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中院院長網上20多分鐘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院長網絡法庭審案止紛爭,防疫期間辦案創新為民生。3月10日上午,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劉延傑通過網絡法庭審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當庭主持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及時化解了糾紛,切實解決了當事人的實際困難。

崔某經人介紹到東阿某勞務公司承包的工地工作。在施工過程中,崔某的腿部被機械設備砸傷,崔某住院治療花費十餘萬元,其傷情被鑑定為九級傷殘。一審法院判決東阿某勞務公司賠償崔某28萬餘元,東阿某勞務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因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該案不能像往常一樣如期開庭審理,崔某的生活因不能得到及時賠償陷入困頓之中。


山東聊城中院院長網上20多分鐘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劉延傑代院長仔細瞭解案情後,與合議庭其他成員研究決定通過網絡法庭審理該案,以便儘快解決崔某的生活困難。庭審前,劉延傑代院長仔細查閱卷宗材料,制定細緻的庭審提綱。在網絡法庭調查過程中,劉延傑代院長圍繞案件爭議焦點讓當事人提交證據、陳述事實與理由,並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耐心做調解工作。最後,雙方當事人在劉延傑代院長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至此,一起爭議20餘萬元的案件僅用20多分鐘即已解決,崔某為自己的困難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得到處理而深受感動,東阿某勞務公司也表示將按照調解協議儘快履行賠償責任,案件審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疫情擋不住聊城法院人司法為民的步伐。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劉延傑代院長大力倡導全院幹警創新工作方式,要求院庭長帶頭辦案,積極發揮頭雁引領作用。在院領導的激勵和引領下,聊城中院幹警工作熱情高漲,主動通過電話、微信、網絡視頻等方式進行調解、調查、提審、開庭、執行,切實做到了辦案不停、效率不減、質量不降,為疫情期間的社會生產、生活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秦國俊、王希玉、李國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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