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談一下打官司的感受是什麼?

用戶2713335145854


“餓死不做賊,屈死不告狀。”這句話只說對了一半。

做賊是可恥的,可謂是人人喊打。但是打官司告狀卻是非常常見的,是公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種方式,對此不應當有所偏見。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到法院打官司起訴是一種正當的權利。作為公民,一定要學好法、用好法。

千萬不要認為打官司是很難的、是很不划算的。有些人就有這樣的偏見,明明可以打官司解決的問題,但是其卻採取其他非法的方法。如別人欠錢,正確的方式是通過法院起訴判決對方還錢。而有些人為了圖省事,就自己到欠款人家中要錢,並且賴著不走。最後不但錢沒有要到,而且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反,打官司卻很容易解決這些糾紛。所以,以後要善於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重情深


唉,一言難盡;就是一個字難,打官司的主要原因,就是甲乙丙丁幾方,有一方或幾方不講誠信!國人的通病;官司時間長,最後打的精疲力盡;贏了覺得應該,輸了不服,一審二審,上訴,反訴,抗訴;基層院,中院,高院,甚至到最高法院檢察院。律師的技能道德,法官的水平公正,影響官司的走向。建議,律師分成幾級,或者打分(瞎想的);法官分各個專業(像醫院一樣細化),檢察院適當介入,相關部門檢查判決書質量;人民陪審員不要成擺設,公平公正公開,案件判決標準全國規範化。不說了,供參考!


風電H


真是沒辦法了才無奈打官司,古代就說了:衙門朝南開,有理沒錢別進來。首先得說打官司就是勞神費力,勞命傷財。我弟弟2010年8月18日因在工地幹活出意外高空墜落,肋骨折了13根,胸椎錯位...作為外地人,如不是一邊打工一邊打官司兩地跑,精力財力也許早已經拖垮了!特別是勞動官司程序太多,歷盡了所有程序,勞動關係認定一審,二審,傷殘等級認定,判決的一審,二審,發回重審,終審...終於在2018年5月10日左右等來了一個協商後不太滿意,但是又無可奈何的結局...不說了說多了都是心酸,無奈,悲傷,無助,絕望……感謝我的辯護律師及執行庭的一位法官,如若不然不知要耗到猴年馬月!...


往事如風


一場官司的經歷:二十年了,因幾千元借款個人。官司打嬴了。費了五牛二虎之力也強制執行了三千元,還剩一千元。當時法院門朝西。吃飯加油,法院沒車租車等真難。幾年過去了找法院執行,法遷動了,大門又門朝東了,去了幾趟還是沒執行了(1000元)。又過了幾天法院大門朝南了。我又找到當年的執行官,他說他不在執行庭了,問多了願找誰找誰去!把我嚇的就回了。老姓有官司難啊!


村裡人9613


我的親生經歷是無錢打不起關司。就有點象電影演舊社會有理無錢莫近公堂。我家住房很明顯的看都有質量問題,整個住房都反潮,一上法庭這樣費那樣費要十好幾萬,最後我只有拆訴。主要原因是沒錢,看到自己能打贏的關司都只有敵。


歡迎你5


其實打官司是什麼心情大家都理解!就是甲乙雙方自己己經沒有辦法處理的事件想通過法律來維護權利!可是隻要起訴就肯定要交訴訟費,因為法院不是自己家的!然後法官開庭依法判決誰是誰非,判決生效。但是問題來了,刑事案件可以將違法犯罪者坐牢,很好辦。可是經濟案件就不容易了,被告一旦被告到法庭基本上是那種沒有償還能力的人,大額經濟案例可以判刑,但錢想要回來就難了。小額經濟案例按國家法律一般只能凍結家產,或拘留十五天,一而再,再而三。原告律師費,起訴費都花了,但錢沒要回來。被告家產凍結了,人被拘留了,上了黑名單,就是老賴了,從此生意難做,融資不可能,打工的收入只能償還欠款和養活自己了!所以這就是打官司的感受!我認為儘可能的不打官司,以協商為最佳方式,欠債人不要需賴以真誠說服債權人。債權人要給欠債人機會讓他翻身。這樣雙方得利!這是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穿心箭


說起打官司,一肚無奈。

二零一五年,本村一戶人家嫁女兒請我兒子去幫忙,結果放偽劣鞭炮把兒子左眼炸瞎了,經醫院搶救也沒保住。在治療過程中那家只出了二千元錢,還是百般死要的。過後去找他,他說沒錢要不你們去告吧。他在我們村本就一地痞誣賴,平時罵兄妹打父母,老婆也離了婚,可想而知有多難鬥。後來我們去告他要找律師,人家說要證據證人,一村人誰敢惹人家,有證物沒證人,好幾個律師說了這官司難打,那人本身難纏現在又沒證人證言。要麼私了要麼上門和他鬧。怎麼鬧?人傢什麼都沒有,住還住在村委會的房子裡,怎麼辦?後來多次尋找未果也就不了了之了。

現在我對於法律法規的認識就是:它不是萬能的,觸碰是萬萬不能的。

大千世界冤案假案有理說不清的案有的是,多我們一家在茫茫人海中有如一粒沙子。即然如此何必強求?以後做事小心點,實在不行要麼拼命要麼躲開。這就是無權無勢的悲哀。

即然說起了往事,心裡還是不平與憤恨的,大家如有好的建議請暢所欲言,非常感謝。


農家墨客


看到這個話題,又成功滴勾起了我2013—2015年之間經歷的各種回憶,木有之一,說多了都是淚啊,由於自己的瞎仗義(塑料兄弟情),從第一年開始的當事人到第二年的第三被告,鬼知道我經歷了什麼,真真滴身心疲憊,欲哭無淚的趕腳,感覺就是隔三差五的收法院傳票,真是那句老話說滴好“蛤蟆不咬人但隔應人”啊,從原告的敗訴到重新起訴,就是各種無聊折騰,我們三個被告也是各種商量各種應對各種找律師,最讓我無語😓的是:正在獻血中心獻血中,法院這邊等我開庭(我只是第三被告啊[我想靜靜],可有可無的角色),,,第一被告第二被告打電話把我那個催啊,我是獻完血胳膊纏著繃帶趕緊打的往法院趕啊,(我自己有車都木敢開啊,害怕抽完血體力不支)嚇的司機師傅一路開車都不太專心,光看我了,也不敢問也不敢說,趕到法院看見包括法官及原告律師,第一第二被告及我們這邊律師都在,經過原告和被告幾次回合的較量,法院最後建議我們調解此案比較靠譜,我們第一第二第三被告是“含淚”答應了,,,不喜勿噴,待續未完


聖鬥士玉麒麟


法院只是走流程,或者說案件都是按照套路來辦。

有利的地方是快捷。

弊端是容易被利用,被一些表面上的虛假證據迷惑得出錯誤的判決。

總之,法院很難現在當事人的角度去剖析案件,畢竟輸贏和他們也沒多大關係,他們確保的只需程序無誤就行。


刺唐


有錢無理你能贏。無錢有理你贏不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