试用期半年,职工工作五个月又二十天后被人事通知不予转正并给予1.5个月的工资补偿,这合理吗?

陶雨251


题主题目中涉及到三个关键信息:试用期半年、在接近转正日期时被通知不予转正、1.5个月的补偿金。这涉及到不同条款的法规规定。

一、试用期半年

根据劳动法对试用期约定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故,如果用人单位和你签订的是三年及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那半年的试用期是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

反之,不符合劳动法规定。


二、在接近转正日期时被通知不予转正

按照劳动法规定,如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可以单位单方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

故,如果你确实达不到岗位要求,用人单位:

1、有该岗位明确的录用条件;

2、在入职时和你确认过岗位的录用条件,你是认同的;

3、 试用期期间,已经对你进行过考核,能对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据

4、单位的录用条件是合理且合法的;

5、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前,已经通知过工会,工会无异议的。

用人单位只要是按照以上的流程操作,那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

反之,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以上流程,或者是操作中有不合理的地方,就算是违法解除。

即使是违法解除,单位只需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即可解除。



三、补偿金方面

按照劳动法规定,入职满一年需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是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只需支付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即可解除。但根据单位解除的依据以及是否合法有两种情况:

1、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不符合录用条件”,且程序是合法的,那按照正常就只用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即可。1.5个月的工资已经远超正常的补偿标准。

2、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也即是解除的程序有不合法的地方。

违法解除,劳动法规定补偿金按照双倍计算,也就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但因为是违法解除,目前在实际操作中,仲裁委员会、法院等,很多也会支持员工要求支付“代通知金”的诉求。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的,可以有“代通知金”的述求,也即是两个月的工资。



综上所述,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要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单位解除合同的程序来具体分析。

不过能在试用期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金的公司已经是很良心了,毕竟现在大家普遍认为,试用期单位通知解除合同是理所应当的。

所以,应该把关注点放在自己是哪方面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的要求如果是合理的,那自己之后应该要怎么去改善。


淋说职场


我试用五个多月,最后一个月前她已经偷偷面试顶替我岗位的人(我哪会猜测顶替我,领导以为我不知道),然后找天跟我说我不适合这个岗位,让我主动解除合同,离开后,新人直接上岗。


qzuser265892790


明确告诉你,不合理,不要听什么说合理,好好看看劳动法,劳动法是干嘛的就是保护员工利益的。六个月试用期要求公司必须签订3年合同。公司和你签了吗?第二 ,如果没签那么好办了,你可以劳动仲裁公司,按照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补发工资,而且是双倍,相当于你可以拿到10个工资。第三,公司工作不满半年者,公司必须赔付帮个月经济补偿。别问我咋知道的,我们公司之前一闺女,大家关系都不错,老板也没在意,一起工作了一年左右,老板有一次因为工作骂她几句,高潮来了,直接准备仲裁公司。因为没签合同,算下得赔十万。然后就。。。。。。多看看劳动法,即使签了合同,也得赔你不低于三倍的工资。


An羙妞


你提的问题有几个关键的点,第一是试用期半年,第二是通知不予转正,第三是补偿是否合理。针对以上三点分别予以回答。

第一,关于试用期。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期限三个月及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及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及以上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不约定试用期。所以如果你的试用期约定如果违法,则用人单位当支付补偿金。


第二,用人单位通知你不予转正。企业与个人之所以约定试用期,从某种程度上就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在试用期发现员工存在不得录用的限制性条款,或者无法胜任所录用岗位的工作,则企业可以对员工不予转正予以辞退。但是这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企业必须有相应的证据证明个人存在不得录用的情况或者确实无法胜任相应工作。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会有试用期考核,在员工转正前,对员工进行综合考评,表现优异的可以提前转正,尚好的按时转正,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如果你所在的企业有这样的证据和考核则是完全合法的。


第三,补偿是否合理。如果是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企业合情合理辞退,则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如果企业为无正当理由辞退,则要支付你补偿金。标准为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补偿,满半年不足一年的也按一个月补偿,不足半年的按半月支付。题主描述的企业支付1.5个月补偿,标准已经大于法律要求。

以上为简略分析,若有不当还望见谅。


黑色的雪聊职场


首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先谈谈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你签订的合同期限在3年以下的,那么合同本身约定是违法的。

其次你工作5个月又20天后被人事部通知不予转正的问题,如果试用期时间约定是合法的话,那么通知不予转正是合乎程序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不予转正的原因一定要明白,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还是其他,都是有相关依据做支撑的,是要让公司举证,如果不举证或者举证不当,公司也是违法解除,是有2倍赔偿风险的。

最后关于赔偿的标准问题,根据经济补偿的规定,工作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还有其他情形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合计就是1.5个月的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认定,有很多公司是参照员工工资标准,但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看到你描述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看出你公司基本还是按照法律依据来执行的,希望以上的信息可以帮到你。


红尘来去一场梦


你好,看了你的问题,可以确定两个结论:

  1. 从职场的整体流程和规则上说,先试用再转正考核然后确定是否转正最后对不予转正的员工给予补偿,你们企业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也是合理合法的。
  2. 从转正考核的规范性及合理合法性来说,你们企业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还需要用证据说明,我无法给予明确判断,因为你在问题里面没有说明,只能根据假设情况进行分析。即如果你们企业有明确详实的员工转正考核标准和审批流程,公正的考核后的确能够说明你不胜任工作岗位,那么你们人事通知你不予转正并且补偿你1.5个月工资,就是合理合法的;反之,如果你们公司没有对你做规范的转正考核,仅仅口头说你工作不行不予转正,即便按规定给你补偿金,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行为。

上面讨论的是你们公司对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的流程合理性问题,还有一个补偿问题也要说明清楚。

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条款来看,如果企业能够证明试用期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话,企业是可以对试用期的员工不予转正并且做辞退处理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结合你的情况,你们企业的人事通知你不予转正,但又说补偿你1.5个月的工资,那么只有两种解释,要么是你们企业管理规范,对员工真的人性化,给点补偿好安慰员工;要么就是你工作能力没有问题,是你们企业不想要你了,所以不想给你转正,把你做辞退处理的,然后给你1.5个月的工资补偿。无论企业是哪种意思,补偿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

另外,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劳动者在企业工作不满半年的,企业可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你在这家企业还处于试用期,不满半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企业顶多给你0.5个月的工资补偿就可以了。现在企业给你1.5个月工资补偿,算是超额补偿了,这一点还是不错的,所以也是合理的。

总之,你的情况如果是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不给补偿的。如果是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按照规定最多补偿0.5个月的工资。现在企业给你补偿1.5个月的工资,是合理的。


Sir聊HR


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可以约定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本来就是双方互相选择的一个过程,入职前公司对于岗位会有个录用要求,一般入职时也会让员工签订岗位说明书,如果公司不给转正,需要提供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的证据。如果是销售类岗位能够直接以数据体现的,公司可以很容易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要求,如果是职能类的岗位,如果员工每个月不签署绩效考核表,则公司很难证明员工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

针对楼主的问题,公司直接给予一个半月的补偿已经非常人性化,已经是按照正常转正员工的标准给予补偿,因楼主入职不满半年,则补偿金半个月,然后加上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需要多一个月代通知金。如果公司有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的证据,其实可以无补偿直接辞退。

另外,如果公司再套路一些即使你符合转正标准,但是直接违法辞退你。根据劳动法及你的司龄,按照2N补偿也只需要1个月工资。

所以综上,公司无论从劳动法还是人情来说,都做的很到位了。


HR小百科


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判定:

1.你的试用期期限约定的是否合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3月≤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1年≤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3年≤合同期限,试用期6个月。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3年及以上的,则试用期约定没有问题。此时你工作了5个月20天,仍处于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你的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足3年,即使用人单位未给你办理手续,此时你也不在试用期中,企业是没有办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2.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0.5个月工资),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你不能胜任的证明。单位决定补偿你1.5月工资显然使用的不是此条;

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0.5个月工资),但是运用此条款属于协商解除,你是可以不接受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如果单位不允许,可以提请仲裁。单位决定补偿你1.5月工资使用的也不是此条;

从给予你1.5个月的工资角度看,用人显然使用的是违法解除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你的就是1个月工资),但是作为劳动者依然可以提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关系。虽然可以继续工作,但以后的工作很难开展,建议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HR聊职场


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企业无需进行经济补偿。你们公司不仅补偿了,还给你补偿了1.5个月,说明公司对你还是比较好的。

1、如你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企业无需补偿

试用期是员工和企业相互考察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如果员工觉得自己不适合企业,可以提前3天向企业提出辞职。如果企业觉得员工不适合,那可以随时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向劳动者说明原因。

因此,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企业是可以随时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在现实的执行中,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不会在试用期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所以,你们公司对你进行补偿,还是不错的!

2、试用期违法辞退,需要进行赔偿

虽然是在试用期,但是,如果企业违法辞退,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比如,你的工作很出色,且没有任何的违章违纪,但是企业和你解除劳动关系,那企业需要对你进行赔偿。按照2n的标准,每满半年赔偿一个月,未满半年赔偿半个月。你工作五个多月,照理来讲,企业最多赔你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企业对你赔偿了1.5个月,已经超出法律的规定,这不仅合法,还非常合理了。

3、企业可能是出于对你工作的认可

企业之所以对你进行赔偿,可能是因为企业本身存在过错,比如,当初招你进来,是挖你过来的,结果你来后,部门要解散,对你来说,是一种很大的打击。所以企业从人道主义,对你进行了多赔偿。这说明这是一家非常正规的企业,企业对员工也非常好!


刘仕祥演讲思维课


既然企业用工规定了一种试用期,那就肯定有两种可能,一是转为正式工,二是辞退。当然按有关规定,辞退必须有辞退的合规的理由和依据。这里你并沒指出单位出自什么原因辞退了这位员工,你要大家如何根据相关规定来断定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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