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公安:疫情期間還“捕鳥”堅決打擊不留情

方城公安:疫情期間還“捕鳥”堅決打擊不留情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部署開展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春季行動的相關要求,方城縣森林公安局領導班子迅速組織會議安排部署,將打擊非法獵捕、收售野生動物違法犯罪工作放在首位。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對農貿市場、農家樂、家禽收購點等可能涉及野生動物交易的場所進行了全面的摸排清查。同時加大對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犯罪的宣傳打擊力度,積極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抵制食用“野味”,從源頭上管控治理,切實保護好方城轄區內的生態環境安全。

2020年3月9日上午,縣森林公安局接群眾舉報稱,在券橋鎮黨橋村東黨橋西北角有人非法架設粘網獵捕斑鳩,接警後該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取證工作。在案發現場發現用竹棍架設好的粘網一個,在嫌疑人聶某某的院子裡發現其用於飼養斑鳩的鐵籠一個,經過清點核實,內有活體斑鳩29只。民警隨即對聶某某進行了口頭傳喚,在對其進行訊問過程中,聶某某對其非法架設粘網獵捕斑鳩和從鳥窩抓捕斑鳩幼鳥並自行飼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隨後,民警將聶某某非法架設的粘網拆除,考慮到斑鳩的生命體徵良好,具備放生條件,為減少對斑鳩的二次傷害,民警將鐵籠拆除,將29只斑鳩就地放生。目前犯罪嫌疑人聶某某已被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方城公安:疫情期間還“捕鳥”堅決打擊不留情

方城縣森林公安局溫馨提示:野生動物本身可能攜帶大量病毒,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請廣大群眾請勿獵捕、食用、收售野生動物及其相關製品。目前,方城全域範圍內為禁獵期、禁獵區,違反狩獵法規,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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