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相互保”,該知道的五個保險常識

支付寶的“相互保”最近大火,8天就有超過1000萬人參保,好多人激動得認為第二個餘額寶又誕生了,也有好多人各種吹毛求疵恨不得認為這是騙局。

P那啥P之後,已經很久沒有金融產品可以引起這麼多普通人關注了。這是好事,但金融行業真的沒有什麼新鮮事,大驚小怪是不正常的現象,讓我們回到下面這個五個保險常識,冷靜一下:

一、“相互保”不是新東西

“相互保”是合法合規的金融產品,它背後的“新美相互”是2017年就成立的正規壽險公司,螞蟻金服還是股東之一。這類“相互保險”也不是新東西,國外的歷史很長,國內在此之前也有人已經做了好多年。

如果把它當成開天闢地的創新去吹捧,另外一家掛著“騰訊投資”旗號的相互保險,自稱用戶都已經4400萬了,姍姍來遲的一千萬有啥可吹的?

如果把它當成高風險坑人保險去分析,一個月一毛錢總共才能有多少,跟改革開放四十年保險業捅出的那些大簍子相比,最壞能壞到哪裡去?又不是這些面向個人客戶的保險創新把保監會整沒的。

講真,中國的金融體系監管這麼嚴格,絕少出現沒見過的全新玩意,總能在金融教科書或者金融史上找到類似案例。

作為碼字的媒體,大驚小怪只能說明不懂金融見識少;作為掏錢的人,少大驚小怪才能守好自己的錢袋。

二、保險這個東西,跟彩票有點像

保險和彩票,都是每個人出一點錢,然後好多人在一起湊了個大池子。

只不過誰能從池子裡拿錢的規則有區別。彩票是誰運氣好,誰能一次把池子裡的錢拿完;保險是誰運氣不好,誰能從池子裡多拿回來點錢作為補償。

所以,永遠不要試圖佔保險的便宜,不倒大黴佔不上的。

三、人數再多也不能消滅風險

比如這次“相互保”宣傳是“一毛錢的關係”。那這個每月最多賠付一毛錢,是計算出來的結果,不是靠人多把風險消滅了。

如果“相互保”只有1000人參加,理論上也是每月最多賠付一毛,但是波動會很大。增加到1000萬人參加,可以無限接近理論計算的結果,人數多是消滅波動,不是消滅風險。

這麼說吧,如果“相互保”的保險內容是感冒一次就賠100塊,那麼參加保險的人數加到1億人也沒用——需要賠錢的概率只和感冒發生的概率相關,人多並不能降低感冒發生的概率。

因此,不要對“相互保”的保障範圍有不切實際的期望,出錢少除了說明便宜,更意味著保障少。

你在60歲之前拿到保險賠償的概率並不高。如果想讓這個概率變高,那就不能每個月只有“一毛錢的關係”。

四、“相互保”是非常優秀的商業模式

可能有人覺得,以前是保險公司太黑心賺得多,所以保險價格才那麼高;現在這1000萬人自己掏錢給自己賠付,保險公司只拿10%作為核查成本,自然良心太多。

要知道,剛入世那會,中國這些壽險公司是曾經出現巨大虧損的。幸好後來中國經濟發展神速,當年那些虧損現在看也就不算什麼了。

這個例子是想說明,以往的保險公司自己要承擔責任,如果賠的錢多、收的錢少,那就保險公司自己的老本往裡面貼。

之所以說“相互保”是個優秀的商業模式,是它完美解決了上面這個難題。保險公司原來是需要承擔責任那一方,變成了流水錢抽成的中間商。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嘛,這1000萬人需要賠多少錢,那就從這1000萬人裡收多少錢。

我認為在“相互保”大火之後,“相互保險”這個大類也會跟著火起來。你作為消費者受不受益倒在其次,主要是對保險公司真的很有價值,這是非常優秀的商業模式。

五、保險永遠是越多越好

從需要不需要的角度看,保險永遠是越多越好。

假設以後遇到重大疾病,是沒保險好,還是有保險賠30萬好?當然是後者好,生病之後怎麼會不需要錢呢。

繼續假設以後遇到重大疾病,是保險賠30萬好,還是有保險賠1000萬好?當然還是後者好,錢多當然比錢少好。

問題是買得起能賠1000萬的保險麼?如果買不起,那你怎麼確定賠30萬的保險就一定買得起呢?

這就是保險推銷中最讓我感到討厭的套路,他們總會用各種沒有保險的悲慘故事來嚇唬你,讓你感覺不買不行。

實際上,重疾險這麼遙遠的未來投資,更像是現在的消費。你現在的消費能力,才是買保險需要考慮的第一因素。

不管保險是便宜還是貴,都不要衝動,保險這東西永遠是越多越好,永遠買不夠的。好好規劃自己的現在的消費,才能平衡自己的“收”和“支”

最後需要提醒參加了“相互保”的朋友,一定要好好看一下自己每年的體檢報告。“相互保”的條款裡,對不能參保的情況有非常詳細的描述。80後中年人的身體情況,很可能已經不能購買類似的重疾險。

這樣的檢查在購買保險的時候不會做,你點一下確定就相信你沒有,但生病的時候再查出來,可就沒有賠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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