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50号通告关于有序分类恢复餐饮宾馆服务业经营的通告

关于有序分类恢复餐饮宾馆服务业经营的通告


〔2020〕50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精准防控,有序恢复餐饮、宾馆服务业,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指挥部通告如下:

一、分类推进

餐饮业: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复业条件前提下,按照2019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B、C先行恢复A级(优秀)餐饮服务单位。

宾馆业: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复业条件前提下,先行恢复接待能力、防控能力较强,餐饮住宿一体化的大型酒店。

其他餐饮和宾馆服务单位视疫情发展情况有序恢复。

二、复业流程

(一)企业自查

拟申请复业餐饮、宾馆服务单位在充分做好恢复营业前的全面排查、彻底消毒、卫生保洁等各项准备工作的前提下,对照餐饮、宾馆服务业疫情防控指南恢复营业具体条件开展自查。

(二)备案审查

餐饮业:凡自查符合防控要求的餐饮单位向县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并签订恢复营业疫情防控承诺书。由市场监管局组织验收。对于符合要求的允许恢复营业,并严格按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未达到防控要求的暂缓恢复营业,并指导帮助进行整改,待条件具备后经申请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营业。

宾馆业:凡自查符合防控要求的宾馆单位向县工信局(商务局)提出申请,并签订恢复营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具体恢复经营验收工作由工信局(商务局)牵头,卫生、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对于符合要求的允许恢复营业,并严格按要求做好宾馆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未达到防控要求的暂缓恢复营业,并指导帮助进行整改,待条件具备后经申请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相关要求

现阶段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提供堂食服务,不得接受顾客在店内用餐,只能提供打包带餐或网络订餐服务;提供住宿和餐饮服务的酒店及宾馆,不得为顾客提供堂食,住宿客人用餐由酒店(宾馆)统一制作送至客房;超市、商场内有就餐餐位的区域一律不得对顾客开放,只能提供打包或外卖服务。后续恢复堂食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恢复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时间限定在每日07:00至20:00时。


多伦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9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