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和门禁卡,电梯卡的使用期限绑定,不交物业费就无法进入自己的家,是否合理?

文杰165968720


《物权法》,物业法是这么说的,但是解决问题吗?你没有交了物业管理费呢?你的门紧呢就换不了,这是正常的。而且你报官基本上也是不解决问题的。

物业公司啊,有很大的权力呀,想怎么做呢?他们有权利,什么叫他们有权利呢?他们一直就这么做的,而且比较强势,你有什么办法吗?你没有什么好办法。道理在人家那里边,不在你这里头你还跟人家讲理,你讲的过人家吗?

关键是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委会监督的作用,把它发挥出来,这样做才行。但是如果业主委员会也不作为呢,那你就没有什么好办法来解决掉这些问题了。


东北向前


近年来,小区都会安装门禁系统,本是为小区住户的安全考虑, 但一些小区通过将门禁卡与物业费等进行捆绑,反而增加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那么因为业主未缴纳物业费就不让业主进家门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呢?

律师说认为,物业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门禁系统属于附属设施,应当由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的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持有门禁卡是业主享有共有权利的一部分,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予以剥夺的。

物业公司将物业费的缴纳与门禁卡捆绑,不向业主交付门禁卡,导致业主进不了门,在法律上来说,侵害的是业主的物权。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不缴纳物业服务费属于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债权,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来来保护其合法权益。

所以物业公司以业主未缴纳物业费为由,拒不向其交付门禁卡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律师说


不交物业费其实也是违法的!因为你不交纳物业费却一直在享受着物业提供的服务,比如垃圾清扫清运,电梯电费及日常维护,公共照明,公共水电设施的维护,小区绿化维护,小区出入口管理等,这些服务并没有因为某些人不交物业费就不存在了!这就好比你去乘坐火车,不能因为这趟旅程没有达到你想要的服务水平就可以拒绝买票一样!而且少数人不交物业费也是在侵犯其它大多数已经缴纳物业费业主的利益!要承认一个事实,现在的某些国人严重缺乏自律和应有的公民素质,对待很多事都是想当然所以然,他感觉在某个小区买了一套房就想整个小区都是他的一样,可以为所欲为不受约束!比如很多人没有购买停车位,于是想开进小区停放,受到物业阻拦后就开始责怪物业无理霸道,因为他觉得小区是业主所有的,物业无权阻拦他进入!可是他自己没想想公共区域不是你一个人的,你进入小区物业无权拦你,那别的业主同意你的做法吗?我作为一个普通业主就十分反对小区内乱停乱放的!所以作为业主首先应该做好自身的言行举止,在此基础上如果真的碰到某些不合格的物业公司我们也有足够的理由去反对他!


暗色的情绪


针对此问题,大叔仅从法律层面进行解读。

首先,可以肯定的说:物业这么做,显然是不合法的。

物业公司作为业主的服务型企业,不能对业主有任何性质的捆绑挟持行为,这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有此行为,业主拒交物业费,合理合法。

当然,业主不交物业费,不排除有部分业主耍赖,当然也有业主不交物业费,是物业管理本身的原因,但无论是什么原因,业主只要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是合法公民,对自己的房产拥有无可置疑的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就没有权利,禁止业主进入自己的家门。

所以该物业公司的做法,已经明显涉嫌违法,针对此物业公司,业主完全已经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正式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部分物业公司,身份定位产生错误,还把自己真当管理部门,而忘记物业服务,第一准则是“服务”,只有好的服务,才能换取业主真心的理解和配合。


天问观世界


住宅小区应该有物业机构管理,但现在这种物业管理方式100%的业主都不认同。现在的物业出发点不正确,根本就不是为了小区的繁荣而来的,现在的物业也不是像保母那样想的,咱挣人家业主的钱就得为人家业主服好务,而是奔着少付出挣大钱来的。所以物业与业主之间矛盾越积越多,恩怨越积越深!

强烈建议;政府把小区物业这块民众底层大事收回,由街道来管理。街道管理好处有;

一、业主放心!街道不会随意对业主有份外要求!

二、街道要管理不好,百姓有个说理的地方!

三、现在都在用大数据监管一切。小区物业可以用大数据管理。

四、街道对小区设线上监管平台。物业费监管进出明白。沒有贪腐!

五、线上管理,把业主每户的物业费缴业都行成自动缴费模式。

这样的管理,认为有可行出路。



非常男人31710161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的关注,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

1.《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门禁、电梯属于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业主对此享有权利,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擅自剥夺业主的权利。

2.现实生活中,导致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形很多,不乏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不达标而造成的。物业用自己的违约来惩罚业主,极大的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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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得众法律维权


任怎么涨价,物业还是说少,继续想法再涨价。直把业主逼的心理阴影。

究其原因,物业的人都是原开发商的三黄六窝,七姑八妹。供养这么多闲女人,离了钱是不行,但业主实在受不了这气。如此发展下去,加剧了社会矛盾,更加大了社会不安定因素,毕竟物业这新生的阶层收入悬殊太大。国家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严防两极分化。


静观火势


你好,作为业主没有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肯定是不对的,但是物业让业主回不了家肯定也是不对的,具体我们可以做如下分析:

物业费和门禁卡、电梯卡使用期限合法吗?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建筑区域内的其它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仅仅是公共设施(包括大门、电梯)的管理者,而非所有者,以门禁卡、电梯卡的形式来限制居民的使用为要挟,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业主无法作为不交物业费的抗辩理由有哪些?

这方面我就简单接一下提纲: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交物业费、对社区大环境不满意不交物业费、认为法不责众盲目跟风不交费、对物业公司捆绑式服务不满不交物业费、对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不满不交物业费。


这七个理由是无法作为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的,这里我单讲一下第六个理由对物业公司捆绑式服务不满不交物业费。小区内的健身房,俱乐部,游泳馆等属于配套设施,摊入了小区的建设成本,产权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按照“我的东西,我使用”的原则,业主有权利使用这些设施,当然你以对这些设施不满意而拒绝使用为由而拒缴物业费肯定也是没道理的。

发现物业侵害业主权益应该怎么做?


这点在之前我也回答过类似的问题,你可以找你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如果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去居委会投诉。 如果他们还不处理,你可以到街道办事处和市里的物业管理部门投诉,管理部门会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如果他们也不处理,你还可以选择通过仲裁的方式来处理,最后你还可以还可以通过起诉来处理。


乔也法律


完全合理你不交物业费让你白坐电梯就合理了


peng105100576


楼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楼主反映的这种现象,在很多小区都时有发生。现在小区的住户和物业管理公司的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

前段时间,有新闻报道“汉中一女业主为买水给物业下跪,物业公司:业主拖欠物业费”。当广大读者看到这条新闻时,都和痛心,原本的设想是物业公司为大家服务的,为大家的安全住宿保驾护航的,可是现实中屡屡发生物业和住户之间的矛盾。前段时间我们这边一个小区由于地下车库停车的问题,业主和物业发生了冲突,物业公司的人员还出手打了小区业主。

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也是值得我们大家深思的。人们常说,众口难调,的确一个小区的住房成百上千,不是说每个人都对收费标准认可。但是一般物业费的收取,都会通过当地物价局的,如果大家对收费有异议,可以提请当地物价局对小区物业的收费进行核查,如经核查无误的话,我们广大业主还是应该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毕竟物业公司日常对小区的管理、维护、以及维修都需要通过人力资源去实现,如果大家都不交物业费,那么物业公司的经营就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小区后期物业的管理。

楼主说的这种情况,物业公司的做法有点欠妥。因为,这种办法无形中给人的生活带来一定的约束,有时不是说大家不想交物业费,偶尔有时出去了,没赶上时间交,等回来进不了门,估计大家都会很生气。\r

其实我们住户和物业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彼此之间只有不断的相互配合,才会给小区的运行、管理带来更大的进步。

多一点包容、多一点理解,希望物业公司的管理办法也更具人性化,这样广大业主的支持声也会越来越高。

这是我的遇见,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我是蜕变幻城,从事土木行业十多年,欢迎大家点关注,了解更多房产信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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