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患精神病父親,這個家庭未來的路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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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上班時遇到一個這樣的家庭,患者的兒子初中畢業,患者的父親母親身體多病,妻子早已經選擇離婚。這時的患者已經接近衰退階段,生活自理能力差,經常毀壞家中物品。

然而,患者的兒子真的是從始至終盡心盡孝,十幾歲學了手藝打工,靠著自己的努力撫養爺爺奶奶和病重的父親。現在已經成家生子,又買了新房,說實話,可能這是很多年輕人難以堅持的。所以直到現在,我都在全力以我的方式幫助他。

回答題主的問題,如果你父親精神症狀突出,還是建議選擇住院治療

精神病人,復發因素很多,尤其拒絕遵醫囑服藥的患者,一旦加重,可能會“幫倒忙”。比如,你剛裝修好的房子,被他亂塗亂畫,或者,有些病人會在屋內大小便。

住院的話,既然不是初次發病的精神病人,那麼可以選擇入住民政系統的精神醫院,這樣在一定程度能夠節省家庭的支出,如果可能,可以申請低保證,這樣能夠享受醫保報銷之外的再次報銷。

如果患者的病情,只需要服藥就能夠將病情控制平穩,那麼也可以選擇在家用藥

有些病人,對藥物敏感,所以服藥期間精神症狀大部分消失,但是患者不願長期服用,或者有些人乾脆就不承認患有精神疾病,導致依從性不好。針對這種情況,通常臨床也有應對措施:

一,可以為患者“暗服”藥物,為了能夠保證藥物進入胃內,我們可以選擇口服液劑型的藥物,放在粥、水或其他飲品當中。

二,可以選擇長效的針劑控制病情,相信很多家屬已經嘗試了多種方法,來使病人服藥。那麼最後的辦法就是為患者選擇長效針劑,有些藥物,可以每個月注射一次,這就大大降低了患者漏服藥物的情況,同時延長了住院週期。

綜上,精神病人給家庭、社會帶來不同程度的負擔,包括經濟負擔,還包括對家人精神方面和人際網絡的負擔。但是,作為家屬或親人。我們不能夠置之不理,否則會構成對患者的遺棄罪。雖然對於精神疾病的治療,大多還是採取藥物抑制的方法,沒法做到根除,但藥物有效也是一種平衡了,畢竟還有很多病人,服用足量的藥物都不見好轉。

抗精神病藥選擇上,沒必要選擇進口,國產藥物就可以,通常選擇國產的基礎抗精神病藥,每月的醫藥費在300元左右。這樣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家庭的負擔。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幫助,可以繼續關注後續內容


汐煒醫生


如果精神症狀比較嚴重的話建議住院治療,病情控制住之後回家服藥鞏固病情,考慮病人需要長期服藥因此有如下建議:第一,如果病人為居民或者職工醫保的話去辦理特殊疾病門診,如果是新農合醫保的話去辦理新農合特殊疾病門診,這兩個特殊疾病門診都可以報銷一定的費用;第二,如果為居民醫保或者新農合醫保的話給病人辦理殘疾證,參評低保;第三,國家目前對於精神病人的重視程度正在一步一步的提高,國家的686計劃,有些地區還有精神病人家屬護理獎勵,因此可以諮詢當地民政,殘聯部門看當地有何優惠政策。希望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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