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不允许没有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这个合理吗?

就是这么愣


我们小区目前没有固定车位,基本上就是谁回来早谁就停下来,回来晚的就没有地方了。只好到小区外面的马路上停车,好在这是条断头路,又是省直机关宿舍集中的地方,马路上也到处都有摄像头,安全放心。

小区内的绿化覆盖率达不到,好多都被人开成了停车位,而且仿佛是他自己的固定车位一样。有一次就是因为其他邻居临时停靠了一下,结果两家差点儿打起来,还好临时停靠的那个人克制自己,很快办完事开出去了,要不然据说要报警了。其实警察来了能说啥呢?只能说有事你们好好协商或者找物业解决,但是物业除了管清理垃圾和门卫方便收钱,其他啥事儿也不管。


听说好多老旧小区都抢着安装地锁霸占车位,目前我们这里还没有这种现象,以后就说不准了。但是物业不允许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也不合理,毕竟人家也是公摊部分的业主,其实可以规划一些路边临时公共停车位,按照先来后到或者包月包年的形式分给大家。所有业主每家一个车位或者两个车位,再多的就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现在几乎所有城市都存在类似的问题,石家庄已经决定放开企事业单位的停车场供市民停车使用,我觉得这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事情。


我的房子我做主


首先不允许业主的车辆进入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车位、车库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但是本律师认为如果小区车辆过多,可以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管理,但是如果公共部分的车位租金没有进业主口袋而进了物业口袋,那当然是赤裸裸的违法,业主可以向房管部门的物管部投诉!同时本律师也建议每个小区应该成立业委会,这样有利于物业更好的服务,也有利于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章文敏律师


物业就是个怪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用血汗钱买的房子 过自己的日子,却出来一个叫物业的强迫我们交钱来他们的一班人马开工资,我们自己花钱买的车回家 又得给他们交钱才能进院停车,回家进院又要花钱买门卡才能回家,这是什么道理呀?强烈要求取消物业!我们可以花钱雇人来干那些活 也不让物业赚我们的血汗钱!不用物业!


布朗5377


小区的每一寸土地都是每个住户的,买了车位的住户是抢了沒买车位住户的土地,你买车位化了钱和没买车住户是没关系的,你的钱没有分给沒买车位的住户,你的钱是给物业的,但是这个小区的每一寸土地不是物业的,是全小区住户的,所以全住户要团结,不允许自己的土地被别人卖掉,不要以自已有几个钱就不认人了,到时候这个物业不做退岀时,你的车位也白买了,等到没买车位的人比你有钱时,比你高十倍的价买光车位,到那时,你的车进不了小区,看你狂!!!


港湾58185526


如果我买车买的晚我没有车位,可买车位的人车没回来空着怎么办?难道我一辈子就没有车位?车位就为少数人用的吗?那我是业主我却没有权利停车这公平吗?我的建议是既然小区停车位不够物业可以划分出车位避免乱停车,谁赶上谁停。这样避免小区只为个别人利用。


冷眼看风景a


看了很多评论,核心争论在“业主共有”。我来举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是作为国家主人的你,能随意出入国门吗?同理,业主共有不是说业主就可以随意开车进小区,必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可以。如果业主委员会都不能通过,那么就算你是业主,也要遵守规矩。


天爸-正龙


就是赖皮恶霸的行为!。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在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


用户107762434370


小区公共面积属于全体业主,但不是属于某一个业主。你没有车位,进去了停在哪儿?如果允许你乱停,那是对其他业主的不公。地面开辟收费停车位,名义上物业收费了,但这个钱归全体业主,物业通过收取的费用更好地为全体业主服务,同时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主负担,这对业主也是有利的一面。因此题主先不要问合不合法,而是要先问问自己有没有上规矩,自然就知道是否是违法了。声明一点,我也是业主,该缴的费用一分不少,小区挺和谐。


江泰公475


这是个既复杂又简单的问题。

小区有好多种,以新建小区(有规划配套车位)为例,采用先来后到的方式出租或出售车位使用权(其实大部分开发商主张车位成本并未列入房价,业主也无法证实)来分配车位,相对比较公平合理。

老新村等因为当初建造时并没有规划配套车位,现在也都是物业和社区重新规划整理出来的车位,一般都是用先来后到进行登记的方式进行出租车位使用权,也算相对公平合理。

现在一般都采用有车位使用权的可以进入小区,无车位使用权或没有登记车位的原则上不让进小区,涉及到管理成本问题(不可能派人跟着你)。有空余车位的或者某时段有空余车位的可以在登记后放进去,两小时内免费停放,但必须接受管理(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权益),超过两小时的,每小时收费1元,24小时收费20元等方式来管理。

既然小区有车辆管理,在兼顾有车位使用权的业主的利益的基础上,没有车位使用权的车辆原则上的确不能放进小区。有条件的可以短停,但必须接受管理,不能乱停乱放,影响其他业主的权益。

没有绝对公平,只有相对公平。


沙漏75214189


这肯定合理,没有车位,车停哪里?不可能停在自己家里面吧。只有停在消防通道和公用绿化带上,这要把公用地带,当成私有停车位,显然侵犯了大多数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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