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讓沒有結婚的年輕人上夜班,發工資時卻和不上夜班的人一樣沒有任何補助,合理嗎?

行走在豫北


您好。

不是計較,但就事說確實不合理。

......

可有些問題,若不瞭解與分析,我的答案就難免有些武斷與片面。

這裡有幾個問題需要考量:


1,夜班與白班的工作內容是否一樣,時間是否一樣?

若是工作內容與壓力一樣的,時長或休班天數又相同,津貼或別的獎勵還是需要的。



2,是暫時性的,還是長期的?單位有這樣的傳統或規定嗎?

合理與否,有些事要放到環境背景裡去看。

會有些特殊時期,或情況需要一部分人做一些較為艱難與繁重的事情。這個是一個團隊需要平衡與配合的。


3,企業性質或者薪資結構是怎樣的。

不知道你是否是國家單位,這方面我不太瞭解。聽說薪資結構與內容都是預算制,如果其中沒有夜班補助這一設置,那有心也做不到給補助。

這一點,純屬個人猜測,權當閒話來聽。


Onemaybe一個可能


題主你好:

勞動法沒有細緻到夜班補貼,僅對加班工資進行了規定,平常加班按150%支付加班工資,週末加班按200%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按300%支付加班工資。

綜上,我個人覺得晚班應該有補貼!晚班本來就佔用員工的休息時間,甚至睡眠時間。沒有哪個人希望自己的美好夜晚的時間白白貢獻給單位,可以去找老闆協商。必要的時候,去申請個律師,雖然勞動法並沒有規定,晚班一定要有補貼,但是也是按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給予支付勞動報酬的!

現在的大多數老闆,是不是都覺得員工是老實人沒本事,能欺負就欺負下,但同為人,你吃香喝辣的時候你風光的時候絕不是你一個人的成就,而是整個團隊的力量。而最後受益的卻是老闆。當然也有好的模範老闆,體恤員工,甚至幫助員工各方面生活。

每個人多些愛心,多份體諒理解,生活才會變得更美好,每天斤斤計較著自己的利益,算計來算計去的最後自己也不會好過。


會溝通的女人最強大


肯定不合理了。

要知道如果時間一樣都是8小時,也許區別不是很大,但是休息恢復精神狀態和生活節奏肯定不一樣。而且我發現夜班其實工作效率更高,所以一般夜班都會有適當的補貼。

一般企業夜班都是12小時了,甚至更長。比如20:00--8:00(12小時),即便是20:00--4:00(8小時)一是休息不在狀態,二四點下班你也睡不著,洗洗刷刷休息哈都是五六點了,吃個早餐別個上班你休息根本休息不好。午餐起來吃不吃?不吃就到下午六點了。但是一般人的睡眠也就6--8小時,中午起來吃飯不現實,下午三四點就該起來了,想出去吧晚上又要上班,不出去那麼就坐等下個班。沒上過夜班的不知道其中的難受,尤其是長期夜班。

所以,如果夜班是12小時那麼在酬薪待遇上肯定要高些,夜班餐補也多些。


焦引勝


感覺這是在歧視沒有結婚的人啊


道德的文明


合理你就不會出來問了,朋友。跟老闆提出來吧,白吃虧的事不能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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