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揭东区曲溪镇居委的居民请注意,你们的街坊李伟雄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

揭阳市揭东区曲溪镇居委的居民请注意,你们的街坊李伟雄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

被执行人:李伟雄,男,62岁,住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曲溪镇居委,身份证号码:44052519570516****。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5203民初85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上述判决,被执行人李伟雄应付还申请人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30万元及按判决书确定的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李伟雄、许建庆、杜黎明对揭东建信石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执行人揭东建信石业有限公司、李伟雄、许建庆、杜黎明被执行人连带承担案件受理费用29006元。

因被执行人李伟雄没有履行判决确定义务,申请人广东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磐东支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4月23日依法立案受理。案号:(2019)粤5203执398号。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伟雄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联系人:徐法官 电话:0663—326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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