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特殊時期我二月二號離職,單位二月一號替我交的社保,現在要求我退還,我要退嗎?

付宇慧


很高興看到您的問題!

1、按照法律規定,離職當月社保也是需要正常繳納的,也就是說,你2月2號離職,2月的社保也是需要正常繳納的,沒有退還的道理。

2、對於這種要求,直接拿出法律規定就行行了,當然社保分單位和個人部分繳納,你的個人部分是需要自己承擔的。如果單位要求你把個人部分給公司(可能你的當月收入不足以抵扣)是合理的

3、類似問題協商為主,實在不行再去走社保投訴、仲裁之類的


全哥說職場


沒有退還的道理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你2月2號才離職,2月1號在職,公司應當應分替你繳納社保。

把這張截圖轉給你們公司行政看。


精靈學姐


很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公司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需要退,這是用人單位應該履行的責任。


充實自己快樂大家


無須退,你是二月二號離職的,按規定,二月份還是屬於公司員工,公司是有義務幫助繳納社保的。

但是個人部分還得自己出,如果你已經沒有工資來給公司抵扣,則需把自己承擔的那部分補上。


貳世界


看他是給你交的二月份的社保還是一月份的,要是一月份的你不用退的,二月份的可能就得退,你得問清楚,你在職期間公司是必須要交社保的


玄武阿杰哥


單位幫你交的社保,那就是意味在崗幫你支付了費用,離職時正常要扣去這筆費用的。因為不在崗了,費用就是公司幫你墊付了。在道德面前理應返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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