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管道基坑开挖、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市政工程“管道基坑开挖、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目录

  • 测量放线
  • 沟槽开挖
  • 基础施工
  • 管道安装
  • 连接井、检查井的砌筑
  • 回填

1、测量放线

1.1 组织测量技术人员按规划局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测,复核无误后建立工程测量控制网,对工程进行点面相结合的测量控制。

1.3 井面标高应路面与路面一致。

2、沟槽开挖

2.1 沟槽开挖前应要求各有关管线部门提供地下管线情况,并结合人工开挖勘察,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当发现管线位置后应做好清晰的标志以保护好地下管线。

2.2 施工时在人行道边设置临时排水沟,以保证排水通畅,以保证开挖基坑不被雨水浸泡而造成基坑的质量问题。在基坑开挖时须在沟槽外两侧筑小土堤截水,以防地表水倒灌入施工沟槽内。沟槽内两侧设排水沟和集水井,用碎石填充,当地下水丰富或遇雨天时用抽水机抽水,以保证基坑不被水浸泡。

2.3 工程的沟槽深度开挖视深度而定,对土质良好地段采用可以1:1放坡开挖。开挖时用挖掘机进行,人工配合。沟槽开挖土方调至填方区填土或用自卸式汽车外运弃土。在开挖前,沟槽的断面、开挖的次序和堆土的位置应由现场施工员向司机及土方工详细交底。在挖土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在现场指挥并应经常检查沟槽的净空尺寸和中心位置,确保沟槽中心偏移误差符合规范要求。为保证槽底土壤不被扰动、破坏或超挖,用机械挖土至设计标高高20~30cm后改用人工挖土和平整。开挖要保证连续作业,分段开挖,每段10m~20m,以防止土方塌方出现安全事故。

2.4 沟槽检查验收

沟槽开挖完成应进行自检,应该熟悉检查项目和允许误差。自检合格后应马上通知监理进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3、基础施工

3.1 若管道处于软土上应通知甲方、监理及设计人员到现场解决,排水管道地基承载力不得小于10Kpa。

3.2 测量中心轴线,标高,并放出基础边线。在沟底设置水平小木桩,桩顶标高为管道平基砂石垫层的标高。

3.3 碎石、砂垫层应先将碎石、砂拌匀然后铺设,铺筑垫层时应边铺边检平。

3.4质量标准

a、砂石垫层应设计要求,符合高程及纵坡设计要求,井位基础砼符合设计井底高程。

b、排水管应该符合允许偏差项目。

4、管道安装

4.1 下管前,要清理管坑内杂物,砼平基要清洗干净,然后在平基上弹放管道中线,复合管沟底标高。

4.2 采用吊车下管,下管时应将管道排好,然后对线校正,严格控制中线和标高,对中方法采用中心线法和边线法。

4.3 雨水管采用胶圈承插接口。

4.4 管道稳定后应再复核一次流水位高程,符合设计标高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

4.5 质量标准

a、管道安装时,表面必须顺直,接口平顺,符合设计流水位高程。

b、管底不得倒流水,缝宽应均匀,管道内不得有泥土、砖石、砂浆、木块等杂物。管材不得有裂缝、破损。


市政工程“管道基坑开挖、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5、连接井、检查井的砌筑

5.1 砌筑各种井前必须将管底清除干净,并定出中心点,划上砌筑位置及标出砌筑高度,便于操作人员掌握。

5.2 砌筑检查圆井应挂线校核井内径及圆度,收口段高度应事先确定,砌一皮砖必须检查一次,看有无偏差。圆井井身及其收口段,必须避免上下层砖对缝。

5.3 雨水检查井内壁用1:2水泥砂浆抹2cm,雨水井当管径D≥600时设流槽,当管径D<600时不设流槽,但在井底浇灌15#砼,厚度与管壁相同。

5.4 质量标准

a 井底、井面的标高要准确,井身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长方形井井壁必须互相垂直,井形方正,并且井身的长轴线应与侧平石平行;如是圆井,应挂中心线校核井内径及圆度,砖砌井壁必须灰缝饱满、平整,抹灰应平顺密实,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砌砖砂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b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井面、井底高程误差超标,测量监控工作不严格;排水井、进水井砌筑尺寸误差超标,井筒收口不均匀,砖层不符、进水口与路面高程不匹配,未严格按标准图集的要求施工;井环开裂,井盖安装不平稳,车辆通车时跳动;砂浆强度不足,未严格按配比调配砂浆。

6、回填

6.1 管道安装完毕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回填工作。

6.2 管坑两侧回填石屑厚度按设计要求,回填时两则同时进行,以防管道位移,管顶30cm以上回填土并分层夯实,密实度必须达到路基设计要求。

6.3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回填土不得夹有大块砖石,大块土必须敲碎至10cm以下方可用于回填。

6.4 沟槽回填顺序,应按施工开挖顺序进行,虚铺层厚30cm。

6.5 换填砂或石粉,仍应按规定分层用平板振动器或手扶轻型压路机压实,每层虚铺厚度不许超过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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