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检察院民事检察 “五个做到位”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的关键时期,面对辖区内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热潮来临,绥阳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立足服务民营企业的检察职能,迅速行动,进入民营企业内部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活动,依法保障复工复产,做到民事检察服务五到位。

绥阳检察院民事检察 “五个做到位”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绥阳检察院民事检察 “五个做到位”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绥阳检察院民事检察 “五个做到位”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绥阳检察院民事检察 “五个做到位”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菌业、木业是林业局有限公司当地的支柱型产业,关系着百姓的收入、局公司的经济稳定。现阶段是木材的主要加工期,特别当前为木耳菌生产的最佳时期,一旦错失机会,将会给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也会给林区经济建设造成较大的压力,因此复工复产是当务之急。但是复工复产绝不可忽视疫情的防控,如何帮助民营企业做好防疫和复工复产是林区检察机关近期的重点工作。

绥阳检察院民事检察 “五个做到位”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绥阳检察院民事检察 “五个做到位”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绥阳检察院民事检察 “五个做到位”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民行科干警通过对辖区内的民营企业进行逐个摸排,于2020年2月25日分别到三家复工复产企业绥阳林业局有限公司风顺菌业和海田菌业,柴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昊森木业进行疫情期间防控和依法保障复工复产工作,做到五个到位:

绥阳检察院民事检察 “五个做到位”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绥阳检察院民事检察 “五个做到位”服务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普法宣传做到位

面对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形势,民行检察干警对企业员工细致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为疫情防控依法提供有力民事检察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把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保障企业及其员工既有效科学防控又安心复工复产。

二是防疫指导做到位

民行检察干警向辖区内企业负责人详细介绍和讲解了防疫期间的法律政策,提示企业严格按照《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打赢防“疫”阻击战。特别是企业员工出入企业登记、工人及其家属外出情况调查收集、体温测量等各个方面,要细致地掌握真实情况,从严关住厂区大门、切实管好厂内小门,有效防止由于复工复产聚集造成感染病毒的情况出现。

三是制度建设做到位

民行检察干警通过实地走访民营企业,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帮助企业完善了疫情期间信息报告制度、每日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体温测量制度、复工复产防疫防控预案以及应急处置预案、异常情况处置预案等工作。并对企业开工初期防疫措施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求企业及时查找漏洞,不断补充并加强防疫制度建设。

四是法律服务做到位

由于疫情的原因导致一些企业订单取消、一些合同不能履行,给企业经济利益带来了一定的损失。干警结合涉疫情不可抗力的矛盾所产生的合同纠纷进行法律讲解服务,对在疫情期间所签订的合同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详细地交流与指导,帮助企业完善合同,规避经济利益损失风险。

五是心理疏导做到位

辖区内非公企业负责人普遍面临复工工人人数减少,产能低,产量跟不上的压力,对今年的经济收益会受到较大影响存在担忧。民行检察干警结合特殊时期国家对企业的税赋减免、帮扶等政策,从提高对近期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帮扶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的理解,放眼长远等方面耐心进行解释和心理疏导,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负责人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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