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渡難關!邯鄲發佈支持中小企業20條

共渡難關!邯鄲發佈支持中小企業20條


2月19日,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邯鄲市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出臺二十條政策措施,幫助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共渡難關。

  據瞭解,此次政策支持對象為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支持措施包括穩定企業和職工隊伍、加大金融支持、減輕稅費負擔、支持企業發展和優化審批服務等五個方面20條內容。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對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開展精準服務,為中小企業生產經營解困,為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穩定企業和職工隊伍

(一)加快惠企政策兌現速度。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各項惠企支持政策,凡是已列入2020年預算的政府應給予企業的各項補助、補償和專項資金尚未到位的,要加快撥付進度,及時撥付到位。(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政府)

(二)支持企業不裁員少裁員。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9號),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我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政府)

(三)放寬參保繳費業務辦理時限。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2月份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徵繳期暫延長至3月底,最長可延長至疫情防控期結束的次月月底。延遲繳費期間,不影響參保繳費人員個人利益。倡導不見面辦理社保業務,每月應採取網報、郵寄、郵箱、微信、電話等方式正常辦理申報和人員增減變化,避免因斷保導致新發生工傷人員不能正常申領工傷保險待遇。(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縣政府)

(四)鼓勵吸納就業。小微企業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由25%降至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由15%降至1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可給予小微企業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並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行邯鄲市中心支行、邯鄲銀保監分局)

(五)強化生產要素保障。全力做好電力穩發、熱力穩供、天然氣產銷銜接、油品供應、運輸協調等工作。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水、氣費用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提出申請,批准後可緩交相關費用。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相關費用。嚴格執行2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採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0〕110號),在疫情防控期間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共渡難關。(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

(六)強化電力服務。疫情防控期間,電力客戶申請變更基本電費計收方式(變壓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實際最大需量),不受“計費方式變更週期”限制,客戶可以在當月(期)申請下一個月(下一個計費週期)的計費方式。電力客戶申請暫停、減容、暫停恢復、減容恢復,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限制,按實際暫停天數免收基本電費,其中對2月1日以來確實沒有生產的,暫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對因抗擊疫情需要擴大產能的用電企業,如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結算基本電費,超過合同約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實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電費;對因疫情防控引發的企業基本電費計收方式變更、暫停、減容及其恢復等業務,實行“當日受理、次日辦結”和“先辦理、後補資料”,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及擴大產能均以當地政府認定為準。加強電網運行管理,科學安排電網運行方式,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全力做好重點生產企業供電保障,對疫情防控醫藥研製及生產、醫療器械及相關物資的生產、購銷重點企業開展走訪,瞭解企業生產情況和用電需求,主動提供電力保障服務。加強復工中小企業安全用電指導服務,協助排查用電隱患,全程指導整改,確保安全可靠供電。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類新辦企業、需擴大產能企業的用電需求,開闢辦電綠色通道,同時發揮“網上國網”手機APP、95598熱線、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優勢,全面推行網上辦電服務,實現客戶零上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邯鄲供電公司)

二、加大金融支持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各銀行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發展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經營、失去收入來源、仍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中小微企業,疫情期間在邯各銀行機構的小微貸款發生逾期的,可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合理延後還款期限。保險公司對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出險理賠客戶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範圍,應賠盡賠。(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邯鄲市中心支行、邯鄲銀保監分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幫助企業解決資金週轉困難。實施差異化金融服務,對直接服務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及時提供優惠利率和優質金融服務,合理延長貸款期限,採取展期、續貸或合理延後等方式,幫助企業解決資金週轉困難。(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邯鄲市中心支行、邯鄲銀保監分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各縣政府)

(三)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提供差異化優惠的金融服務,鼓勵通過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搞好金融服務。人行邯鄲市中心支行會同市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積極爭取,將我市符合條件的企業全部列入全國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試行名單,爭取人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鼓勵支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我市企業實際情況,自行降息、降成本。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降低擔保費率,財政部門給予擔保費用補助。配合做好國家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貼息工作。(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邯鄲市中心支行、邯鄲銀保監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政府,各銀行業金融機構)

(四)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明確重點領域和企業,對轄區內優惠貸款支持的企業範圍,由疫情防控所需防護用品、醫療器械、藥品等相關物資的科研、生產、經營企業,擴展到我市“532”現代產業體系的重點企業、省市重點企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重點產業目錄支持企業、列入省市重點項目建設計劃的項目、疫情期間有社會擔當的企業,由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等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篩選名單,針對企業復產、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資金週轉問題,量身制定金融服務方案,提供融資支持。充分利用開發性金融應急融資優惠政策優勢,合理滿足疫情防控的需要。(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邯鄲市中心支行、邯鄲銀保監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政府)

三、減輕稅費負擔

(一)落實企業稅費減免政策。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尤其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第8、9、10號公告,對符合有關規定的,予以減免相關稅費。(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二)延期申報和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納稅人,由其向納稅機關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由其向稅務機關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三)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我市(含縣)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含廠房、創新型產業用房、寫字樓、農批市場、商鋪、倉儲物流設施、配套服務用房等),可免收2月份房租,減半收取3月份、4月份房租。鼓勵獲得政府財政支持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創業創新基地等各類孵化載體,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科技企業減免2—4個月房租,扶持企業創新發展。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科技局,各縣政府)

(四)落實降低社保費率。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調整為16%,使用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工資“上下限”。(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五)提高退稅效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出口企業,依法依規加快退稅受理審核速度,最大限度給予出口企業稅務支持。(責任單位:市稅務局)

四、支持企業發展

(一)確保企業職工安全返崗。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辦字〔2020〕14號)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科學合理安排企業職工返崗復工計劃,加大企業復產用工保障力度。加強防控監督指導,全面抓好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監管,創新監管執法手段,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實施靈活用工政策,允許企業依法綜合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平衡目前在崗工作人員和無法正常返崗人員的總體工作時間。(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政府)

(二)強化對抗擊疫情重點單位的服務。加快審批生產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的新項目,優先配置用地用水用電等資源型指標。鼓勵生產防疫物資的企業擴大技術改造投資。建立防疫物資臨時收儲制度,鼓勵相關企業開足馬力組織生產,疫情防控期間生產的防疫物資,在疫情結束後,由政府統一收購儲備。積極引進國內緊缺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對各類中小企業登記註冊業務特別是新落地生產防控疫情所需物資的項目,開闢一站式、全鏈條並行的綠色通道,對提交的申請即報即辦。對防控物資生產企業資質不全的,加強指導服務,儘快協助企業完善有關生產資質。(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審批局、市投資促進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縣政府)

(三)加強科技創新支持。針對企業應對疫情的流行病學分析、臨床救治技術及方案、藥物篩選、檢測診斷技術及產品等領域開展的技術攻關及成果轉化,建立市級科技計劃綠色立項機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五、優化審批服務

(一)建立採購綠色通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不執行政府採購法規定的方式和 程序,採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二)開闢審批綠色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間,實行網上辦、 預約辦。對涉及疫情防控的審批事項特事特辦、即來即辦。(責任 單位:市行政審批局)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暫定6個月。中央、省出臺相關支持政策,遵照執行。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政策解釋。

(邯報融媒體記者任琳娟 通訊員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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