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減、降、返、延、緩、保”——廣州市人社局七項社保舉措幫助企業共渡難關

“免、減、降、返、延、緩、保”——廣州市人社局七項社保舉措幫助企業共渡難關

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訊 胡釗、記者皮澤紅報道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廣東省委省政府、廣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廣東省人社廳和省社保局的指導下,廣州市人社局積極推進落實“免、減、降、返、延、緩、保”七項社保舉措,著力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幫助企業共渡難關。

一是“免”。對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徵2020年2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預計共惠及約55萬家企業,免徵金額約160多億元。

二是“減”。對大型企業、各類社會組織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減半徵收2020年2月至4月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預計共惠及8000多家大型企業、社會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減徵金額約10多億元。

三是“降”。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下調50%至2021年4月30日;繼續階段性調整失業保險浮動費率至2021年4月30日, 其中原繳費係數為0.6的下降至0.4,原繳費係數為0.8的下降至0.6。

四是“返”。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繼續實施返還2019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穩崗返還政策,並放寬裁員率條件,企業裁員率不高於2019年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參保職工總數20%,預計惠及企業40多萬家,職工500多萬人,返還金額約10多億元。同時,繼續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實施失業保險費返還政策,符合條件的,按企業上年度平均參保人數乘以6個月的廣州市失業保險金標準返還失業保險費,支持的力度更大。

五是“延”。因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惠及約55萬家企業,500多萬職工。

六是“緩”。受疫情影響生產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保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七是“保”。疫情期間,確保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等各項社保待遇按時足額髮放;對未按期辦理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發放;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後,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等業務的,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補辦的,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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