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讓企業股東節稅1.08億?

在這樣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企業家們並不缺乏重視股權的意識,但卻很少有人發現,原來所有的股權架構中都藏著一個

“隱形股東”——稅務局!

無論是持股期間的股息紅利,還是退出環節的轉股所得,甚至是左手倒右手的內部架構重組,都有稅負成本,以致小米創始人雷軍都曾抱怨資本稅負之重!

股權設計中的“稅負考量”是如此重要,可以稱得上與“法律考量”並駕齊驅的“哼哈二將”。

翻開海康威視2011年的年報,我們看到“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一章中有如下一段文字:

“公司股東杭州威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已於2011年6月遷往新疆烏魯木齊市,並變根為新疆威訊投資管理有限合夥企業。”“公司股東杭州康普投資有限公司已於2011年6月遷往新疆烏魯木齊市(以下簡稱 “烏市”),並變更為新疆康普投資有限合夥企業。”

為何當時威訊投資和康普投資又杭州遷往新疆烏市?

這是因為一個行政文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合夥企業的指導意見》,該文件規定允許符合條件的有限公司直接在工商局變更為合夥企業。

為什麼股東們要不辭辛苦,舉家西遷,在烏市將持股平臺由有限公司變更為合夥企業呢?

根據海康威視公告,2012年4月27日,員工通過威訊投資減持海康威視12250000股,套現2.16億元,同時換取2.79億元ETF基金。威訊投資納稅籌劃前後不同的稅負差異如下表:

一招,讓企業股東節稅1.08億?

以上計算中,我們還沒有考慮新疆給予的財政返還,如果一個人多得稅地方留存返還60%為例,員工的實際稅負可能只有8208萬元⑤

⑤個人所得稅的地方留成比例為40%,計算過程為1.08 ×(1-40% ×60%)=0.8208億元,即8208萬元。

公司上市之後,員工的限售股解禁,減持套現,稅收籌劃前後的對比:

原股權架構為:自然人→有限責任公司持股→上市公司

此時減持套現的稅負為:40%

(1 持股公司出售股票需交企業所得稅25%,②稅後利潤分給員工個人時還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0%,稅後利潤=100%-25%,因此個人所得稅為15%),如此沉重的稅負,員工無法承受怎麼辦?

股權架構調整後為:自然人→有限合夥企業持股→上市公司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僅由合夥人繳納一次所得稅,經營收益可直接流入合夥人賬戶,比如,在新疆,自然人合夥人的適用稅率為20%,納稅後地方政府還會給予地方留成部分60%~80%的財政返還。

因此,調整後所需交的總稅率要低於20%。

不同持股結構下,自然人股東套現時的稅負對比表如下:

一招,讓企業股東節稅1.08億?

當然,我們常說股權是一把雙刃劍,用好了它就是非常好的槓桿,可以撬動起一個個成功的商業帝國,反之呢,也有很多人因此掉進了“坑”裡!適合別人的方法,不一定就適合我們企業,所以一定要因地制宜,切不可盲目抄襲!

有時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看似風平浪靜,穩步向前,但當發展到一定階段,需要重組和退出時,卻發現股權佈局時因沒有同步做稅務籌劃,導致承擔鉅額的稅負,甚至一蹶不振!

因此,只有提前設計好安全的股權架構才是企業家事業常青的基石。

希望這篇文章能給大家帶來一點啟發和收穫;也歡迎大家踴躍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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