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7000多元“口罩錢” 井研21歲男子換來刑期7個月

3月6日上午,井研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疫情詐騙刑事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被告人吳某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據悉,該案從立案到審結僅用2天。

吳某某今年21歲,井研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口罩成為大家急需的防護物資,吳某某在這時動起了歪腦筋。2020年1月27日、2月12日,他使用QQ登陸自己的手機APP微視,發佈售賣口罩的虛假信息,並將網上下載的各種口罩、生產廠家營業執照、資質等視頻上傳到微視頻。之後,吳某某在無口罩及售賣資質的情況下,以售賣口罩為名騙取他人財物,騙得被害人馮某等五人共計人民幣7255元,後將詐騙所得用於吸食毒品、網絡賭博等揮霍。


騙取7000多元“口罩錢” 井研21歲男子換來刑期7個月

法院審理該案後認為,被告人吳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間虛構事實,利用網絡平臺,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賠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沒有前科、自願認罪認罰,具有從輕處罰情節。經綜合考量,依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法院判決吳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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