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疫情期間出了件好笑的事,說的是有兩輛車發生了輕微的刮碰事故,兩人下車後互相加了微信,然後回到各自車上,通過微信爭執了半個小時,令人哭笑不得。
那麼疫情復工期間,但是萬一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了怎麼辦?出了事故,車險年檢又過期了,保險賠不賠?接下來,小編為大家一一解答。
保險公司不得因車輛未檢驗等問題拒賠
雖然交通運輸部在之前推出了疫情期間車輛年檢可延期辦理的舉措,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個問題:在疫情期間沒法年檢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怎麼辦?大家有這樣的疑惑筆者非常理解,因為保險公司有明確規定,未年檢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是可以不賠償的!
近日廣東交管局和銀保監局終於聯合發佈公告,明確疫情期間車險理賠範疇。這就表明還未年檢的車主們出行更安心了!
廣東省銀保監局公告
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按期辦理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結束以後辦理。在疫情期間(省政府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期間)至疫情結束之後45天內,群眾確有駕車出行等生產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員、物資運輸等應急保障需求的,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等情形發生有責道路交通事故,機動車交強險、商業險在有效期限內的,其保險承保公司不因上述未換證、未審驗、未檢驗等情形免除責任,應依法予以理賠(注:適用於廣東銀保監局轄內保險機構承保的機動車,轄區外有不同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也就是說,對在疫情防控期間不能按期辦理駕駛證審驗換證、機動車檢驗等業務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結束以後辦理,而且在此期間,保險應依法理賠。
在疫情期間(省政府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響應期間)至疫情結束之後45天內,對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機動車逾期未檢驗等情形發生有責道路交通事故,機動車交強險、商業險在有效期限內的,其保險承保公司不因上述未換證、未審驗、未檢驗等情形免除責任,應依法予以理賠。
疫情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怎麼辦?
在道路上發生的無人傷、單方面車輛損失不超過五萬元、且車輛均能自行駛離現場的交通事故,均可以通過手機12123app線上解決。
輕微事故處理流程:
1、請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設置三角警示牌。
2、事故一方當事人現場拍照取證,至少包括車輛側前方、側後方及碰撞部位3張照片。
3、事故雙方當事人及車輛撤離現場。
4、事故雙方自行協商或申請在線認定,只需要事故一方當事人操作採集事故相關信息,另一方當事人配合驗證確認。
5、事故雙方當事人可以到就近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中心,進行定損、理賠。對於保險公司開通在線定損理賠的,可以申請在線定損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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