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安土司衙門的興衰

從元朝到明清,中央王朝在涼山地區推行了一種跟過去不一樣的政治體制,史稱土司制。西昌安土司便是諸多土司之一。何為土,土者本地也。


西昌安土司衙門的興衰

嶺承恩墓誌銘拓片

  從羅羅斯宣慰司說起

  元代至元元年(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推翻了南宋以及大理國後,建立了元王朝,江山尚未坐穩,建昌地區便爆發了以落蘭部首領建蒂為首的武裝暴亂。數萬叛軍強烈不滿元朝的統治,燒殺搶掠,攻佔建昌城,聲勢之浩大,屠殺之血腥,震驚朝野。於是元世祖忽必烈下旨,任命皇子奧魯赤為大將,統帥十八族及土番土兵同徵建昌,歷時數年的激戰,平定了建蒂的反叛。

  據《元史·地理志》載,至元十二年(1275年),元王朝平定建蒂後,在建昌地區“析其地,置總管府五,州二十三,建昌其一路也,設羅羅斯宣慰司以總之”。為強化統治,同時還設置了直屬朝廷的羅羅斯都元帥府。強大的軍政機關對於建昌地區的征戰和平定後的治理髮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羅羅斯宣慰司應是涼山地區最大最早的土司。

  至元十九年(1282年),元王朝又在建昌地區提升建昌路的級別,路以下設羅羅宣慰司。宣慰使則分別由土官和流官擔任。土官的首任長官是夷人酋長利利茲莫,利利茲莫取姓安。即安普卜。故民間有稱利利土司者,亦有稱安土司者。流官宣慰使則由蒙古人或回回人擔任。然則遺憾的是,由於機構重疊,責權不分,流官與土官爾虞我詐,各自為政,相互仇視。無視朝廷的初心和政令,出爾反爾,不講誠信。最終釀成反抗朝廷、叛亂不斷。《元史·文宗本紀》載:“至順元年(1330年)六月乙己,羅羅斯土官撒加伯合烏蒙(今雲南昭通)蠻兵萬人攻建昌城,雲南行省右丞躍裡帖木兒拒之,斬首四百餘級,四川軍亦敗撒加伯於盧右驛(今冕寧瀘沽)。閏七月戊申,羅羅斯土官撒加伯及阿陋土官阿刺、裡州土官德益兵八千,拆毀棧道,遣把事曹通,潛結西番,欲據大渡河,進寇建昌。四川行省調硐門安撫司軍七百人,成都、保寧、順慶、廣安諸屯兵千人,令萬戶周戡統領,直抵羅羅斯界,以控扼西番及諸蠻部。又遣成都、順慶二翼萬戶昝定遠等,以軍五千同邛部(今越西)知州所部蠻兵,會同周戡等從便道共討之。八月辛亥,雲南躍裡帖木兒以兵屯建昌,執羅羅斯把事(曹通)斬之……十一月丙戌,羅羅斯撒加伯、烏撒阿答等合諸蠻萬五千人攻建昌,躍裡帖木兒等引兵追戰於木託山下(今西昌大興鄉),敗之,斬首五百餘級。”

  叛亂首領撒加伯敗北,兇犯曹通被斬首,此次歷時數月的武裝叛亂告以平息。至此以後的數十年間,建昌地區相對安定和平靜。

  一是羅羅斯定期向朝廷述職,奉獻方物,有記載的有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年)“二月戊午,羅羅斯酋長來朝”(《元史·卷十九》),至治三年(1323年),“夏四月丁亥,故羅羅斯宣慰使述古妻漂末權領司事,遣其子婆住邦來獻方物”(《元史·卷二十八》)。凡前往京城述職,貢獻方物者,皇帝均有賞賜。

  二是土司所屬土軍積極參與修築四川通往雲南的茶馬古道。元大德七年(1303),“夏四月庚辰,撥硐門四川軍人一千人鎮羅羅斯,其土軍修治道路者,悉令放還”(《元史·卷二十二》)。

  三是朝廷對不滋事謀反、有一定作為的土官,晉升官級。大德十一年(1307年)“六月己亥,御史大夫脫脫、翰林學士承旨三寶奴言:‘舊制,皇太子官屬、省、臺參用。請以羅羅斯中宣慰使翰羅思任之中書’詔以為中書右丞”(元史·卷二十二)。


西昌安土司衙門的興衰

月華鄉安土司衙門。 攝於1983年3月

  獨霸一方安土司

  公元1368年,元亡明興,朱元璋起義推翻了元朝,建立了明朝。據《明史·四川土司傳》載,明朝初年,明政府依然沿襲土司制。朝廷按“西南夷來歸者,即用原官授之”的原則,在建昌地區仍然啟用安氏為土官。《土夷考》雲:“洪武四年(1371年),鎮國上將軍羅羅斯宣慰使安普卜之孫安配率眾歸附,遂命以招安旁夷,有功授昭武將軍,子孫世襲。尋改授土指揮使,帶銜建昌衛,不給符印,置院於城東郭裡許居之。所屬有四十八馬站火頭,吐蕃、僰人子、伯夷、摩西、狢轆、猓猓、回紇諸部各種類散居山谷間,北至大渡,南及金沙,東抵烏蒙,西迄鹽井,延豪殆千里”。可見安土司管轄地界之廣,所屬民族之眾多,堪稱西南土司之首。

  明代吸取了元代的經驗教訓,對土司的授職、承襲、隸屬、朝貢、賦稅、領地、獎懲,以及土兵徵調、土司襲替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從法律層面補充完善了土司制度。與此同時,還將土司制度推而廣之,先後在雲南、貴州、廣東、廣西、湖南等省的民族地區普遍推行。

  此外,明王朝在建昌地區推行土司制度的同時,也推行“流官”制。土流並用,責權明確,雙管齊下。土與流互為制約,互為依靠,互為補充。在用人問題上,與元朝相比,更加謹慎,更加符合實際。

  土官由朝廷任命當地本民族的土酋或威信高的首領擔任,子孫世襲;流官則由中央政府直接委派任命。土官分宣慰使司、宣撫使司、安撫使司、指揮使司、長官司、土千戶等。流官則分為提督、知府、道臺、知州、知縣、同知、通判、教諭、兵備道、儲糧道、布政司、安察司、銅政司等。流官的身份一般是通過科舉考試的進士、貢生、舉人或者秀才。必須是異地。流官有固定的任期,可以升遷或者降級,但不得世襲,是流動著的官吏,故名流官。

  明至清代,在建昌任過流官的有高明、周光鎬、範守己、劉鋌、王者政、陳嘉謨、牛樹梅、翁祖烈、書綸、崔志道等數十人。

  《明史·四川土司傳》說:“洪武五年,羅羅斯宣慰使安定來朝,而建昌尚未歸附,十四年遣內臣齎刺諭之,乃降。十五年置建昌衛指揮使司。……十六年建昌土官安配及土酋阿派先後來朝貢馬及方物。”換句話說,建昌地區在洪武十四年(1381年)前仍然維繫著元代的建制。從洪武十五年起才正式更名為建昌衛指揮使司。不幸的是,僅僅過了十年,建昌地區再度爆發了武裝叛亂,即月魯帖木兒叛亂。《明史·四川土司傳》稱:“洪武二十五年,月魯帖木兒反,合德昌、會川、迷易、柏興、邛部、並西番土軍萬餘人,殺官軍男婦二百餘口,掠屯牛,燒營屋,劫軍糧,率眾攻建昌城,轉攻蘇州(今冕寧縣)”。

  月魯帖木兒系元朝舊臣,任“平章”之職。他的官位和職權為“從一品,掌機務,貳丞相,凡軍國重事無不由之”。朱元璋稱帝后,老謀深算的月魯帖木兒不露聲色地從雲南潛入建昌,收買拉攏各地土司土目,招兵買馬,聚蓄力量,妄圖與明王朝抗衡到底,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月魯帖木兒終於嚮明王朝宣戰了。月魯帖木兒為何種民族,文獻史料上沒有記載,但從姓名的特點和習慣上看,極有可能是蒙古人。

  叛亂爆發後,朱元璋迅速從甘肅急調大將軍藍玉赴昌平叛。在這次平叛過程中,建昌衛指揮使安的旗幟鮮明地站在明王朝一邊,配合藍玉,奮力抗擊叛匪,保衛建昌城。《西昌縣誌·兵寇志》載:“月魯帖木兒反……率眾攻城,指揮使安的,以所部兵出戰,敗之,斬八十餘級,擒其黨十餘人。賊退屯阿宜河(今安寧河),轉攻蘇州(今冕寧)。指揮僉事魯毅率精騎擊之。賊眾大集,毅復入城拒守,賊回城,毅乘間遣壯士王旱突入賊營,砍賊驚遁。”由此可知戰鬥之驚險殘酷。安的不僅保衛了建昌城,而且積極配合藍玉,在今涼山和攀枝花地區各隘口山川與叛匪殊死拼殺,最終在鹽源擒獲了月魯帖木兒。藍玉奉旨將月魯帖木兒押送南京處死。

  月魯帖木兒叛亂平息後,安土司的地位得到鞏固,並世襲其子孫。安配之後為安師,安師之後為安的,安的之後為安仁,安仁之後為安忠。《蜀中廣記》載:“安配六世孫安忠無後,妻鳳氏管事。鳳氏死,族人安登繼襲,復無子,妻瞿氏管事,以族人世隆嗣,世隆復無子,繼妻祿氏管事,近日(即明萬曆年)祿氏死,以族姪安崇業嗣。”萬曆以後,安氏統治日漸衰落。不過發生在嘉靖年間的一段逸事值得回味。嘉靖十八年(1539年)新都狀元楊升庵,貶謫雲南後回老家省親,路過建昌,時逢六月二十四日火把節。建昌衛指揮使安登對楊十分敬重和仰慕,視楊為上賓,邀文人雅士陪同楊升庵晝遊邛海,夜登瀘山,楊大為感動,興致有佳,於是在光福寺望海樓前吟《宿瀘山》詩一首。詩曰:

  老夫今夜宿瀘山,驚破天門夜未關。

  誰把太空敲粉碎,滿天星斗落人間。

  我們從這樁逸事不難看出,安登的品味並不低(此逸事載入中央文獻出版社《楊升庵年譜》)。

  清代,安氏土司繼續世襲。嘉慶《四川通志》卷九十七載:“其先,自元迄明世襲建昌宣慰使,順治十六年安泰寧投誠……所管土百戶三員,倮倮部落六千九百六十二戶。”此時的安土司,無論從管轄的地界,以及所屬的部落人口已遠不及明代初年,土司制進一步衰落。

  安泰寧之後由安承爵襲,安承爵之後由瞿氏管事,以後依次為安鳳英、安嗣興、安瑞茂、安武齡、安玉枝。“雍正六年(1728年)改授長官司,住牧河東,所管土百戶三員,倮羅部落六千九百六十二戶。三年貢馬十匹,於建昌鎮標中營上納。”(《四川通志·土司傳》)。


西昌安土司衙門的興衰

正在拆除的月華安土司衙門。 攝於1983年3月

  叱吒風雲嶺承恩

  同治九年(1870年),安土司歷經595年的承襲後,終於絕嗣。清廷任命邛部宣慰司嶺承恩接任西昌河東長官司及河西撫夷司之職。

  接任的原因是,嶺參加了阻擊太平天國石達開部北渡大渡河的戰鬥,以及多次參與朝廷對涼山地區的用兵,受清廷青睞,授受二品頂戴,建武將軍、土遊擊等職銜。並給予紫光閣繪像和亙勇巴圖的榮譽。嶺承恩於光緒十七年(1891)年十月去世。享年67歲。他死後的墓誌銘對他的一生作了較為全面的敘述。今全文公佈如下:

  協鎮都督府世襲暖帶密土遊擊兼攝 河東長官司嶺公宦跡墓誌銘:

  蓋聞盡忠於心,只期處喻;名謝於世,不望人知。則略而不詳,雖偉業豐功,不且沒世無徵哉!

  溯我平漢伯祖考熊羆兆夢,乃於沙帶境地養育夫庶曾祖母老夫人焉。

  生而穎異,長即剛明。學宗孔孟,六經書誦讀詳明;技效孫龐,三尺劍操練純熟。極有長才偉略,善於決策遠謀。時值成平無事之秋,而其上報國恩,下安生民,心志未嘗須臾去諸國焉。以故民安耕鑿之常,眾享溫飽之福。家給人足,耕九餘三,正可得澤想像間耳。只憶長有聚首之樂,永無分袂之虞。

  突於咸豐五年(1855),近遭化外兇夷騷擾,遠被普雄夷匪作亂,搶劫行商,大道阻滯。因奉上憲屢札,調催到城,而宣撫司事宜,並身任其責焉。

  嗚呼!野夷猖獗,惟以力格,莫能學化。憑仗吾祖志,恩威並用,剿撫兼施,計誘換班投誠,口郡漸交清。辦公九載,心力焦勞殆盡!

  孰意天道難憑,人事莫測,復於同治二年(1863),石逆大隊由黔滇二省竄入川內;諜報未幾,春中急抵越嶲。惟時吾祖年力富強,不惜身命,調派土兵千餘,縋城攻敵。凡沿途險隘之處,遍用滾木礌石打斃人馬,奪獲器械者不可勝數。

  白沙溝畔實賴賊受首之區,紫打地隅即石逆就擒之所。吾祖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豈為臣立不世之奇勳,而聖主不隆非常之際遇乎?恩賞加副將職銜,土遊擊之關防。頒請盍其於此日矣!

  胡何兇夷頑不畏死,故態復泯,大股出巢滋鬧,焚燬民居,擄掠商賈,嗣蒙貴州提督軍門周統帶全軍進剿,吾祖亦為前隊先鋒,明不飽一頓,夜無穩眠三更,勤勞極矣!

  同治九年(1870),善後辦畢,功成告退,養性林泉。奈何叔祖不祿,竟置民事於不問焉。嗟乎!民之無主,依賴何從,乃承府憲催襲河東長官司任事,不得已而就理焉。樂民之樂,憂民之憂,行止有節,賞罰惟公以榮。山川修阻,請訓無從,惟望天假其年,補伸烏鳥之願,聊報含飴之恩。豈料人生無不敝之精神,光緒辛卯(1891)秋中十有一日,享年六十七歲,沉痾不起,急騎鯨而赴詔焉。

  楚痛慘悽,莫此為苦。唯遵國制,謹備衣棺掩殮;又念生長於斯,忍令魂棲異域,何以為情!亦伏姑母安嶺氏仍將靈樞搬扶回署,未歸窀穸。情傷怙恃,俱失冰霜,自矢全節。

  自盡是山川清淑之氣,鍾於吾門,欲不志焉而不得也。當此佳城告竣之後,特輯數言以志功勳於不朽雲耳!

  堂弟承勳、先,承玉、剛率堂侄得權、率頭目吉有德、鄧萬有、李元芳、陳志明、沙明珠、毛萬在,歲在昭陽大荒落(癸己年,1893)律中林鐘(六月)朔四之吉立。

  世友增生陳玉佐文。

  墓誌銘碑為青石,楷書陰刻,共兩通,每通高130釐米,寬80釐米,厚8釐米。撰文者嶺承恩世友陳玉佐。碑刻現收藏於昭覺縣文管所。

  碑文塑造了一位才能出眾、性格剛明、飽讀孔孟、武藝超群的彝族偉人。他長才偉略,運籌帷幄,決策運謀。咸豐五年(1855年),剿滅普雄的夷匪作亂。同治三年(1863年),不惜身命調集土軍,在紫大地(安順場)以滾木礌石阻擊太平軍。爾後又奉命帶兵出擊貴州征戰頑匪。“公辦九載,心力焦勞殆盡”。同治九年接任河東長官後,“樂民之樂,憂民之憂,行止有節”,盡其褒揚。

  嶺承恩死後由嶺鄧平世襲,嶺鄧平之後是嶺鎮榮,嶺鎮榮之後為嶺邦正,直到清末民國。


  土司制度的衰落

  土司制度起源於元代,明代得以鞏固和發展。初期的土司制度對於鞏固國家的統一,穩定社會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明代後期至清代,土司制度把一個小區域封閉起來,為所欲為,黑暗無比,嚴重阻礙社會進步。

  土司在自己的轄地內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視廣大土民如同牛馬。《清世宗實錄》稱,土司“可以任意取其牛馬,奪其子女,生殺任情,土民受其魚肉,敢怒而不敢言”。土民必須無條件為土司負擔一切徭役和雜役,有的還被任意買賣、轉讓,甚至屠殺,如有不遵土司飭遣者,沒籍家產,出賣為奴,甚至以剝皮、折骨等酷刑處死。“土民被殺,親族尚出墊刀數十金,終身無望之期”(清史稿·卷二百八十八)。土司還往往借進貢之名,巧立名目,敲詐苛索廣大土民,雍正帝曾頒發諭令,“嚴飭土官毋得肆為殘暴,毋得濫行科派。”但土司卻置之不理,“山高皇帝遠”,我行我素,國家的政令難以施行,土司與土民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這是導致土司制日漸衰落的主要原因。

  土司制從本質上講,是一個維護奴隸制的政體。土司往往勾結奴隸主瘋狂向內地壩區發動擄掠性戰爭,造成嚴重的社會動亂,侵害了周邊民族的利益。土司武裝攻城池、殺官軍、搶百姓、掠財產,無所不為。《清聖祖實錄》載,康熙二十年(1681年),雲貴總督趙良棟上奏稱:“建昌衛土司安泰寧,招聚賊眾,逆跡顯然,請行剿滅”。翻開史料方誌,不難發現,明清時期,建昌地區爆發的土司叛亂多達20餘次。每爆發一次,朝廷便鎮壓剿滅一次,不斷的叛亂,不停的剿滅,反覆無常,給社會生產力造成極大的破壞。

  此外,土民為躲避戰爭,以求生存,不得不偷偷背井離鄉,逃往它鄉,致使土地荒蕪,糧食減產。土司還鼓勵土民廣種鴉片,以煙土到漢區換取槍支彈藥,毒害百姓,武裝自己。

  明清以來,土司與土司之間、土司與奴隸主之間的矛盾鬥爭也相當激烈。他們為爭奪資源、人口或地盤,常常相互仇殺和械鬥,相互拼殺內耗。明末,安土司為在昭覺建造建昌衛指揮使分衙門,激怒了奴隸主,遭到數家黑彝家支的聯合進攻,土司戰敗,衙門被燒,土地、財產、百姓和奴隸被瓜分。

  明代以來,朝廷與土司之間、土司與土民之間的矛盾錯綜複雜,且愈演愈烈,危害到國家穩定和安全。促使雍正帝不得已而痛下決心,實行改土歸流。儘管在改的過程中阻力重重,但畢竟是一項進步的主張。“天上浮雲似白衣,斯須改變如蒼狗”。從此,土司制及其土司衙門日漸江河日下,沒落之勢不可逆轉。


西昌安土司衙門的興衰

河東長官司同治年間發佈的訃告

  月華鄉土司衙門調查

  月華鄉在安寧河西岸,是西昌市最北端的一個古老鄉場。王仁剛有《月華賦》雲:“自西昌城北行七十餘里,乃人煙繁盛物產豐阜之鄉。昔稱羲龍,今之月華是也……紅馬梁東環,綿延一帶屏障;犛牛峰西峙,迤邐百里風光……白沙如銀,碧水似練;綠樹成蔭,山青如黛。安寧河岸,尋古遠石墓痕跡;轎頂山腳,覓土司衙門遺址”。

  1983年春,筆者以好奇求知的心理,前往月華,調查了安土司衙門。同行者有州文化局孫學剛。

  一下車,但見安寧河水逶迤而來,白花花的浪花映照著天邊的旭日,田野一片翠綠,散發出一陣陣的麥苗青香。我們通過鄉政府找了一位嚮導,沿著河邊的彎彎小路,直奔安土司衙門。

  嚮導姓池,中年人,彝族,是當地村小的一名教師。我們一邊行,一邊聽他講述土司的故事。他說,我們這兒的土司早先姓安。後來安家絕嗣了,沒得後人,由嶺土司接任。嶺土司衙門有兩處,一處在安寧場,當地人叫老衙。另一處在曲木堡,當地人稱新衙。新衙是嶺土司從一位姓蘇的地主那兒買來的,改建過。他問我們去看哪一處。我說,去安寧場看老衙。

  安寧場是一處二半山村莊,多半是彝族。嶺土司衙門立在半坡上,依山而立,面向安寧河。我們去時,正逢當地村民在拆除土司衙門,有的在扛木板,有的在房頂上拆瓦。見此情景,心裡又氣憤,又難受,但又無權制止。只好硬著頭皮對衙門進行測量和取樣。衙門用材大套,瓦當為獸面三角形,泥質青灰,火候較高。

  衙門外立一照壁,照壁為一字形,正面“河東長官司嶺”六個大字依稀可見。書體為顏體楷書,左下方落款為“大清同治二年”。沿照壁向西不遠處為頭門,頭門後面是過廳。過廳西面為一天井,天井兩側為左右廂房,天井用碎石鋪裝,四周嵌青灰色條石。天井正西為正堂。正堂後面是一個諾大的花園,花園尾端為卡房(即監獄)。

  調查時,除照壁、頭門、過廳、天井、正堂尚存外,餘皆斷牆殘垣,或野草叢生,看不清真實面目。

  正堂為單簷歇山式木結構穿鬥房,有一樓,除局部受損外,餘皆保持原貌。佔地面積為502平方米。衙門總建築面積約22000平方米。

  據當地村民介紹,土司衙門在1952年土改時被沒收為公房。做了當時的安寧鄉政府機關所在地,後鄉政府撤銷,由公社供銷社用5000元買來,長期作軋花房。1982年軋花房停辦,又作價2000元轉賣給了生產隊。1983年分田到戶,社員紛紛要求將土司衙門拆除分給私人。這就是拆除的理由。看起來符合情理,實則跟土匪沒有區別。

  夕陽西下,安寧河的西北風呼嘯而過,我倆無奈地離開了安寧場。

  次日,我倆迅速寫了書面報告,呈報涼山州政府和西昌市政府,要求立即制止拆毀行為,妥善保護這一文化遺產。然,報告石沉大海,沒有任何部門過問此事。

  嗚呼,曾經叱吒風雲數十載,在涼山歷史上產生過深遠影響的“河東長官司衙門”就這麼被愚昧和無知活生生地、野蠻地被完全拆除了,消失了。


  河東街土司衙門調查

  1987年秋,筆者與州博物館副館長劉世旭先生一道,以明萬曆《土夷考》記載為線索,對西昌市河東街的土司衙門進行實地調查。

  《土夷考》雲:安氏授職於建昌衛指揮使司後“置院於城東郭外裡許居之”。此記載向我們指明瞭土司衙門的確切位置。即建昌城外河東街無疑。

  這是一個陽光明媚、秋風瀟瀟的清晨。我倆帶著簡陋的裝備,一臺海鷗牌雙鏡頭黑白照像機,一盤皮尺,從建昌城出發,匆匆踏上了調查之路。半小時許,河東街便呈現在我們眼前。

  走進河東街,這裡沒有嘈雜的超市,沒有喧囂的車流。但見小青瓦覆蓋的民居,深幽曲折的小巷,房簷下倒放的古碑、石礎,以及閒坐在石礎上乘涼的老人,一切都顯得古樸、安靜的從容。

  建昌衛指揮使司衙門坐落在河東街土司巷內。坐北向南,是一座庭院式土坯牆建築,由大門、二門、廂房和正廳構成,佔地面積約5畝。大門外似有一照壁,主體已塌,僅存紅沙石基座,呈一字形。大門已毀,僅存石鼓一對。二門為木結構建築,大部倒塌,廂房分立東西兩側,僅存斷牆殘壁,倖存正廳。經實測,正廳面闊三間,進深三間,無樓,為穿鬥式木結構板瓦房,面積120平方米。

  據時年62歲的房主人丁家財老人回憶。他是民國二十一年(1933年)從嶺土司那裡租來的。丁家財個頭不高,憨厚誠實,滿口的西昌方言。他說,當時他只有八、九歲。剛搬進來時,正廳外長滿齊腰的野草,大門、二門和廂房破爛不堪,幾根朽木撐著幾片殘瓦,東倒西歪的,草叢中還不時竄出野兔和黃鼠狼,怪嚇人的。他說,他家一直租到1952年土改時才正式分給他。自那以後,除平過地、鋤過草外,從未改建過。

  通過對倖存正廳建築模式及散落在四周的殘磚片瓦分析判斷,這座建築既有明代的建築構件,也有清代的遺存,應該是始建於明代的洪武年間。《土夷考》作者範守己,是我國著名的歷史學家和民族學家。明萬曆二十四年(1586年)任建昌兵巡糧儲督學道,他在西昌任職期間除著有《土夷考》外,還著有《建昌疆場考》、《籌邊圖記》等著作。他治學嚴謹,注重實地調查,從不捕風捉影,憑空捏造,他的記載應該是真實客觀的。

  西昌自明代以來,經歷了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清雍正十年(1732年)和道光三十年(1850年)的大地震,許多古建築大都毀了又建,建了又毀,在為一個規律。因而河東街安氏土司衙門幾度興廢也在情理之中。倖存的衙門正廳極有可能是道光三十年地震後咸豐年間產物。

  河東街土司衙門於1990年由西昌市人民政府公佈的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保存至今。

特約撰稿/圖 張正寧

今日頭條:《彝族人家吉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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