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有句老話叫“窮死不做賊,屈死不打官司”有什麼道理?

天生我才59321209428


我也只能以老話回答了,老話還有人窮志不窮之說,不能因為窮就叫人瞧不起。這也牽涉到一個人的人品。人有人品,家有家風。人無人品難立身,家無家風難為鄰。窮死不做賊也是順理成章的事。這也是中國民風樸實的具體體現。屈死不打官司。這個好理解,舊社會沒錢打不起官司,就是打官司那也是衙門口朝南開,有理沒錢別進來。就是今天,我們打官司就沒有這些囉嗦。就是有人想玩心眼,那也得考慮考慮,中央反腐敗。人們有輿論監督。有怨必訴,有錯必糾。那也是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的。有的儘管也是有曲折,但終究會有大白天下的那一天的。這是我的簡單理解。如有誤請隨時糾正。謝謝。


陳殿江1


只要師德,不要官德。

人生若只如初見521116

紅太陽學校教師

想定職稱首先要花錢,各種花錢買證、論文,還要走關係搞到各種模範的證書,這些條件足夠了,就算你在學校不教學只看大門,也會讓你定上職稱!這就是中國東北教育職稱的現狀!我是一名教齡15年的農村教師,沒想過去跟別人競爭這個東西,不是我不缺錢,是我不想放下尊嚴,為了那一點工資去求爺爺 告奶奶。

所以儘管我幹過很多年班主任,所付出的努力領導們也心知肚明,但他們依然還是把優秀教師的資格給了別人,不幹活的都定上了職稱,我這樣兢兢業業工作的人卻一直被打壓!何來公平可言?這麼努力幹下去的意義何在?

創建於2019.4.4


今天空氣流通暢


能不打還是不要去打官司,可事不由人。看我的經歷、頭皮輕微傷判耳聾。

一、安偉與王向周均系河南安陽水治鎮阜城村民。同為永興鋼廠澆鋼工。2014年12月13號交班時因鋼水溫度低不能接班。(公司規定、溫度低不準接班,如接班出現問題歸下班承擔責任)王依仗自己一貫尋釁滋事、有黑惡背景即大罵、無人理、隨後大罵,只因實在聽不下去。說一句廠規不能接班你亂罵啥,王某就拿安全帽砸頭。我正當防衛還了手,王某受了頭皮傷。公安當時做了調查記錄和鑑定,頭左側2、9cm頭皮傷《輕微傷》隨後有本地黑幫三號人物唐文亮(己判刑)在場向我索要兩萬元了結此事。我無過錯沒有談成。

二、七個月後、安陽中意司法鑑定所宋照營又作出一份鑑定書《頭右顳3、5cm傷口,被打傷至聽力下降、構成十級傷殘》難道傷口也會跑?從左跑到了右邊?疤痕也長大到3、5cm。不知傷在何處,如何做出的鑑定書?天地之間的法醫和司法鑑定人都不能做這種違背事實原則傷天害理的鑑定書。作為醫生、本應治病救人。可宋照營卻挖空心思發明創造出害人的魔法鑑定書賺錢。造出如此狗血的鑑定書,這比南霸天有過之無不及。

三、安陽縣醫院出院記錄:仍自述有耳鳴、查體未見異常。安陽地區醫院元月二十六號診斷書證明:主訴聽力下降二月。往前推二月是十一月二十六號、而糾紛在十二月十三號,證明糾紛前一月就有耳聾。

四、安陽地區醫院元月八號誘發電位報告,右耳聽闕25DB、左耳聽闕50DB、雙耳波幅正常、達不到傷殘標準(單耳聽闕56DB達到十級傷殘)此時距糾紛己二十六天,傷口早己痊癒。更荒謬的是痊癒幾個月後聽力又下降了,達到了傷殘標準。痊癒後的疤痕又如何能引起聽力下降。人為\r吃藥期間必然會引起聽力下降。(如慶大黴素,小諾黴素等等)。除造假外如何能引起耳聾?宋照營不愧是天下第一魔法鑑定大巫師。

五、CT顯示中耳、內耳、耳郭、耳膜勻完好,如何確定不是先天耳聾,如何穿針引線將頭皮傷與耳聾勾連在一起的?

六、王某一慣尋釁滋事,頭部有十餘處疤痕,因何沒有引起耳聾?這次如何引起了耳聾?眾所周知、百姓在運動中大都受過頭皮傷,億萬頭皮傷也沒有引起耳聾的。

七、醫療費清單顯示,只多處檢查而未治療,也可證明之前就有耳聾。我和王向周同居一村、也知其之前就有耳聾。

八、我問鑑定人:醫學界能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能不能確定不是先天耳聾?宋答:不能。我問:頭皮傷與耳聾存在什麼因果關係?宋答:這不是因果關係鑑定。問:即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又不是因果關係鑑定,你如何做出被打傷至耳聾的鑑定書?宋答:那他自己說的(有和宋照營的對話錄音)

九、全世界醫學界都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卻明目張膽、弄虛作假、違背事實原側做出如此荒謬與醫學界結論相反的鑑定書。明擺著的醫院檢查證據鏈不採信、卻採信王向周自己所說。

十、難怪會一慣尋釁釁滋,滋事後可通過鑑定與判決得到大筆賠嘗金。正當防衛被判坐牢、陪款。

十一、民法第六十七條:法院對有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書應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効力。可兩審法院對明擺著弄虛作假的偽證,請求重新鑑定,中院不予理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調取公安辦案記錄,不瞭解事實,如何運用準繩。

十二、我心在顫抖、在流血、在呼喊。黑惡在公然踐踏國法、踐踏黨的形象、啃齧祖國的基業、殘害人民的身心健康。何時能還我公道。


夏日寒冬3


不打官司冤,打了官司更冤!我現在就想告法官,無奈進門難!難於上青天!


大道至簡5895


這話現在說就是對法院極大地不滿意。程序複雜,反覆拖拉,在法定時間結案己很不錯了,且不說公正與否。到執行階段了,少則年把,多則十幾年,甚二十年卻扯不完,真是得脫幾層皮,從少壯到暮年。也不說中間多少鬼扯筋,鬼打架的事了。其中律師費,打官司費,打點各路小鬼的費用,再加上車費,住店,耽誤了多少正事等等,等等,只能一聲長嘆:還是老先人高明,屈死莫告狀呀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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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都有一定道理的。不然成不了老話。窮死不做賊:首先是守做人底線和氣節,在者窮人無背景。一做賊成為替罪羔羊的可能性很大,可能偷得不多卻要為偷得很多的人去頂罪,實屬發不來。

屈死不打官司:其實古時還有句老話。衙門口向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打官司是需要成本的,無論你打贏還是打不贏。很多打過官司的人都知道,既耽誤時間又耽誤工作,直接損失,間接損失都不小。還搞得人身心疲憊。所以事情不大就最好別去打官司。


德勝179813742


這句話說的就是有道理。因為老賴把樓房,車都寫的是他兒子的名字,不給錢,萬般無奈去法院起訴,法院判決了,交到了執行庭,執行庭又給了一紙裁定書,無可執行的財產終止執行!沒有打官司前還能找到老賴,打了官司連老賴的影子都看不見……!難道法院不能定位拘留老賴嗎?法院說這得你提供人在哪裡的線索?判決書成了法律白條?這就是屈死不告狀的道理。


永不忘109912825


這句話說得很有道理。

在法制不健全的時代,賊偷若被人逮住,少說也是被人們痛打一頓,甚至被打丟了小命也並不稀奇。本博童年時曾看到一個偷吃生產隊瓜的年輕人被逮住之後的遭遇,那時正值文革時期,年輕社員輪番上去毆打。被打的小偷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最後還是上了年紀的老人上前勸說,人們才停下了拳打腳踢。

通過這個事例,詮釋了窮死不做賊的至理名言。

隨著時代進步,現在講究法制,賊偷也升級了,不怕被抓住,進了派出所不還是捉放曹。所以人一旦失去自尊、自愛,只要皮肉不疼,什麼事幹不出來?

至於屈死不打官司,原因是在舊的社會政治體制下,窮苦百姓受到了冤屈,鳴鼓喊冤,衙門口的一個看門的把手一伸,就得遞上銀兩,不然門就不會讓你進。

就是當下,打官司也不是什麼好的事情。費時費力費金錢,打印材料,聘請律師, 立案交費,還有交通住宿,哪一樣離了時間金錢能辦事?

好的是,畢竟社會在發展,人們的法律意識在增強。對於欺壓百姓,巧取豪奪的不法分子,人民法院遵循依實事為依據,依法律為準繩的審判原則,對犯罪分子嚴懲不貸。

屈死不告狀,已是過去式。在一個法制健全的社會里,任何人都有訴訟權,任何人都有可能打贏官司。不能等屈死了才去告狀。(2019/07/16)


吉祥如意


我認為這句話很有哲理性,很現實。一位有骨氣、有良知的國民,寧願站著死,也不去偷人家用汗水得來的東西。好漢!府門八字開,有理沒錢別進來。即使你打贏了這場官司,下半子你有可能在貧困交加的生活中度過。能忍就忍,能讓就讓,三萬多天,過好!退一步海闊天空,人在做,天在看。說不定有一天惡人會被惡人磨。


郊野凡夫


謝謝!不成體就不成言成形,老話也是古話,前輩們自身自立自感狀言而傳言,也是人類人體的本質在體,以智慧,智氣豪傑,堂堂正正,公公敬敬,乾乾淨淨,生生活活,正正當當做人,能心態好,心態正,能去討飯,不做無品德,無道德,無人味的壞事,害人之心,光明磊落,光明正大,能讓它人受欺負,不願意去上法院,法律法庭審狀,總覺得生活是有鬥爭,自已多辛苦一點,抓緊一點,會過上好幸福生活的,懂得真理,道理,理解人生觀,人在做什麼,頭有天,天下有亂,必天來治,天地相合,正負相對,自然界與人類平衡,好人一生平安,但好人一生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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