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 我们在行动】沈阳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因“疫”而变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沈阳两级法院执行部门按照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积极投身抗击疫情战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行动,倾全力、担使命,既有效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又确保执法办案顺利开展,取得显著效果。


【抗击疫情 我们在行动】沈阳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因“疫”而变

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段文龙(右三)视察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沈阳中院:不“集中”,线上办

2月中旬,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白云良组织召开视频会议,分析、研究执行工作形势任务,并就进一步做好抗疫工作进行部署。


白云良通过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微信群及时提要求、抓落实、压责任,并就疫情防控期间沈阳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暂停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取消或减少会议安排,异地执行案件通过委托执行及时通过平台进行办理,对保全案件工作协调均通过微信视频会议进行部署,对保全案件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账户及其他财产,通过“总对总”和“金雕查控网”提起网络查询、冻结,预约不动产中心完成线下不动产查封等,切实做到抗疫不误执行,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


基层法院:不等闲,战果丰

沈阳两级法院执行部门一盘棋,各基层法院合理安排、科学统筹,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确保执行工作有序、科学、高效开展。


方法灵活促执行

  

和平区法院:促结案,保征信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的金融案件相对集中,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案件的执行工作,该院与相关银行进行沟通,相关银行决定向医疗一线的医护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的客户、因疫情管控耽误还款的客户提供关怀政策。此类客户若因此还款受到影响,可通过银行APP在线客服、服务热线等进行联系,相关银行会根据客户情况适当延期还款、减免利息费用、提供征信保护等。


沈河区法院:方法“活”,保运行


据了解,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灵活适用相关措施确保中小企业运行,包括对企业生产设备、成品半成品等一般采取“活封”方式,允许企业使用、销售,对销售所得予以保全;对进入破产程序的生产、销售、运输疫情防控专用物资或者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生活必需品的企业,可视情依法作出紧急许可恢复生产等决定。


铁西区法院:轮值岗,快运转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法官姚伟丽有两个银行划扣案件于2月3日到期,因事出紧急,她及时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特事特办,妥善处理……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全体执行干警24小时手机开机,通过召开微信视频会议部署工作,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变化,灵活变换有效的工作方式。从前期的执行小组轮岗值班,到错时在岗,再到执行大组隔天倒班,切实将工作有序开展与疫情防控有效紧密结合。


新民市法院:通电话,达和解


疫情防控期间,新民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勇接到被执行人孙某来电,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法院通过网络冻结,并表示愿意偿还债务,请求法院组织调解结案。考虑到疫情当前,且申请人身在外地,王勇通过电话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转账偿还了案款,双方达成和解。


抓住关键聚合力


浑南区法院:设专人,抓关键


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络查控系统,线上梳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对于能够采取网络查控措施的全部进行线上操作;对于需要线下查控的,有区别、审慎采取执行措施,并与房产、银行等单位保持联络;对于紧急控制财产的,提前预约安排专人进行线下查控。同时做好立案、执行指挥平台、网络拍卖等关键性节点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电话、网络平台处理执行事务30余件。


沈北新区法院:守一线,效率高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有序开展各项执行工作。


执行局长对重点工作进行实时调度部署;各执行团队长坚守工作一线、坚持每日在岗;执行指挥中心重点岗位安排专人在岗,轮班值守;全体执行干警时刻待命。自春节假期结束以来,共办理线上查封、冻结、扣划等措施45次,线下查封6次,查封房产、土地7处,冻结、扣划账户金额合计290余万元,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当事人290余人次,发起网络查询300余件次。


苏家屯区法院:战疫情,齐上阵


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短信、视频、电话等多种形式处理执行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该院执行局局长赵素娟、政委梁大光靠前指挥;执行中队长全部到岗到位;执行事务中心主任邓锋带领执行事务中心及时处理立案、执行局日常事务及指挥中心工作;执行保全组队长任鹏飞带领执行保全组承担全局房产和车辆查控任务;其他各实施团队及时核查已经采取线下查控措施的信息。


辽中区法院:迎难上,聚合力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按照线上执行为主、线下执行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重要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执行干警手机24小时开机,服从上级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截止到目前,执行指挥平台委托事项全部在期限内办理完毕,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5人、限制高消费5人,接待信访电话、接待群众咨询129人次。全局共发起网络查控33次,对有财产的案件立即实施线上控制;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当事人122人次,送达各类执行文书21份,执结案件4件。


抗疫办案重落实


大东区法院:边抗疫,边办案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行网上、线下全力推进,一方面加强网上立案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办理指挥平台督办案件,紧盯案件关键节点;另一方面要求办案人全面梳理在手案件,尤其注意对查封物期限进行普查,防止查封过期。在该院党组发出党员积极投身抗疫一线的号召后,执行干警们积极响应、主动请缨,在社区值岗的5名执行干警利用午休时间回院处理网上查控等工作。


于洪区法院:守初心,抓落实


疫情防控期间,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合理安排,确保各项执行工作稳步运行。


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李某、董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李某、董某有房产一处,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请求法院加紧处理,既能让申请人早日拿到执行款,同时又能减少被执行人应承担的利息损失。该院执行团队的法官们创新方法,采取“网络合议的方式”,确定标的物的网络拍卖起拍价,并将标的物上传到拍卖平台。2月3日以来,该院执行局拍卖团队累计上传标的物3件,完成以物抵债27件,总标的额达900余万元。


法库县法院:动作快,获赞赏

 

法库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天安排专人在执行指挥中心值班,负责处理执行工作的日常事务,热线电话由专人值守。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以及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过邮寄送达、限高等措施,足不出户办结执行案件。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拒不履行的吕某采取续拘措施,对申请人陈某与被执行人邹某合同纠纷一案,及时进行网上查扣、线上办案,并通过“一案一账户”支付给申请人3万余元。“没想到在疫情期间,能够这么顺利拿到执行款,我给法院点赞!”申请人如是说。


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强措施,稳运行


自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作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后,执行局局长孟繁泰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做好执行立案、查控、平台管理等各项工作预案,安全有序地开展执行工作。


该院执行干警充分运用线上平台,加强与房产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共执结案件23件,线上线下冻结银行账户284万余元,续封房产1处,查封房产1处,拍卖成交金额57万余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