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記憶丨湘陰監獄暴動十二烈士

1933年11月22日,烏雲密佈,天昏地暗,湘陰縣城戒備森嚴,如臨大敵。這一天,國民黨湘陰縣政府從監獄裡押出4名革命志士,解往北門外刑場。志士們雖然遍體鱗傷,五花大綁,卻個個昂首挺胸,視死如歸,沿途不斷高呼口號“打倒反動派!”“共產黨萬歲!”。到刑場後,兇狠的劊子手揮動鋼刀,殘酷地將4位志士的頭顱砍了下來,時隔14天,即12月5日,敵人又用同樣的罪惡手段,在同一監獄裡提出8名革命志士,殺害在同一刑場上。這些被殺害者,就是在駐湘鄂贛紅軍領導下,於1933年冬組織湘陰監獄暴動的領導者和參加者李正人、藍喜生、藍文甫、周章述和黃介雲、黃端雲、馮昔欽、陳雲山、羅又生、黎初生、甘清華、程乾豐。後人稱他們為湘陰監獄暴動十二烈士。

李正人,原湘陰縣大荊鄉人(今汨羅市),1887年生。1930年參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湘陰縣第一區蘇維埃政府主席。1931年春被捕。

藍喜生,原湘陰縣八景鄉人(今汨羅市),1905年10月生。1930年參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湘陰縣第一區第10鄉蘇維埃政府主席。1932年5月被捕,暴動前被判刑2年。

藍文甫,原湘陰縣智峰鄉人(今汨羅市),生年不詳,1930年任湘陰縣第一區第9鄉蘇維埃政府赤衛隊大隊長,1931年被捕。

周章述,原湘陰縣紅花鄉人(今汨羅市),生年不詳。1930年參加蘇維埃運動,地主豪紳叫他“放火司令”。1931年10月被捕。

黃介雲,原湘陰長樂鎮青獅村人(今汨羅市),1884年2月24日生,1930年任湘陰縣蘇維埃政府通訊員,1932年被捕。

黃端雲,原湘陰縣長樂鎮青獅村人(今汨羅市),1891年6月生,1930年參加革命,赤衛隊員,1931年被捕。

馮昔欽,原湘陰縣三江鄉湘平村人(今汨羅市),1908年11月生,1930年11月參加革命,1931年被捕。

羅又生,原湘陰縣紅花鄉人(今汨羅市),生年不詳。曾任里仁團(今汨羅黃市鄉)先鋒隊長。1931年9月被捕。

黎初生,原湘陰縣黃市鄉人(今汨羅市),1889年生,1930年5月參加革命,赤衛隊員,1931年被捕。

陳雲山、甘清華、程乾豐三位烈士,均於1931年春被捕,家庭住址、出生年月不詳。

上述烈土被捕以後,一起被關押在湘陰縣監獄。

汨羅市1966年前是湘陰縣的一部分,是湘鄂贛蘇區革命根據地之一。自1928年秋至1931年春,湘陰東鄉靠平江、岳陽交界處的長樂街、藍家洞、洪源洞、向家洞、大荊街、火天張、黃谷市、新市街、武昌廟一帶(現均轄於汨羅市),在中共湘鄂贛邊特委、中共湘北特委的領導下,在紅三軍團和紅十六軍的具體幫助下,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土地革命運動。在長樂街建立了湘陰縣蘇維埃政府,下轄一、二、三、四區蘇維埃政府及39個鄉蘇維埃政府。李正人等12人均於1930年先後在各區、鄉、村蘇維埃政府擔任領導職務或赤衛隊員。

1930年冬至1931年春,國民黨政府派童昆、陶廣等部向新市、長樂及洪、向、藍三洞進攻,致使湘陰蘇區全境失陷,大批革命人士被捕或被殺害。李正人等12烈土,也都在這段時間內被捕。

李正人等被國民黨關押在湘陰監獄期間,仍十分惦記黨組織和紅軍,冒著生命危險,與國民黨的審訊官和看守人員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個個表現得堅強勇敢。李正人通過細心觀察,發現獄卒李冰南出身貧苦,同情他們這些被關押的共產黨人,因此便對李冰南進行啟發教育,終於將他爭取過來,成了獄中革命者的保護人和向外聯絡的交通員。

1933年秋,紅十六師在平江黃金洞一帶堅持游擊戰爭,通過原任湘陰縣遊擊大隊長左磊欽瞭解到李正人等在獄中的表現,便決定派左磊欽化名方克、方克五,以新六師師長的身份,策劃李正人等組織監獄暴動,擬將當時獄中所關押的50餘名政治犯營救出來,投奔駐黃金洞的紅軍。

為了策劃監獄暴動,黨組織派許池生、譚少滿化裝成“大叫化”,住到叫化子常駐的湘陰縣城西門洞庭廟內,擔負聯絡任務;並派被關押的共產黨員藍喜生的妻子曾新珍(又名藍喜貞)為監獄與許池生之間的聯繫人。曾新珍常以探監為名,向李正人等傳遞文件、命令。她每到監獄,均由李冰南掩護。有時,李冰南還讓她住到自己家裡,以躲避敵人的盤查。通過上述安排,形成了一條由紅十六師通向湘陰縣監獄的地下聯絡線。

許池生、譚少滿、曾新珍等地下聯絡人員首先將組織下達給李正人等人的策劃監獄暴動的命令秘密送達獄中。命令雲:特令知主席李正人、藍喜生,大隊長藍文甫、周章述、馮昔欽、黎初生、羅又生、陳雲山等同志,轉知於11月舉行暴動,本軍接應,祈毋違,此令。

李正人、藍喜生接到命令後,便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分頭在監內加緊串聯。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正式吸收了50餘名難友加入暴動隊伍。監外,方克五負責籌集了手槍一支,火炮20枚(土造小炸彈)及符號、袖章各50枚,移送到監獄內。

當監獄暴動的準備工作基本就緒時,方克五又下達了104號命令:為令知事,照得蔣逆橫行,萬難容許。特定於11月21日晚舉行暴動。仰該主席李正人、藍喜生轉知各同志,殺盡縣府官僚,屆時我大軍即至。切切此令。

附暴動口號:殺絕貪官汙吏!殺絕土豪劣紳!焚盡官吏衙門監獄!中國共產黨萬歲!

附行動口令:“新中、護共”。

李正人等負責人接到上述命令以後,加緊進行秘密工作,決心如期舉行暴動。不料被同獄的流氓犯告了密,引起了國民黨湘陰縣政府的注意,立即派人到監獄內進行搜查,卻一無所獲。敵人便變換手法,施用獄中偵察手段,將姦情案犯崔本猷、盜竊犯張勝揚兩人提出,密授機宜,許以減刑釋放的獎勵。崔、張兩犯受計以後,回獄中進行窺探。

11月20日晚,李正人、藍喜生等人在監獄內以打牌為掩護,一直打到半夜時分,當不是參加暴動組織的犯人都已熟睡的時刻,李正人、藍喜生即喚醒暴動組織成員開會,研究實施暴動計劃,宣佈於次日晚舉行暴動,先殺縣政府各機關公務人員,即放火劫獄。可是,無恥的崔、張兩犯卻假裝熟睡,將開會內容一一聽悉,翌日即密報敵人。湘陰縣政府當即派員對監獄內外嚴密檢查,連藏在看守李冰南住室壁孔內的上級指令、暴動計劃、委任令等往來公文均被一一搜出。

敵人拿到了李正人等為首組織監獄暴動的證據以後,於11月21日對李正人、藍喜生、藍文甫、周章述四人進行突擊審訊。劊子手對他們施以嚴刑拷打後,再一個個逼供。敵人首先逼李正人招供,李正人堅貞不屈,大義凜然。敵人審問道:本府已知道你們今晚飯後在監獄密謀衝監,隨即檢查,已經搜獲到你們的證據。你是受委的“偽主席”,調查你平日在監常以主席自居,還有什麼可狡辯的。你要曉得,做共產黨的人要值價,如果據實供認,本府還可用你,倘能因此破獲共黨機關或拿獲共黨首要,那麼許你自首。李正人知道敵人的陰謀在於利用他而引出方克五等領導人,便挺身擔當說:“我是區蘇維埃政府主席,此次暴動是我為首的,既然你們拿獲,全都知道了,還問我做什麼?要殺要剮都隨便,別的我不知道!”敵人見在李正人身上得不到他們所需要的口供,便對年僅25歲的藍喜生進行審訊。敵人以為他年紀輕輕,定會貪生怕死,一開始就假惺惺地說:“你如果不想死,只要你直接供出你們的一切機關,本府可以保你生命安全。”藍喜生冷冷一笑,回答說:“我是共產黨員,暴動之事由我與李正人共同負責,與別人無關。”敵人看到從藍喜生的口裡也得不到什麼,又轉問藍文甫:“你們的證據我們都已拿獲,你可據實說,值價些。”藍文甫說:“到了現在,我所知道的只有一死,你們不必廢話!”敵人狡詐地說:“未必只有死吧?老實招供便可得救。”藍文甫一聽,肺都氣得快炸了,反問道:“你們審問李正人、藍喜生,都沒有問出什麼名堂來,又何必再問我呢?”敵人又問:“你們開會準備暴動,衝出監獄後大行屠殺嗎?”藍文甫哈哈大笑,響亮地回答道:“搞暴動,原來就是為了這個,那還用問!”敵人無奈,只得提審周章述。他更是怒不可遏地告訴敵人:“到處是我們的同志,你們是捉不完、殺不盡的!”結果,敵人拷問了一天一夜,卻一無所獲。

敵人見拷打和審訊都無濟於事,便於11月2日將李正人、藍喜生、藍文甫、周章述4人先行殺害。隨後,將黃介雲、黃端雲、馮昔欽、陳雲山、羅又生、黎初生、甘清華、程乾豐8人,呈報國民黨省政府核准,於12月5日殺害,並將李冰南、許池生、譚少滿、曾新珍4人投入監牢,各判有期徒刑6年。左磊欽因受通緝追捕被迫逃亡。

青山不老,綠水長流,湘陰監獄暴動十二位烈士將永遠活在人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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