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資子公司與福田鄉社區工程(二期)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 代建業主簽訂施工合同暨關聯事項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628 證券簡稱:高新發展 公告編號:2020-1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風險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預估項目毛利僅依據目前公司掌握的情況對工程利潤的初步預測,不代表對利潤實現的保證和承諾。工程施工不確定因素較多,可能出現以下情況影響利潤預估的準確性,請以最終審計的定期財務報告結果為準。

1、工程總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項目在中標及簽署合同時,尚無勘察與設計成果,業主方僅出具工程投資控制總價,故工程總造價尚無準確數據,可能存在工程收入偏差變動較大的風險。

2、工程總承包模式對成本控制能力要求較高,尤其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通過完整強大的供應鏈體系形成規模化成本優勢,公司目前尚無法完全準確預測工程全週期成本。

3、本合同項下的項目施工週期較長,存在原材料漲價、工程變更、環境變化、安全生產等不確定因素,進而影響合同最終收益實現情況。

4、本合同項下的項目工期進展可能受天氣或其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影響,造成完成工期、質量要求不能依約達成帶來不能及時驗收的風險,進而影響合同最終收益實現情況。

一、合同簽署及關聯交易概述

公司於2020年1月11日披露了《關於全資子公司收到福田鄉社區工程(二期)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標段項目中標通知書的公告》(具體詳見2020年1月11日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的公告),確定公司全資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牽頭人,以下簡稱倍特建安)與四川省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以下簡稱省建院)及四川省川建勘察設計院(聯合體成員,以下簡稱省勘院)組成的聯合體(以下簡稱聯合體)為該項目的中標人。

近日,聯合體與發包人成都國際空港新城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空港置業)正式簽訂了《福田鄉社區工程(二期)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總承包(EPC)合同》。根據合同約定,倍特建安承擔338,155,344.18元(暫定)的施工工作。由於發包人空港置業為公司控股股東成都高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孫公司,屬於公司的關聯方,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事項是經過公開招標程序產生,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就上述因公開招標形成的關聯交易事項豁免履行關聯交易的相關決策程序等需履行的義務。並且,本次關聯事項與一般關聯交易有重要區別,空港置業僅為本項目的代建業主,項目實際業主為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關於本項目的代建業務模式說明詳見本公告三、本合同項下項目屬於代建業務模式的說明。

本次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也無需經過有關部門批准。

二、合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一)發包人基本情況(關聯方)

1、發包人名稱:成都國際空港新城置業有限公司

2、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3、住所: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成都高新區府城大道中段88號1棟13層13號

4、主要辦公地點: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成都高新區府城大道中段88號1棟13層13號

5、法定代表人:王鵬

6、註冊資本:75,000萬元人民幣

7、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100MA6CTFCT1D

8、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經營(憑資質證書經營);工程項目管理(憑資質證書經營);工程項目諮詢(憑資質證書經營);物業管理(憑資質證書經營);酒店管理(不含住宿);項目投資(不得從事非法集資、吸收公眾資金等金融活動);資產管理(不得從事非法集資、吸收公眾資金等金融活動);土地整理;汽車租賃;建築勞務分包(憑資質證書經營);會議及展覽展示服務;技術進出口;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憑資質證書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空港置業為高投集團全資孫公司。

10、公司與發包人存在關聯關係,空港置業為公司控股股東高投集團的全資孫公司,屬於公司的關聯方。

11、履約能力:空港置業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信譽良好,具備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

12、主要業務近三年發展狀況:近三年主要業務是房地產開發經營、工程項目管理等。

13、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元

(二)承包人基本情況

1、成都倍特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聯合體牽頭人)

(1)法定代表人:祝慶

(2)註冊資本:50,0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範圍: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設施工程、防腐保溫工程、建築防水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鋼結構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路路面工程、製冷工程及暖通空調設備、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安裝工程、工程勘察設計、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以上經營項目憑資證書經營);銷售鋼材、建築材料、五金交電、日用百貨;非標準設備的製作、加工、銷售;廣告設計、製作、代理、發佈(不含氣球廣告)。(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展開經營活動)。

(4)住所:成都高新區九興大道八號

(5)倍特建安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6)履約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信譽良好,具備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

2、四川省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聯合體成員)

(1)法定代表人:李純

(2)註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範圍:(以下範圍不含前置許可項目,後置許可項目憑許可證或審批文件經營)房屋建築工程設計、人防工程設計、風景園林工程專項設計;市政公用工程設計;商業、倉儲、糧食工程設計;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建築智能化系統設計;建築裝飾設計;建築幕牆、輕型鋼結構工程設計;城鄉規劃設計、旅遊規劃設計;工程勘察、測繪服務;工程管理服務,辦公服務,自有房地產經營活動,信息技術諮詢服務,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建築機電安裝工程。停車場服務、商品批發與零售;進出口業;租賃業;物業管理;職業技能培訓;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展開經營活動)。

(4)住所: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大道中段688號

(5)公司與其不存在關聯關係。

(6)履約能力:省建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信譽良好,具備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

3、四川省川建勘察設計院(聯合體成員)

(1)法定代表人:黃榮

(2)註冊資本:1,600萬元人民幣

(3)經營範圍:工程勘察(綜合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甲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地質環境影響評價(甲級)(以上項目及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以下項目不含前置許可項目,後置許可項目憑許可證或審批文件經營)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築裝修裝飾工程;建築幕牆工程、建築智能化工程;園林古建築工程;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測繪服務;工程諮詢;建築勞務分包;地質勘察的施工,降水、樁基勘察機械的修理加工;環境汙染防治工程、工程勘察勞務、建築地基基礎檢測、岩土試驗、岩土水質檢測、原位測試、建築工程現場檢測、房屋安全性鑑定、通風與空調系統檢測、建築電氣及建築智能檢測、環境監測及諮詢服務;機械設備租賃;特種工程;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築工程。(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4)住所: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大道中段688號1棟9、11、12層

(5)公司與其不存在關聯關係。

(6)履約能力:省勘院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信譽良好,具備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

三、本合同項下項目屬於代建業務模式的說明

(一)本項目屬於成都高新區投資的重點建設項目年度計劃並由高新區財政金融局審議確定年度基建支出預算的項目,實際業主為管委會,空港置業為代建業主;空港置業在本項目完工後,將按照政府投資項目相關規定辦理竣工決算,並與項目業主辦理移交手續,協助業主方辦理資產權屬證書,不擁有本項目的權屬。

(二)在本項目中,空港置業作為代建業主向管委會提供代建服務並收取代建費用。

(三)空港置業作為代建業主向施工方等供應商支付的資金來源於成都高新區財政預算資金。空港置業在履行代建業主職責時,設置了公益性項目資金專戶用於接收、支付財政預算資金,用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同時,也按國家規定的基建支出預算、基建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賬戶管理制度等進行管理;空港置業在本項目賬務處理時,按照所發生的支出作為代建開發成本核算,收到的財政撥款作為專項負債,項目完工移交時衝抵代建開發成本和專項負債。

(四)管委會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屬於政府機構,是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管理機關,公司與作為政府機構的管委會不構成關聯關係。

四、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工程名稱:福田鄉社區工程(二期)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

(二)工程地點:成都市高新東區

(三)工程內容:主要包括福田鄉社區工程(二期)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範圍內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及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等全部工作。

(四)合同工期:540個日曆天

(五)合同價款:倍特建安承擔合同中的施工工作,暫定施工費為338,155,344.18元。

(六)付款進度:

1、預付款:工程建設費中標合同價-含稅暫列金的10%。合同生效後發包人在60個工作日內支付。

2、進度款:發包人按季度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支付時發包人按造價諮詢人出具的諮詢報告向承包人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的65%。

3、結算款:

(1)結算價款支付時先扣除已支付的環境保護費、安全施工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

(2)經發包人認可的審計部門完成竣工結算審計後在60日曆天內支付至竣工結算審定金額的70%。

(3)決算審計完成後付至結算金額的97%,餘3%作為質保金。

(4)質量保證金的退還:在缺陷責任期滿且發包人認可的審計部門完成竣工決算審計後,無質量問題或缺陷經修復驗收合格後,發包人在6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無息)。

五、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公開招標共4家公司參與了投標,本項目的工程建設費招標控制價為353,911,157.26元,倍特建安的中標價為338,155,344.18元,下浮4.45%。本次關聯交易遵守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要求,投標程序及結果公開公平、交易條件公允,不存在利用關聯方關係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關聯公司輸送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暨關聯交易的目的和影響

本項目是公司全資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聯合體方式參與承建成都市高新東區的建設施工項目,符合公司爭取多承攬優質建築施工項目的發展規劃。本項目預計將在2020年4月開工,施工工期540天。若本項目能按計劃順利實施並執行完畢,2020年度預計確認營業收入約13,761萬元(已扣除暫列金及稅金影響)。本項目預估毛利率4%,系根據公司財務部門的初步測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後發生了不可預計的前述特別風險提示中的事項,將影響本次估計的完工時間及估算毛利的準確性。本項目產生毛利潤的具體數據以公司2020年度的財務報告審計結果為準。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不會因此而對發包人形成依賴。

關聯方空港置業按公開招標確定的中標價格支付合同價款,不存在損害關聯方股東利益的情形。

七、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情況

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關聯交易以外,公司與空港置業累計已發生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為0元。

八、備查文件

《福田鄉社區工程(二期)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總承包(EPC)合同》。

成都高新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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