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判決書》


東京審判《判決書》

 本文摘自《中國新聞網》 作者:向隆萬

  今年是東京審判宣判65週年。1948年11月4日至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長韋勃宣讀了法庭判決。《判決書》不僅對28名日本甲級戰犯作出罪狀認定和量刑,而且用很大篇幅闡述日本軍國主義的興起、發展、膨脹的過程,今天重讀仍深受震動!

  根據《判決書》,可把日本軍國主義者的“作為”梳理如下:

  一曰“造神”。1920年前後以甲級戰犯大川周明為代表的“理論家”,大肆鼓吹“八紘一宇”和“皇道”的原則,為擴張領土尋找依據。“八紘一宇”出自中國古書,“皇道”就是“天皇之道”,他們解釋為“把世界置於天皇一人統治之下”。大川曾出版一書,狂妄聲稱日本是大地最初成立的國家,統治萬國國民是日本的天命,並預言1925年前後東西方將發生戰爭。另一名狂熱鼓吹者是甲級戰犯橋本欣五郎。他還是個陰謀實幹家,他建立的“櫻會”,就是一箇中佐以下現役軍官的激進組織。《判決書》判定“他是建立陰謀的首謀者”,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正是這種帶有邪教色彩的“造神”蠱惑,煽動了狂熱的狹隘民族情緒,產生了自殺“神風隊”這類怪胎。


東京審判《判決書》

  二曰“滋事”。1930年前後,激進分子還是以中下軍官為主。他們陰謀製造事端,造成既成事實,從而逼軍部高層和政府就範。東京審判中日本戰犯的罪行自1928年始,原因就是謀殺張作霖的“皇姑屯事件”。《判決書》指出:“一個日軍大尉在地雷周圍埋伏兵士,1928年6月4日,當張作霖的列車到達那裡時地雷爆炸,日軍向張作霖衛隊開火。”當時田中義一首相併不知情,向天皇報告後準備將責任者交付軍法會審,但在陸軍部干預下,不了了之。此次滋事成功助長了軍國主義者的氣焰。1929年7月1日田中內閣被迫辭職。不久,軍國主義者再度滋事,包括1931年7月1日的“萬寶山事件”,1931年7月17日的“中村事件”,特別是1931年9月18日的“瀋陽事變”。被判絞刑的甲級戰犯板垣徵四郎當時僅是一名陸軍大佐,《判決書》第五章詳細敘述了他和石原莞爾以及大川周明、橋本欣五郎等人陰謀策劃的始末,認定:“大量可靠證據表明,‘瀋陽事變’是由參謀本部將校、關東軍將校、櫻會會員及其他人事前周密計劃的。”最會滋事者,當推送上絞架的另一名甲級戰犯——土肥原賢二。“九一八事變”前後土肥原以特務機關長的身份供給參謀本部有關中國的秘密情報。為誘騙脅迫溥儀從天津到瀋陽,土肥原採取鎊種陰謀手段,包括向溥儀送藏有炸彈的水果籃,寄恐嚇信等。“1931年11月10日晚上,土肥原秘密將溥儀押上一輛有持槍隊伍保護的汽車,從住處轉移到碼頭,上了一艘小型日本遊艇”;土肥原還策劃成立傀儡政權“內蒙自治政府”和“華北自治政府”,並多次轉移汪精衛等等。正如《判決書》第十章所述:“土肥原憑藉政治謀略、武力威脅和武力實施,在促進日本在中國其他地區侵略事態進展上擔任了顯著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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