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肯還,打完官司,我贏了,他也不還怎麼辦?

喝杯小茶


首先你要搞清楚一點。贏了官司和拿到執行款,本質上就是兩碼事。

畢竟現在是個法制社會。你贏了官司,只能說明債務真實存在,也是合法合情合理,得到法律的認可。

同時你之所以去打官司,說明你已經多次討要並且拿被告沒有辦法。

至於能不能拿到錢,還要看被執行人有沒有這個還款能力。或者說他有沒有固定資產,能不能找得到人。

不過個人建議,在有證據的情況下,最好還是去法院起訴。畢竟起訴費花不了多少錢,勝訴後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況且如果被執行人規避執行。還會被拉入黑名單,限制高消費。有的執行局還會對被執行人進行布控。

一旦抓到人,不光要還清債務,還要面臨法院的罰款和拘留。再說現在信息那麼發達,實名制幾乎不及各行各業。


異鄉超哥


按理來說,欠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有些人欠錢之後哪怕把他起訴到法院他照樣不還錢。據有關數據統計,2016年至2018年9月,全國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1884萬件,執結1693.8萬件(含終本案件),案件執結率達到90%左右,相當於有10%的案件沒有執結。

所以在實際操作過程當中,雖然很多人打官司打贏了,但是錢仍然拿不回來。至於官司打贏了為何錢拿不回來,這裡面主要有兩種原因:

第一種是、沒有任何財產可以執行

目前很多債務糾紛案件當中,借款人之所以逾期不償還,並不是他們自己不想償還,而是他們確實沒有能力償還,比如有些人借了錢之後拿去投資,因為投資失誤導致出現損失然後無力償還債務的比比皆是。

對於這些無力償還的債務人,即便債權人把他們起訴到法院也未必獲得償還,因為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如果通過追查系統沒有查到被執行人的任何財產,那超過一定的時間是之後就會終本。類似的案件在目前的民間經濟糾紛案件當中佔比並不少。比如在2016年、2017年全國法院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中,約有43%屬於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不能”案件。

當然對於這些終本案件並不代表錢永遠都拿不回來了,終本只是法院暫時終結執行程序並做結案處理,待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後仍然可以繼續恢復執行。在法院做出終本決定之後,債權人也可以自己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如果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以執行,包括可能存在刻意轉移財產等行為,那債權人可以隨時為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然後要求法院重啟執行程序。只要債權人不放棄這筆債務,按這個債務就不會消失。

第二種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

在法院判決書生效之後,有些人明明有財產可以執行,但就是不願意還錢,擺著一副無所謂的態度。對於這種行為,如果在法院判決書生效之後他們仍然不還錢,過了執行有效時間之後,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對被執行人採取強制措施,包括凍結被執行的財產和銀行賬戶等措施,然後通過法院強制劃撥或者拍賣資產等方式獲得償還。這種強制措施是不需要經過被執行人同意的,比如被執行人有房產可以拍賣,那法院就會把他的房子拍賣掉,拍賣所得優先用於償還債權人的債務。

當然在這個過程當中,被執行人有可能會存在以低價轉讓財產,或者刻意藏匿財產等行為,對於這種行為法院一般會把他們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受到很多限制,甚至有可能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判他們坐牢,但是坐完牢之後,出來該還的債務還得繼續還。


貸款教授


“欠錢不肯還,打完官司,我贏了,他也不還怎麼辦?”這就涉及到執行的問題了,既然贏了官司對方還不還錢,那麼在訴前、訴中你也沒有申請財產保全(財產保全是一種保證對方在訴前或訴中不能轉移財產的時段),那麼就看執行階段可不可以執行會借款了。

首先可能法院已經判決你勝訴,一般民事案件判決生效時間是15天,也就是說對方還有15天的時間可以上訴,如果沒有上訴那麼判決生效,就可以拿著法院的判決書、判決書的生效證明、身份證、執行申請書等材料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重點說說執行申請書當中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填寫,因為能否執行回來錢,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尤為重要,申請執行後法院會通過依職權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申報、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線索三種方式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前兩種調查方式申請執行人無法干預,所以申請執行人就需要提供儘可能多的財產線索,可將所知的被執行人所使用過的房產、車輛、手機號等全部提供。

申請執行人需要注意一點,提供的是財產線索而非證據,像是房產提供準確地址、車輛提供車牌號即可。


東友律師團


法院不是萬能的,訴訟也只是一種救濟手段,通過訴訟固然能勝訴,但是實現債權的取得才是目的也就是把損失降到最低,法院的執結率也只能說明執行案件的結案率,並不是債務的消滅率,也不是申請人債權的實現,執行難這是一個複雜的現象它關聯到諸多領域,我國並不是一個法治社會,也只能說目前法律在逐步不斷的完善和建全,風險無處不在,增加法律意識控制風險不要貪利,我一個從事了三十年民商事審判工作資深法官的告誡。


手機用戶5860187837


沒錢還?或者就是沒錢還,誰也沒辦法的。有的人說吃喝怎麼有錢?誰也無權管人家吃喝。經過法院了。更不好要了,你問他要?他說你要不到數了,你讓法院來要?法院不能別事不幹,老為你這點事跑,要幾次,法院也就不管了


觀海鷹


現在社會上,這種人真有,借錢還錢是理所應當的,說明你沒有認清人,這種人以後千萬不能再打交道了 ,通過這次,讓你徹底的把這個人看清了。

一個人的人品,藏在他對金錢的看法裡,那些不因為金錢而毀了自己原則的人,才是最讓人值得信賴的人,還有借錢時,最能看出一個人的情分,還錢時,最能看出一個人的人品。

現在你通過打官司,你贏了,他本應該把錢還給你,但是他還不還,不知你借給他多少錢,如果錢不算多,就算了,也不要生氣了,只當交了一次學費,如果錢多,就找法院,強制執行,反正你們已經撕破了臉,你以後也不會再與他來往了。千萬記住要理智,不要衝動。


梅奶奶7怎麼照啊


人家欠我們錢用房產證壓下有用嗎?聽說要去做房產公證,但是現在欠款的人欠款大多,問下沒有公證,房產證有用嗎?要怎麼樣去運轉


手機用戶6097605284


喝杯小茶就算了吧!


手機用戶52587282010


律師費也浪費了


非州鳥


只能說是二次上當受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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