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莘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用於高鐵建設!徵收位置、範圍、補償標準出爐

莘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

莘徵公告〔2020〕1號

為提供新建鄭州至濟南鐵路山東段工程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莘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1位置範圍:莘縣東魯街道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東魯街道刁莊村民委員會、徐莊村民委員會、大趙莊村民委員會、劉馬莊村民委員會、三義村民委員會、黃河村民委員會

用途:鐵路用地

地塊2位置範圍:莘縣莘州街道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莘州街道蔣莊村民委員會、李名楊村民委員會、尹營村民委員會、康夏莊村民委員會、位莊村民委員會

用途:鐵路用地

地塊3位置範圍:莘縣十八里鋪鎮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十八里鋪鎮楊莊村民委員會、十里井村民委員會、鋪張莊村民委員會、曹莊村民委員會、高莊村民委員會、鞠屯村民委員會、周莊村民委員會、大常莊村民委員會、流水坑村民委員會、南常莊村民委員會、苑莊村民委員會、賈廟村民委員會、馬林莊村民委員會、趙莊村民委員會。

用途:鐵路用地

地塊4位置範圍:莘縣妹冢鎮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妹冢鎮朱莊村民委員會、譚莊村民委員會、李堂村民委員會、武祖廟村民委員會、西妹冢村民委員會、東碾營村民委員會、李莊村民委員會、四合村民委員會、謝樓村民委員會、劉屯村民委員會、劉莊村民委員會、孔莊村民委員會、磚王莊村民委員會

用途:鐵路用地

地塊5位置範圍:莘縣張寨鎮境內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張寨鎮尚莊村民委員會、張莊村民委員會、辛莊村民委員會、后王莊村民委員會、東大寺村民委員會、西大寺村民委員會、前王莊村民委員會、桑莊村民委員會、郭爐村民委員會、土陳村民委員會、沙河村民委員會、段莊村民委員會、南周莊村民委員會、雙廟村民委員會、東節村民委員會、邱寺村民委員會、寨節村民委員會

用途:鐵路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號)公佈的莘縣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3個區片,其中,Ⅰ級區片每畝補償6萬元,Ⅱ級區片每畝補償5.5萬元,Ⅲ級區片每畝補償5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關於聊城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56號)規定執行;按照所在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與產權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補償。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莘縣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4月6日由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本次徵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所在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與產權人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視為清點確認材料,對清點確認和拆遷補償安置有異議的,可以向實施成片拆遷單位申請複核。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莘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陶守全

聯繫電話:13606357418


莘縣人民政府

2020年3月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