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嗎?

邪惡女女-LL


不管是試用期還是轉正之後,用人單位都有權利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只不過會涉及到合法解除勞動關係和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在試用期內,合法解除勞動關係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試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如果用人單位跟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則屬於違法解除,需要按照2N標準金進行賠償。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遵守以下程序規定:

1、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並提前3天;

2、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也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可以,在什麼期用人單位都可以解除勞動關係。除非你是用人單位股東……另外,解除勞動關係,需要理由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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