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一场重拾生命与爱的敬畏的朝圣之旅


《一个人的朝圣》:一场重拾生命与爱的敬畏的朝圣之旅

前言:在文学界,一直以来都有销量堪忧的焦虑。很多具有人文思想的好作品由于“不亲民”而和大众有了鸿沟。但是,2012年出版的这本具有强文学性的作品就没有面临这样的窘境。《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这部作品是当年最畅销的作品之一,至今都还有很大的影响力。除此之外,它还入围了象征着英语小说最高奖的“布克文学奖”,这就足以证明它的艺术性和人文关怀价值。如今,我们就走进这部“叫好又叫座”的作品,去领略它的人文魅力。

1.这部作品之所以“叫好又叫座”,是因为它准确地戳到了历尽沧桑者内心深处的痛处。

“他出生那天,母亲看着怀里的襁褓,完全不知所措。她还年轻,有一张樱桃小嘴,早早就嫁了人,那人战前是个好丈夫,参军回来后却不是那么回事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是她当时最不需要的负担。哈罗德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他也和邻居的孩子们玩耍,至少是站在边上看着他们玩。读书时他努力融入背景,成了别人眼中不起眼的笨小孩。十六岁那年离家闯天下,他一直是一个人,直到有天晚上在舞厅里邂逅了莫琳。”

以上选自《一个人的朝圣》。从上面可以看出,男主角生来就是一个被原生家庭抛弃的人,他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他而去,父亲酗酒,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赶他出门,从出生那天开始,他就是一个孤零零地在世间求生存的人。遇到自己的妻子时,他感觉到了世界上那种无与伦比的美好。然而,爱情只是他生命中的刹那烟火,因为他和这个女孩结婚后,婚姻并没有救赎他那饱受孤独的灵魂,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中,他和自己的妻子在短暂的美好后,距离就越走越远,婚姻也变得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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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他和自己儿子的关系更是他毕生都不愿意吐露的痛。儿子是在自己妻子无微不至的照顾下长大的,这个儿子非常争气,后来考上了剑桥大学。他和自己儿子的关系从小就非常生疏,在外人看来,仿佛这个孩子不是他自己的孩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心里对儿子是有着深厚感情的。他对自己的亲人尚且如此疏离,对待其他人肯定就更是拒之千里。在酒厂四十年,没有一个交心的朋友,连最后他跋涉千里要去看的同事,和他共事多年,也没有过多交流。

他的情感世界非常孤独,他自己的人生更是孤寂。他是一个极度平凡的人,在酒厂做销售,一做就是四十年,仿佛就是一台机器,或者说是人工智能。在他的身上,你看不见宏大的理想,也看不见拼搏精神,他有的就是安稳虚度,得过且过。

  • 我想,这部书之所以会如此成功,就是因为它以饱含人文关怀的笔伐道出了每个历经沧桑的普通人的心声。有的人,到老年时回首自己的一生都是碌碌无为,和父母,儿子的亲情关系疏离,和伴侣的关系形同虚设,和朋友、同事的关系更是像陌生人,而大多数人,都占其中一项或者多项。

2.这部作品之所以“叫好又叫座”,是因为它让受伤者去反思创伤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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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角和自己妻子的关系为什么会变成后来这样?两人关系之所以会如此恶化的核心原因在于他们的儿子。男主角和自己儿子一直以来感情都十分疏离,妻子总是站在儿子这一边,为很多的琐事与他争吵,这是妻子对他失望的起点。后来在某次游泳中,他儿子不顾一切地向远方游去,危险来临时妻子大喊让他去救自己的儿子,但是他没有第一时间跳进海里,而是弯下腰来先解自己的鞋带,而这时候,是旁边的工作人员冲进海里抱起了他的儿子。

儿子虽然没有事,但是这件事一直都让他的妻子耿耿于怀,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亲儿子遇到了危险,他想到的是解鞋带。再后来,他们的儿子自杀了,这是导致两人最终彻底决裂的原因。她把儿子的自杀原因全部都怪在了他身上,她说是因为他对儿子的漠不关心最终让儿子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他自己也为儿子的离去悲痛不已,他一直都在反思自己,如果自己对他多点关爱,如果这么优秀的儿子换个爸爸,是不是就不会是这样的结局?

男主角之所以会徒步八十多天去看自己多年前的同事,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同事也有难以释怀的感恩和抱歉。女同事和他并没有什么桃色事件,但是这位女同事对他的恩情可以说是具有“救命性质的”。他因为自己儿子的离开而变得颓废和酗酒,酗酒之后他在厂里就做出了很糟糕的事,是女同事奎妮帮他背了这个黑锅,因此,这个女同事当场就被解聘了。但是当她离去的时候,他没有去向老板坦诚是自己错误的正义之举,甚至都没有好好和自己的恩人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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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上面男主角在友情、爱情、亲情上失败原因的分析来看,他是一个冷漠和懦弱的人,正是因为他的冷漠和懦弱,也导致了他人生的失败,他自己四十年都在酒厂做销售,因为他没有拼搏进取的吃苦精神,说得再深入一点,就是他和这个人间有着天然的距离,只有冷漠,没有亲近的爱。那么,是什么塑造了他的性格和情感刻板印象?原因就是他的原生家庭。原生家庭的无情抛弃让他变成了一个冷漠的人,一个在情感上冷漠的人,自然也就自私而懦弱。

3.这部作品之所以“叫好又叫座”,是因为它让饱受磨难者再次看到生命的美好

男主角哈罗德他启程,然后用八十多天的时间去看望自己女同事的经历,是他突破自己性格的首次尝试。之所以他会这么做,是因为这个女同事在他的生命里是一种特别的存在,是一个在他生命里首次给他无私之爱的人,这是他在自己的原生家庭和少年时代的成长生活里从未遇见过的。当他想起往事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欠着奎妮,现在她患癌了,如果自己不为她做点什么,他会永存内疚,所以,他想把自己徒步抵达的坚韧力量传递给她,让她获得与病魔战斗的勇气和毅力。

他此次出行,想给别人力量,自己也因此而被救赎,因为当他用行动给别人爱的时候,就是他与这个世界的冷漠开始消融的时候,也是他懦弱的性格被坚韧取代的时候。在前同事生命快要到尽头的时候,他开始正视自己的友谊,对朋友不再只有冷漠,在行为上也不再像之前一样软弱地躲避,于是,他的友情在此得到救赎。在路上,他遇到了无数的艰难险阻,想过放弃,但是最终都选择了坚持。这样的人生路和他之前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完全不一样,在后来他还上了报纸,备受好评。所以,这次出行,也是他人生的一次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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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之后的他,往事一幕幕地浮现在他眼前。他想起了自己的原生家庭,想起了自己的妻子,也想起了自己的儿子。妻子在他离开后同样也开始回溯她们的婚恋经历。在这之中,让她彻底打开心结的是她想明白了儿子的失去不该是他一个人的责任。因为当初在海边,她大喊着让丈夫去救儿子,自己不也是没有第一时间去救儿子吗?后来儿子出事,前途无量,受母亲宠爱的儿子不会只因为一个沉默寡言的父亲就自杀,她承认自己也没能真正理解为什么他会走上那条路,没能挽救他。儿子的出事,如果父母要负责任,她也要负一半的责任。这次自省,也是让她逐步放下了儿子离去给她带来的伤痛。

心里得到救赎的莫琳,后来在男主角快坚持不住的时候还给他力量,让他一定要走完。当男主角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奎妮已经安然地离去,妻子也开车到了。妻子的释怀给了他安慰,他们聊到了儿子的去世,聊到了他的父亲母亲。在直面这些不忍直视的疼痛时,妻子说他做得够多了,毕竟,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不是自己能够掌控的,要学会释怀。

看完这部作品后,給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奎妮的善良和爱,实际上,这就是拯救了男主角的唯一原因,这样的善良和爱消解了男主角心里的冷漠,重塑了男主角的性格。同时,也领悟到当原生家庭亏欠了你时,当你觉得这个世界让你受伤了的时候,你要做的不是自闭和冷漠,得过且过,恶性循环,然后对这个世界完全失去希望。唯一的救赎办法就是直面自己的内心,勇敢地去做自己热爱的事,去爱自己想爱的人,对于那些你无能为力的事,学会放下和释怀,这样你对外界的爱就会“反哺”你,良性循环,你自己的人生就会变好。

《一个人的朝圣》,写的是对生命和爱的朝圣,它教会我们在生命里,要永葆对生命和爱的敬畏,主动去爱外界和自己,以及怎样去爱。如此,人生才会收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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