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反映的是当时的社会还是杜甫自己的凄凉?

用户13464896101


"唐诗宋词"唐朝的诗歌盛行,这是人人皆知的,就是刚刚入学的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会摇头晃脑背几句唐诗,小学的课本就有一首杜甫的《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小小儿童都知道唐朝杜甫是大诗人。

杜甫,字子美,原籍襄阳人,生于巩县。他出生在唐朝,但是不是唐朝的鼎盛时期,他生活的年代是唐朝由鼎盛到衰落的时期,因此大多诗歌都有忧国忧民之感,他一生遗留下来的诗作很多,有五绝有七律,也有古诗,其中的五古七律的成就很高,被誉为"诗圣",对后世诗歌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有《杜工部集》。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杜甫《至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的千古名句,当时是天宝十四载十月,时杜甫任职右卫率府兵曹参军。十一月由长安赴奉先探望亲人,唐玄宗与杨贵妃寻欢作乐不问国事,诗人忧国忧民,由一路的见闻有感而发,写下了这首长诗。那这两句究竟反映的是当时的社会还是杜甫的凄凉呢?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朱门"是指有权有势的人家。当时是冬季,有权有势的人家在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路"就是指诗人途经的地方有没衣穿而冻死的人,这两句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一种多么大的贫富差距啊,这还是盛唐吗?老百姓能安居乐业吗?这两幅截然不同的图画,触动了诗人的内心,或许就是诗人随口而出的诗句,就形象准确地概括了当时社会的弊端。是多么的触目惊心啊!

这是杜甫《至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的名句,这首诗作于著名的安史之乱爆发前的一个月,这是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历史关口,诗中的原句

"君臣留欢娱,乐动殷胶葛。赐浴皆长缨,与宴非短褐"这几句诗的意思是说京城的君臣都在杯酒交盏、寻欢作乐,笑声乐声传布得很远很远,这就是达官显贵们的生活,没有大祸即将来临时的丝毫危机之感。达官显贵们的奢侈、安逸,要是平民百姓也成安居乐业、丰衣足食、自得其乐该多好啊,但是这只是一种奢望。看诗人后面写的:

"老妻寄异县,十口隔风雪。谁能久不顾,庶往共饥渴。入门闻号咷,幼子饿已卒。吾宁舍一哀,里巷亦呜咽。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这几句诗的意思是诗人的妻子还寄居在老家奉先县,条件非常得艰苦,希望能和自己一起共度难关,刚刚进门的时候,就听见了号哭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原来是自己的小儿子由于饥饿而死了,刚见过了京城的奢侈,又目睹了自家的惨境,顿时自己都觉得自己好无能,没有吃的活活地饿死了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杜甫家的家事,悲从心来有感而发这就是属于个人的凄凉,同时又听见巷子里也传来了哭声,为什么大家都这么贫穷呢?原因在这一句:"岂知秋禾登,贫窭有仓卒。"秋季刚刚到收获的季节,就有官兵来催收粮食了,缴纳了赋税又能剩下多少呢?这就是无数与杜甫家人一样的人的悲哀,这就形成一一种社会现象。

"忧端齐终南,澒洞不可掇"即使你的忧虑像终南山一样高,泪水像洪水一样浩荡不可收拾,再怎么忧国忧民,但是你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因此,我觉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千古名句反映的不但是一种社会现象,也写出了诗人杜甫自家的凄凉。(作者:乐自指尖)


一往文学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现实主义诗人杜甫对大唐所见所闻所思的深刻概括,当然也饱含诗人对朱门强烈的厌恶与批判。

作为没落地主出身的诗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爱憎分明的情感呢?

杜甫生活在大唐衰落时期,由于饱经战乱一直流离失所,同底层人民有感同身受的经历与体会。在一生奔波中耳闻目睹统治阶级的互相倾轧,官僚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压榨。特别是自已作为知识分子作为享有盛名的诗人都保障不了安全与生活,何况寻常百姓呢!

诗人的情感同人民生活交融,深深理解同情人民的水深火热的遭遇。逐浙背叛并憎恨自已的阶级。写出了三吏三别等反映人民战乱生活的伟大作品。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是其中的代表作品。他深刻揭露批判统治阶级残暴,悲天怜民的情感感动千百年来有良知的人们。



旺旺好先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出自杜甫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这一年即天宝五载(755)十一月,杜甫赴奉先县看望寄居在那里的妻子时写的。

杜甫出生于唐玄宗先天元年(712年),生于巩县。其祖父杜依艺为巩县令,杜甫父亲杜耽,曾任兖州司马等职。其母崔氏,在杜甫年幼时就故去。其母崔家是那个时代有名望的世家大族。

杜甫青少年时家庭环境优越,生活安定富足。少有大志“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优越的家庭条件使杜甫青少年时期,有机会受到各种文化熏陶,并漫游吴越,历时数年。杜甫五、六岁时即看过舞蹈家公孙大娘的剑器浑脱舞,后在洛阳岐王宅里,遵化玄宗宠臣崔涤堂前,听过李龟年的歌声,在北邙山欣赏过吴道子的画作等。

所以说杜甫早年生活是幸福的,大唐王朝给予杜甫很多美好。

由于杜甫个人及些许别的原因,举进士而屡不中弟,便客居长安,奔走献赋,“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走权贵之门路,中虽得玄宗赏识,但终没得到官职。因不善于生活,不懂谋生之道,又不努力劳作以改善生活,有如鲁迅笔下“孔乙己”之类状。以致困窘于长安,遂对当时社会不满,怨天忧人,自以为“世人皆醉我独醒”。便紧盯着社会一些丑恶形像,尽写一些有损社会安定团结、光明伟大的阴暗面东西。

我们知道大唐王朝乃是史上公认的盛世王朝,杜甫作为官后代,尽享社会福利。却因自己不善生活,而导致的困穷不如意,便任意事实,以点代面,散布极负面言论,妄议朝政时局,实属罪莫大焉。

虽然天宝十四载,爆发了安史之乱。但这正是需要天下文人志士为国出力,凝聚力量,号召民心,振奋意志,平判剿乱之时,杜甫却不思积极报效国家,扫乱平寇,仍然写作和散播像《三吏》《三别》等极负面的,有损于官府及整个王朝声誉和形像的东西。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便也写于此非常之期,艰难之时。虽然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状,但更多的是对社会负能量的不满和攻击。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官府子弟,不思在国家危难时刻回报社会,报效国家,振奋民心,与广大民众一道紧密团结在大唐朝庭周围,爱国家爱朝庭;却盯着一点社会阴暗面,摇旗呐喊,肆意鼓吹,涣散民心;实在有负皇恩,有负朝庭,有负整个无比伟大的大唐社会!

【题外:其实杜甫是幸运的。杜甫之幸,幸在他生活在大唐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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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都有。

天宝十三年,大雨成灾,颗粒无收,长安的百姓很多都被活活饿死,而那些达官显贵们却丝毫不体察民间疾苦,还在过着奢靡的生活。

这个时候杜甫身在长安,想找一个叫哥舒翰的将军求个一官半职,结果到了府门前,看见几个家丁拎着垃圾往外走,筐里还有臭味,将军府的酒肉吃不了发臭,而百姓们却没有吃得饱的口粮。

杜甫这首诗中还提到,他去到奉县,看妻子儿女,但是

“入门闻号啕,幼子饥已卒!

吾宁舍一哀,里巷亦呜咽。

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

——自己的小儿子因为没有吃食竟被活活饿死。可怜一个父亲“所愧为人父,无食致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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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出身于书香门第,是富贵地主世家,也可以说是唐朝时期的富二代,朱门酒肉臭,路有冻尸骨。是唐代大诗人杜甫对黑暗官府民脂民膏,略夺财富的一种讽刺,是对贫富不均,人心向背的现实生活的一种揭露。也是对唐代劳动人民流离失所,民不聊生的一种深深的同情,乃至一针见血、体无完肤淋漓尽致的彻底把社会丑陋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而至于唐朝的灭亡根本于杜甫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据史书记载:杜甫生于712年,死于770年,寿命为59岁。据唐朝灭亡时间(618—907)还有130多年,所以说,因为战乱无关,再说,杜甫沦落街头,更是扯蛋。其实,要说现代人撒谎我信,说古人撒谎打死我也不信,因为古代人不会撒谎,尤其像杜甫这样写现实主义的诗人,绝对不可能因为自己穷困潦倒沦落街头,在饥不择食进退两难之时,才写这流传千古的名句,这样如此的胡说八道编排一个中产阶级的古人,实在有损于诗人杜甫的伟大形象。事实证明:杜甫是站在自己一个中产阶级的中立的场上,吟唱:朱门酒肉臭,路有冻尸骨。无疑,是给腐朽没落的中国封建社会一个响亮的耳光,同时,也是对赤裸裸的唐代官场腐败的一次无情的揭露。


刘年14


…话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反应当时的社会或杜甫个人的凄凉?

。。俗言道………情到深处才有诗,,欢悲未极假意思,,独学语文歌乐句,,浅陋咋球好像诗…

。。农二实话讲,穷未极,一百个老杜都吟不出来的…仅凭老杜书香门地,地主家的富二代来猜测,他是不会落刭流落街头的…是问谁看见了?,,,,人有悲欢离合,江山轮流坐,为何老杜就不能落在衔上坐哈呢?

。。实话讲,只有二年级语文出生的放牛娃农二,为何能在关于(诗意何物?怎样学写诗?)的回答上撂倒文学大家呢?只因农二在三十秋的进城闯荡中,一直真情在观察各大家们的真实情怀,什么样的情景才能叹出什么样的意境韵律来…情是不会骗人的…

。。因此,我证明老杜当年比农二现在还惨,因为他老爹爱打麻将和打游戏输掉了全部家产…语文好的老杜只好流落街头,说出了实况…就斗

。。


不笑牙疼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鬼的历史背景是唐朝末期社会动荡衰败的真是写照。我国历史上唯一被世界公认的盛世就是开元盛世。唐朝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开元盛世以公元752安史之乱为届,盛世衰败,一直到唐朝灭亡。我国历史上的这几个朝代有一个共同的现象,当老百姓生活状态恶化的时候,就是朝代开始更迭的时候。唐朝末年,天下大乱,特别是黄巢起义后,唐王朝更是摇摇欲坠。曾经的辉煌早已不在,老百姓生活日益艰难,官场腐败堕落,官员醉生梦死,整个朝代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网逅余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出自唐朝诗人杜甫的《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

本诗的创作背景

我们可以从标题的角度理解一下这首五百字的长诗的创作背景。标题中 “咏怀”二字指的是诗人借助诗歌来抒发情怀,寄托抱负。“自京赴奉先”又表明了这首诗带有的“纪行”性质。

纪行,指的就是古人在周游或是旅行的过程中用诗歌记录下自己的所见所闻,这类诗往往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奉先”在杜甫生活的时代是一个县,位于现在地陕西蒲城。“自京赴奉先”指的就是杜甫从京城到奉先县一路的所见所感。

杜甫本人曾经写过一首十分经典的纪行诗——《旅夜书怀》,叙写了他面对挚友离世,自己解除职务后带着家人一路东下,颠沛流离的凄楚心境。诗作和诗人心境的连结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寄情于景,也就是说由心境影响所见。

欢喜的时候所见皆为乐景,不快之时所闻皆为悲戚,总结成一句话就是 “一切景语皆情语 ”;另一种连结就是触景生情,诗人的心境受所见所闻的转换而产生变化。纪行诗中,诗作和诗人心境的连结则以后者居多。

回到这首诗本身,它的创作时间是天宝十四载(755年)的十月初,时值“安史之乱”的前夕,是大唐王朝由盛转衰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杜甫的个人际遇

如果完整地了解过杜甫的生平,我们会发现他的一生中,在官场上混迹的时间里都并不如意,空有热血和报复而不得施展。杜甫写这首诗的时候已经43岁了,早已过了不惑之年,然而当时他在长安担任的官职只是一个右卫率府胄曹参军。通俗地解释,这就是一个负责看管兵甲器仗的小官。在杜甫的人生蓝图中,这个职位充斥着道不尽的屈辱和心酸。

杜甫在《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中开篇的表达也印证了这种心情。他在开篇写道:

“杜陵有布衣,老大意转拙。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

在杜陵这个地方,有我这么个老百姓,年纪越大,反而越发不合时宜。我私下里下了决心想要为社稷谋贡献,可又总是与周遭格格不入,显得愚蠢而滑稽。

天宝十四年,任职不久后的杜甫由长安出发,前往奉先县探望妻儿,一路上他目睹了很多残酷的社会现实,于是写下了这首诗。同年十月,唐玄宗正和杨贵妃往骊山华清宫避寒,不曾想十一月,安禄山即举兵造反。

杜甫途经骊山时,那里还是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统治者殊不知安禄山已在范阳起兵反叛,只是消息还没有传到长安。朝廷尚没有意识到危机所在,可是杜甫已经把这些前兆看在眼里,为统治者的麻木,忽视百姓之疾苦,也为自己不能有所为,拯救百姓和国家于深深叹息。

家国的民生凋敝与个人的落魄潦倒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运用了一组醒目的对比,让当时社会的残酷性昭然若揭,这种掷地有声的抨击一针见血,使它成为了流传千古的名句。

纵观全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即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也有杜甫对自己凄凉人生的慨叹。

这句话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白居易在《卖炭翁》中的描写——“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此类表达虽然平实,却屏“真实”二字有着万钧之力。 “朱门 ”指的是朱漆的大门,一般指代古时候的官宦,富贵人家。

在寒冷的冬天里,那些富贵人家里传来酒肉的香气,可是仅仅一门之隔,路边却有无数流离失所,冻死在冬日里的贫寒百姓。我们甚至可以想象,作者在写下这个句子之际可能是涕泗横流的,这个句子饱含了对底层百姓的无尽同情和对国家统治者的失望。

并且,杜甫同情百姓之际,也带入了一种自怜情绪。一方面,杜甫在官场上空有鸿鹄之志而不得施展,就像上文提到的,他一生没做过什么大官,那些直接关乎民生,于社稷有重大意义之事他都搭不上手,有心无力。不在其位便不能谋其职。

另一方面,就杜甫的个人生活而言,他的一生贫困潦倒。晚年的时候,他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描写的正是这样的窘境。他低吟着“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然而,“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注定只能成为他在有生之年的一个愿景。

本诗的后半部分,作者写到了回家之后的场景:

“老妻寄异县,十口隔风雪。谁能久不顾?庶往共饥渴。入门闻号啕,幼子饿已卒。”

当诗人带着沉重的思念,归心似箭地冒着漫天风雪归家,想要同家人有难同当时,他却发现一切都晚了。他只见小儿子已经死去,家人们在一旁恸哭。可悲的是,小儿子死去的原因不是其他,竟是因为吃不饱饭而活活饿死。

这样看来,他们一家又和那些在路边冻死,饿死的悲苦老百姓们有什么区别呢?作者虽然做了一个小官,可是最后却连自己家人地生计也无法保证,他甚至都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丈夫,合格的父亲,却半生沉浸在服务百姓,服务国家的宏伟梦想之中,这是何等的讽刺和悲哀!

可见,作者在全诗中表达了于国于已两个层面的悲哀。“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既是对整个社会残酷现实的揭露和不满,也是杜甫对自己悲剧人生的愤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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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书


这句话出自《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诗很长,是杜甫最好的长诗之一,但除了题目中这一句,很多人恐怕没什么耐心读完吧。

诗作于天宝十四年十月,就是安史之乱前一个月。诗里写的这个时候,玄宗皇帝和贵妃娘娘还在骊山避寒。

诗人当时刚得了个小公务员的职位,回去探望寄居他乡的妻儿,结果到家时,他的幼子已经饿死了。 杜甫活得不算太底层了,租税常免,不隶征伐,即便如此儿子还会饿死,普通人会怎么样? 路有冻死骨不是虚言。 而朱门酒肉臭,写的是什么? 诗人回家途中路过骊山,他见到的皇帝妃子王公权贵们过的是什么日子?

瑶池气郁律,羽林相摩戛。

君臣留欢娱, 乐动殷胶葛。

赐浴皆长缨, 与宴非短褐。

彤庭所分帛, 本自寒女出。

鞭挞其夫家, 聚敛贡城阙。

圣人筐篚恩, 实欲邦国活。

臣如忽至理, 君岂弃此物?

多士盈朝廷, 仁者宜战栗。

况闻内金盘, 尽在卫霍室。

中堂有神仙, 烟雾蒙玉质。

煖客貂鼠裘, 悲管逐清瑟。

劝客驼蹄羹, 霜橙压香橘。

朱门酒肉臭, 路有冻死骨。

我突然想起来了杜牧的一句诗:“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那个时代有多可怕,细心的想想著名的荔枝品种为什么叫妃子笑就懂了。平民吃都吃不起,贵族还在挑剔食物不够好、不够精致。

朝廷从百姓处横征暴敛来的财富,成了外戚权贵奢侈的享受,而他们享用了这些之后,却未做任何于国于民有利之事。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不是两个并列的现象,酒肉臭是冻死骨的原因,而正是这些路边的冻死骨,供养了那些酒肉臭的朱门。

所以 这不仅仅是反应诗人本身的凄凉,更多的是对当时朝廷的批判与讽刺。悲哀的是,这首诗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北风未归


    先说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句诗的读音,许多人把"臭”误读为chou,其实是不对的,原因是不明这个字的演化过程,这里正确的读法应为xiu。

    臭,《说文解字》释义为:会意;从犬从自。上部的"自"是个象形字:鼻子(鼻为形声字,上形下声);下面为犬。这字的初形就是一只狗,上面加上一自(鼻子),意为狗是嗅觉敏锐的动物,亦可作动词,指用鼻子闻,即后起的"嗅”字,似这样的古代名动相通的例子很多。后来则转化为形容词,用来泛指一切味道,多指香味。如:"如恶(wu)恶(e)臭,如好好色”,难闻则加一"恶”来限制,好闻则直接用:"其臭若兰",读xiu,作为动词的嗅字是衍化出来的后起字。

     杜诗中的此句,为对举,揭露了社会贫富悬殊的现状。此处的"臭”意为香,所以当读为xiu。肉腐则臭,试问谁会把臭肉搁家里?并用来待客?很显然是解释不通的。而且酒又如何会臭?酒放一百年也不会臭!所以从富人家飘出酒肉的臭味于理是不通的。此句整体意义应为:富人家飘出酒肉的香味,百姓却冻饿而死。

     接下来回复提问,此诗为长律,篇幅太长,不便全诗引用,题目为《自京去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郭沫若曾为杜甫草堂题联:"民间疾苦笔底波澜;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杜甫诗歌的一个特点在于推己及人,所以被称为诗圣。安史之乱,人民流离失所,乱世民不及太平犬,遭殃的是广大劳苦大众,作为诗人,也是社会的良心,对人民的痛苦深切关注是他诗中常见的内容。在对自身所遭受的苦难的描述时不忘他人即推己及人,如《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即是,同时又表现了对时局的关心及担忧:"自经丧乱少睡眠,长夜沾湿何由彻!”睡不着觉是心中忧虑时局。这首诗亦如此,如第十句:"穷年忧黎元(百姓),叹息肠内热!"以及"朱门……”接下来的这句:“荣枯咫尺内,惆怅难再述!"都表现了诗人对百姓疾苦的怜悯和对社会不公的控诉以及对国事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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