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已過世,我爸76歲,找個50歲阿姨,她要求房產更她名工資卡也歸她,這靠譜嗎?

緣圓起名


你爸七十六 ,估計你也五十左右了,你爸給你找個五十歲小媽,你小媽年紀估計跟你差不多,心裡肯定不好受,又要房產又要工資卡,這對你心裡肯定不平衡!第一可以讓兩個老人不領證,就這樣一起生活,等你爸去了,你適當給你小媽補償!第二即使必須領證可以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當然你如果兄弟姐妹夠多這個不構成問題,假設你有兩兄妹計算,現在你們可以爭取你母親留下遺產、你母親和你老爸共同財產你們可以爭取50%*2/3,剩下可以作為你老爸婚前財產去公正!如果你小媽跟你老爸在你老爸沒走之前離婚,你小媽只能分配你老爸和你小媽的婚後共同財產50%!如果你父親走後你們跟你小媽牽扯到財產分配,那麼,你父親的婚前財產可以由你跟你兄弟姐妹共同分配,這部分你跟你兄妹每人各50% ,你小媽無權分配,他們婚後共同財產你們可以爭取50%*2/3!估計這樣算你心裡就好受很多


Jerdaye


我大爺與保姆也是這種情況

我大爺70多了,前幾年老伴去世,由於倆哥哥都忙沒有時間照顧他,就給他找了一個40多歲的保姆,家是農村的,剛開始是很勤快,後來就發現穿衣打扮不一樣了,活也不願幹了,經常沒事去逛商場,買的東西越來越多,哥哥們也沒顧上!

後來大爺發病去世後才發現,他存摺裡的30萬沒有了,平時生活費都是倆哥哥給,大爺存摺20萬還有退休金加起來小30萬,都是幾萬幾萬分批取出來的,現在保姆人也找不到了,這錢也就說不清了!



北漂生活2019


這個情節讓我想起了一部電視劇裡面的情節,可以看看《都挺好》裡面的蘇大強想娶小保姆那一段兒。

從法理上講,現在的房子是你父親和你母親共同財產,既然母親去世,這個房子的一般屬於 遺產,是需要有繼承行為的。如果在這個時候直接變更名字,非常的不合理。

一旦房子簽署上其他人的名字,這個房子的性質就變了,變成你父親和阿姨的共同財產了,如果未來真的涉及到財產分配,會有無窮無盡的麻煩。

至於你父親的工資卡,這個屬於你父親的合法收入,一旦他再婚,這個也是家庭共同財產,如何分配是他們夫妻之間的事情,作為子女沒有沒有必要干涉這個事情,只要老人高興就好了,畢竟已經76歲了,再說了,你們完全可以將你父親的工資卡綁在手機上,隨時用隨時取就行了,現在拿工資卡也不是說用不了錢,不用太擔心。

縱觀這個事情,確實聽讓人難以接受的,但是從女方的角度思考,也是可以理解,畢竟她也需要安全感,需要保障,現在什麼都沒有,如果未來有一天老人走了,她年齡也大了,如何生活 ,她自己也需要考慮。

希望你們能夠圓滿的解決這個事情,房本上又不是隻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你們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將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全部寫上,未來即使發生交易也需要房屋的所有人共同同意才行的,任何事情總有解決的辦法,不要著急。

講一個案例的:

我的一個朋友,他的爺爺就是這樣情況,當時他們家在當地是屬於比較有錢的人吧。

朋友的奶奶去世之後,爺爺娶了另外一個老太太,由於所有人都沒有法律意識,並沒有將財產進行有效的分配和保護,後來爺爺去世之後,老太太將所有的財產全部弄到自己名下,只是把部分銀行存款拿出來給他們這邊的子女分了點兒,絕大部分的財產全部被老太太以及老太太的家人攫取了。但是也沒有辦法,畢竟人家也是合法夫妻,合法繼承。


老炮說財經


媽去世了,爸找一個50歲老伴?說明這個父親非常聰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財產自作主張。這裡還得提醒一下,50歲的女子也不要僅是一條路,房產證記入名下,只是個型式。關鍵是現時生活和以後的日子?如何處理好平等和兌價交換價值問題!老年人生活費用,都值得考慮的!


爾東65602987


我覺得這個要分兩塊來處理:一是你爸的工資收入,這是他的個人收入,他有自己的支配權;二是房子,這個應該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在沒有外人參與的情形下,首先應把房子平分,你父母各一半。然後你母親那一半,應當作為遺產,由你母親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來共同繼承。你父親的那一半,他本人是有處理權的,除非你能證明那一半房產不是屬於他的。

再說,五十歲的阿姨來和你七十六歲的父親共同生活,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除非你父親身體非常硬朗並且能創造奇蹟。否則,如果你父親百年歸世後,她的老年生活如何保障?你們會不會將她趕出家門?既或你承諾給她養老送終,但這種口頭上的承諾,對她而言,顯然如空中樓閣一樣不可靠。

如果你覺得太不划算,你可以把你父親接到你身邊來,自己或者請個人照料他,前提是徵得你父親的同意。如果你做不到,或者你父親不同意,那我也沒招了。


東哥哥萍姐姐


這取決於那個阿姨有沒有子女。另外一個你父親還在是不是他的意思?房產和工資是你父親的。他有權支配。那個阿姨有沒有侄女?房產留在他的名字。以後他是歸天以後。這些東西都變成遺產。

但從事情的經過來說。這阿姨就是來要財產的。而不是來愛你父親。更深一點的是。把財產留給了他。你父親會無緣無故的死去。他會認識到人情多麼冷漠。


無為一生2


只要你阿姨願意伺候你爸你知足吧,能找到適合你爸能合適你爸是一件高興事,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疑神疑鬼都是錯誤,


情感三不管


作為兒子來感覺~不靠譜!但兒子應該多替爸爸“想一想”。即您爸爸用什麼讓阿姨心甘情願伺候著?這時,相對應財富和幸福對你爸來說~後者更重要!因為幸福太多以感覺存在,相應財富變化更改可以說遲早而已!而幸福隨時存在至徹底沒辦法時,感覺得到就非常現實!相反,追求財富造成感受到冷淡,冷漠甚至其它!財富反而成不幸福的根源~這對你老爸很難說是好事!而阿姨的角度去看~很正常!相對來說明確提出絕對比婚後耍詐的人可靠。(我個人婚姻就離譜!前幾個相親都主動放棄~存款,錢都看不到希望!結婚後妻子也發覺沒什麼錢~但房子有幾套,而且明確一旦離婚可以給她!絕對守信用,為什麼~同前幾相親“失敗”後才公佈房子“問題”一樣,離婚“成功”才有必要解釋證券交易所可以有銀行同樣使用價值!)


誠哆2


靠譜是肯定不靠譜的,不用想,絕對不靠譜,但是隻要老人開心,你若也認花錢買老爺子一樂呵,就不要去計較了,工資卡可以給,房子在他倆登記之前過戶,因為老人的年紀在這,沒理由只陪伴幾年就給她套房子,或是想個說辭就不要讓他們登記了,每個月給她一些錢,當然要看她胃口大小了,省得老人走的時候你有打不完的官司。勸就不要勸了,黃昏戀都很生猛,不要因為這事兒和老人有矛盾,畢竟年紀大了,這時候你越反對他越想去做,和孩子一樣,不管你心裡多惱火,壓下來,好好說,讓他感覺你是祝福他的,然後再發表你的意見,他更容易接受一些。



在路上的三三


自已的孩子如果對自已知冷、知熱,虛寒問暖地,老人誰願意再找一個。很多孩子要麼工作忙,要麼壓根就不關心自已的父母,只懂索取,不懂付出,平時很少和父母親交流。當父母親有一個走了,另一個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都會找一個,主要是有一個伴。當一方為另一方付出較多,相互就要以各種形式補償。年青人都是這樣,何況老人更是這樣,都是衝利來的,這種利應該是互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