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屬沒錢給他住院治療,患者又不願意吃藥,沒辦法每日偷偷下藥給他吃,應該怎麼辦?

付化東


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享受的待遇

精神分裂症是目前最嚴重的精神疾病,不但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往往難以從事生產勞動,而且很可能精神分裂症患者還需要佔用一個家裡的勞動力去看護患者,防止患者出現肇事肇禍行為。所以在農村的很多精神分裂症家庭都是因病致貧的。


也正是因為如此,國家給了精神分裂症患者很多福利待遇,比方說符合條件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辦理殘疾證,然後進一步辦理最低生活保障,免交醫保,還定期的可以得到國家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對於處於經濟困境的家庭已經是很好的幫助了。而且殘聯每年還會不定期有一些免費醫療的名額,有殘疾證,符合規定的就可以申請這些免費住院名額。

只要你想治療,現在的社會保障體系就一定會讓你有治療的機會。


關於患者不認可有病,不按時服藥問題

這是一個大問題,而且非常普遍存在,精神分裂症患者大多是缺乏自知力的,不認可自己有病,也就不會配合服藥。而這種自知力經過在院治療是可以恢復的,所以我還是建議你到醫院進行治療,待患者症狀恢復一定程度,能夠配合治療後再回家堅持服藥治療。

當然,如果你無法送患者入院,也可以考慮選擇定期肌注葵酸氟哌啶醇注射液治療,每28天一個治療週期,當然同時最好也要服用抗精神病藥物。如果實在費勁,可以嘗試利培酮口服液之類的藥物,可以混在患者的飯裡或者碗裡。

不過最根本的還是要住院治療,因為你真的需要醫生的專業指導!


我說精神


1.最主要的是如果各種口服藥物不配合,可能病情沒有得到良好的控制,用口服藥物不能緩解這種情況,需要及時的到當地的精神衛生科,系統的根據具體的病情住院調整,一般住院的病人依從性會更好。醫院期間,醫生可以根據病人的病情來調整藥量,必要的時候可以通過針劑來調整,調整完以後過渡到口服藥病情,恢復期的話病人可能就有主動用藥的意願,所以說這種疾病需要還是需要住院。


2.如果病人不不配合口服藥物治療,還是由於病情沒有得到良好的控制,所以說除了從口服藥物調整以外可以暗示性服藥,包括家屬把這種藥物或到食物裡或者某種愛吃或者的特殊食物,其實精神病人是很聰明的,如果一次兩次被發現了,這種方法是不可取的,因為建議您還是及時的和他疏通,疏通好了情緒穩定了可能就會配合治療。

3.病情加重期不及時治療,給她藥物治療,處於被害妄想的話,會出現牴觸,以為你要傷害他,其實也是一種拒絕藥物治療表現。需要及時就醫。控制病情!


精神病人其實是一種特殊的人群,他的某些特殊的舉動和表現一般不受大腦控制,所以說家屬一定要給予多餘的關懷以外,需要疏通他的思想和情緒,如果真正需要住院治療,必須及時住院治療,調整好的話,他才能認識到疾病的嚴重程度才能配合治療。同時要做一些感興趣的事情,比如說某個人特殊愛好書法音樂,或者是計算力可以從這方面培養他的愛好,和他培養成良好的興趣,建立好感情,他就慢慢的服從你,配合你服藥,而且的話這種情況還有利於疾病的恢復,所以說作為家屬必須有耐心有毅力的給予支持和幫助,才能有利於疾病的康復,精神分裂症是必須長期靠藥物才能維持到一定範圍內,保持這種疾病的進展,誘發不良的事件發生,所以說藥物對於精神分裂症的病人是重中之重。完全需要家屬的支持和配合。


汐煒醫生




精神分裂症這種重性精神障礙給患者和家庭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在精神科屢見不鮮,隨著國家對於精神衛生事業的重視,已經開始相繼出臺有關的政策法規,用來加大對精神障礙病人的診療與服務;“686”項目就是針對貧困精神疾病患者實施的救助計劃,病人可以到社區醫療服務機構進行申請,必要時需要到專業精神科醫院診斷,如果病人出行不便,精神疾病防治科還將派遣專家到病人家中診療,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確定診斷,免費發放基本用藥,每年一次。

精神分裂症病人為什麼需要長期服藥

因為精神疾病起病原因複雜,目前針對精神分裂症的治療方式主要以藥物來改善精神病性症狀,且收到良好的效果;這其中的原因是精神症狀多數因為神經遞質紊亂而導致,通過神經遞質受體的調控,可以讓幻覺或者妄想這類典型表現明顯改善,但同時需要維持一定的藥物濃度才能穩定病情,一旦濃度變化患者在短時間內便會出現病情波動,甚至復燃,這也是臨床上精神分裂症病人反覆入院的原因;病情的不斷反覆只能使藥物劑量不斷增加,既提高了不良反應發生的幾率,又增加了經濟負擔,百害而無一益。



看到您家的情況,因為經濟負擔過重無法就醫,確實加重了疾病的病情;而且這種服藥方式雖然迫不得已,但遠不能達到治療的目的,只能讓病情繼續遷延;隨著症狀的加重病人很可能出現衝動和肇事肇禍可能,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規定,確定診斷的精神障礙病人,發生危害或者即將發生危害他人或者自身安全的行為,將被公安機關強行送入精神病醫院接受治療,這時可以不通過監護人同意;而這種強制治療可能還需要監護人承擔費用,隨意我建議您需要根據患者的情況酌情考慮是否就醫;如果病情不穩定,還是應該聯繫民政部門看看是否可以為病人進行醫療或者救治,避免嚴重後果的發生。

患者也需要辦理醫療保險,現在的我精神障礙治療都在醫療保險報銷範圍之內,住院期間除了自己少量支付一些費用之外大多數可由醫保承擔;以我們醫院為例,患者治療費用一個月在7000-8000元,醫保自行承擔在1000-2000之間,如果患者有貧困證明還可以進行第二次報銷,費用可以進一步降低,所以如果這樣的費用可以接受,患者在醫院治療還是最好的選擇。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您提供幫助,有需要也可以私信我方便交流,感謝關注。


精神知多少


精神還需找到源頭,藥的副作用太大,其實精神病人是大腦產生幻想,人在幻想的世界,多陪病人,人最好的藥就是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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