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為美麗中國護航,自然資源部組建以來做了這些事

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第六個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週來臨之際,全社會正深入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依法治理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

“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這一重大部署,與自然資源部職責密切相關。按照黨中央精神,自然資源部組建以來,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健全完善自然資源法律法規制度,深入推進自然資源管理改革,為推進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紮實開展實踐探索,取得了積極進展。

築起自然資源領域基本法律的“四梁八柱”

在“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大背景下,2018 年憲法修正案將生態文明寫入,為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根本法保障。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自然資源領域基本法律體系的“四梁八柱”正在逐步架構。

作為自然資源領域的核心制度,2019年《土地管理法》與時俱進完成修改。新《土地管理法》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把黨中央關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決策和試點成功經驗上升為法律,作出多項創新性的規定。同時,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將基本農田全面上升為永久基本農田,明確了因地制宜輪作休耕和防止土地荒漠化、鹽漬化、水土流失、土壤汙染等生態要求。為讓新法儘快落地生根,《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配套法規規章正加快修改。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現行《礦產資源法》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情況。在《礦產資源法》研究修改中,自然資源部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推進礦業高質量發展,完善礦區生態修復制度,明確生態保護要求;同時將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方案、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精神灌注到這一基本法律中。

與此同時,《國土空間規劃法》《自然保護地法》《長江保護法》等全新的自然資源領域立法也將積極推進。《森林法》《草原法》等所涉及的重大問題正深入研究,將根據新時代新實踐修改完善,落實生態文明要求。

完善自然資源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對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作出部署。自然資源法治和制度建設也正遵照這四個層面有序推進。

——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自然資源部正加快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統籌協調管控制度,落實今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部署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和地方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11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自然資源部已開展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工作,明確管控規則,協調解決各類衝突,將三條控制線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將紅線管理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和監管平臺。為把用途管制擴大到所有生態空間,自然資源部正在研究修訂《自然生態空間用途管制辦法(試行)》,開展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糾錯機制試點。

——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在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法治化、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進程中,自然資源部修訂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啟動了大熊貓等5個國家公園及長江、太湖等重點區域統一確權登記。在健全自然資源產權制度方面,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統籌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自然資源部正加快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落實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健全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政策方面,自然資源部持續推進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試點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下放礦業權審批權限;建立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要求各地使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時,同步完成2016年前批而未供和閒置土地“兩個15%”的處置任務,減少開發建設對生態空間的佔用。

——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中,自然資源部將考慮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地理單元的連續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可持續性,進一步研究優化生態安全戰略格局;已聯合生態環境部部署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力爭到2020年底完成京津冀周邊、汾渭平原7個省(市)共34個重點城市周邊20公里範圍內、長江干流及9條主要支流兩岸各10公里範圍內廢棄露天礦山生態修復。編制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積極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推進海洋生態修復。為加強對重要生態系統的保護和永續利用,今年6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自然資源部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提出自然保護區範圍及功能分區優化調整的建議,推動自然保護地統一設置、分級管理、分區管控。去年以來,自然資源部全面排查和監測違法違規圍填海情況,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全面禁止圍填海。

——嚴明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自然資源部正推動試點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探索支撐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方面,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原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關於推進行政公益訴訟、促進法治國土建設的意見》的基礎上,自然資源系統持續探索用好民事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等訴訟手段,拓寬自然資源法治實施體系,創新自然資源治理體系。

構建高效的自然資源法治實施體系

法治建設中,自然資源部“立改廢釋”並舉,推進“放管服”改革。自然資源部成立後,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從是否符合黨中央精神、是否符合履行“兩統一”職責、是否與自然資源管理實踐相適應等方面明確清理標準,對52部部門規章和717件規範性文件開展了全面清理。經清理,廢止8部規章,“一攬子”修改15部規章,佔部規章總數的近一半,涉及300多項條款;規範性文件數量由717件減少到357件,減少比例達50%。

自然資源法治的實施體系從源頭建章立制。2018年12月,《自然資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規定》和《自然資源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成為首批規章,規範紅頭文件的制定,確保部組建伊始就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在參與國務院試點後,自然資源部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依法行政的同時,自然資源部實行“減證便民”,讓法治更接地氣。近期印發了《關於以“多規合一”為基礎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

的通知》,合併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合併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准,簡化報件審批材料,進一步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向縱深發展。

為進一步提高便民服務水平,化解矛盾糾紛,增強部門公信力,2019年7月《自然資源行政複議規定》《自然資源行政應訴規定》發佈實施。早自2016年起,自然資源部在政務大廳設立“行政複議”窗口,敞開接收行政複議申請,提供進展查詢和閱卷服務;為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人員配發專門工作證件,確保履行出庭應訴職責;通過部法治微信公眾號,每週向社會公開行政複議立案受理情況,方便申請人瞭解案件進展。

自然資源部自成立以來,落實黨中央精神,站穩國家立場,不斷“嚴起來”,堅決查處破壞生態行為。督辦秦嶺生態破壞、重慶縉雲山違建突出“蠶食”林地、河北“削山造地建別墅”和安徽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蒙古圖牧吉自然保護區等破壞生態問題整改落實。聯合相關部委深入推進“大棚房”清理

整治,組織開展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在2019年衛片執法工作中,嚴厲打擊涉及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自然保護地、稀土等特殊礦種以及破壞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群眾權益的違法行為,同時實施新增建設用地與發現違法用地“增違掛鉤”,倒逼地方消除違法狀況。

站在“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歷史交匯點上,自然資源法治建設任重道遠。全系統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用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為生態文明建設保駕護航,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應有貢獻。

記者:喬思偉

審核: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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