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转房婚姻(下)——陇南婚式漫谈系列之五十

从汉代到民国末期,这种杂婚遗风确实屡见不鲜。不过,转房之下,还可以续娶妻妾,富有的人家形成了一夫多妻的婚象。

同父母兄弟和从兄弟之间都可以转房,但必须征得女方同意。

不同辈份之间转房,有乱伦之嫌,除征得女方本人同意外,还需征得娘家父母的许可。娘家父母有的贪其家业,有的怜悯外甥,无奈之下,只好默许,当然想方设法要寻找一些比较合乎情理的借口,于俗理和颜面上过的去。

人们对此婚象多有异说,但俗信“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古训,都碍于说出口。

过去的转房婚还可以这么认为,这是一种奴隶制、封建制财产转移的变形,一方面维护了原有亲族关系,子女仍为本氏族成员,不被人外看,劳动力也不会外流;另一方面又维持了两个家族间亲属之间的继续和好往来。

在封建礼教的束缚下,寡妇改嫁视为不贞,尤其程、朱理学之后,民间始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从一而终”、“好女不嫁二夫男”之观念,这转房之举可以说也有其袭遗俗、反封建礼教,甚至还有其进步的一面。

建国以来,实行婚姻自主、转房婚已淘汰了它原有的多妻成份,发展成了一夫一妻制的自愿婚。

时下,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转房婚并不受人推崇,全属无奈之举,但在一些偏远山村,仍然时有所见。

对于转房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透过表象,不管社会怎样向前发展,若站在自愿婚的角度来审视,转房婚的本质上并不存在多大弊害。不过,必须剔除近亲婚姻,合乎“婚姻法”要求。

原创:转房婚姻(下)——陇南婚式漫谈系列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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