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遇到這四種情況,你一定要注意你的言行。

前兩天辦公室裡兩個同事吵起來了,起因是同事小葉自嘲自己春節一過又胖了兩斤,同事阿東哈哈大笑說,什麼兩斤啊,你這是胖了十斤吧,然後小葉就生氣了...

現在辦公室裡對這件事有兩種看法,一種是說小葉太小心眼,另一種說阿東嘴上沒個把門的。要我說,阿東的情商確實是有點低了,人家小姑娘自嘲,你沒事湊啥熱鬧。

常言道,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但生活中,像他這樣的人不會說話的人實在太多了。不過腦子的話語時常會傷害他人,而我們卻對此一無所知。

語言的力量是我們難以想象的,如果不對其善加利用,就很容易成為傷人的武器,無論在什麼場合,這幾種話都憋住別說。

一、別人自嘲別附和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在朋友圈碰到過這種情況:一個女孩子發了張自拍,配文“都看不出來是我自己了”,然後就有人在下面評論:是呀,你這美顏開得太過了吧,一點都不像你。

然後他就被人家拉黑了,自己還覺得挺冤,心想:你自己不也這麼說嗎?這種人是沒情商呢,還是沒情商呢?

人際交往中有一條默認的潛規則,就是:我可以自嘲,但別人不能嘲。“自嘲”,被認為是人格健全和心理健康的重要標誌。人可以通過自嘲來化解悲傷,可以通過自嘲來督促自己變得更優秀。

可是別人自嘲是人家情商高,你嘲笑人家是你情商低。自嘲的人是在用消極的語言鼓勵自己積極生活,也是在暗示與之對話的人對其進行鼓勵。他們需要的往往是一句讚美,一句鼓勵,而不是:“對,你就是胖”,“你說的沒錯,你確實沒那麼好”。

蔡康永說過:你說什麼樣的話,你就是什麼樣的人。如果你的話帶著惡意,我很難相信你只是單純的神經大條。

如果真是無意倒還有改變的餘地,但有些人就是喜歡打著開玩笑的幌子去傷害別人,其實他們的惡意是明明白白的,把傷人的利刃包裹在語言裡,再捅到對方心裡。

如果你真這麼喜歡嘲諷別人,那就別怪人家在心裡記恨你咯。

在生活中遇到這四種情況,你一定要注意你的言行。

二別人傾訴少反駁

我在大學的時候學到的一個道理,如果閨蜜向你吐槽男朋友多不靠譜,領導多煩人,別給人家提建議,因為她只是單純地想發牢騷。

你可以選擇只聽不說,也可以選擇和她一起吐槽幫她消氣,但是最好不要反駁她。用樊登的話來說,這叫“減壓談話”,我記得他講過這樣一件事:

老婆回家以後說今天特別生氣,我告訴她:“不用這麼生氣,你就是小心眼,你應該這樣做,你應該那樣做...結果老婆反而越來越生氣。”

後來老婆再發牢騷的時候,樊登就說:“這件事我也覺得特別生氣,他怎麼可以這樣呢。”,老婆反而沒有那麼生氣了。原因在於人家要的是一個傾訴者,而不是一個老師。

發牢騷的人需要的是對話者的共情,而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大道理。有時候,我們需要在談話時推測一下對方到底要的是什麼?是建議?還是單純地發牢騷?如果是後者,那我們充當一下別人的樹洞就好了,沒有必要把自己昇華為人生導師。

在生活中遇到這四種情況,你一定要注意你的言行。

三、人在職場少吹牛

有句話說的好:越沒本事的人越愛吹牛,以此來掩蓋他內心深處的自卑。吹牛其實傷不到別人,但是會傷到你自己。吹牛有兩大壞處。

一是惹禍上身,如果你對某件事胯下海口,那就要小心別人來找你幫忙,你是硬著頭皮上呢,還是尷尬地找藉口推脫呢?

二是招人嫌惡,吹牛的人總有一種錯覺,覺得自己吹的牛別人發現不了,其實明顯得不能再明顯,人家只是看破不說破,心裡默默地想“這人真討厭”。

而且,吹牛一時爽,萬一被拆穿了可就不爽了。

四、別人難堪少拆穿

前面說過,不要當一個吹牛的人,但如果我們遇到愛吹牛的人了呢,我們怎麼面對他們?

《在路上》的作者凱魯亞克說過:“教養是一種不用說出來的美好。”有時候我們會撞見別人說錯話,做錯事,吹牛露餡,問題是,你會怎麼做?是譏笑對方,還是當做無事發生?

曾經的我會選前者,但成熟的我會選擇後者。有人說,年紀越大人就變得越圓滑,沒了氣焰,也沒了敢說敢做的勇氣。其實不是我們不敢說,只是我們有選擇不說的權利。

每個人都有露怯的時候,每個人也都有遇到別人露怯的時候,將心比心,不拆穿也是一種美德。畢竟,人艱不拆是當代人和平共處的默認準則。

在生活中遇到這四種情況,你一定要注意你的言行。


肯定有人會說,你事兒也太多了?這不讓說那不讓說的。

那你不如換位思考一下,假設自己是一個正在通過自嘲解壓的人,或者正在通過發牢騷洩憤的人的人,又或者是一個不小心露怯的人,你會希望某個不識趣的人來一句不合時宜的話嗎?我想不會吧。

賈平凹曾經寫過一個故事:

朋友有口吃,說話慢。有天路上遇到有人問路,偏偏這個人竟也是口吃,朋友就一語不發。

過後我問他為什麼不說,朋友答道:“人家也是口吃,我要是回答了,那人以為我是在模仿戲弄。”

你看,有時候我們不知道怎麼說才對,但我們可以選擇不說,你溫柔地對待世界,世界也會溫柔待你。

現在我們知道什麼話不該講了,至於什麼話該講,也許你會在我的下一篇文章裡看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