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這條法律 就知道人為啥喜歡“殺熟”了

論扯蛋,哥可是很認真的,歡迎依法聽我蝦扯蛋。

年關將至,大家出門一定要看好自己的手機錢包,因為小偷扒手們也想過個好年也有KPI,年底開始衝業績了。

看完這條法律 就知道人為啥喜歡“殺熟”了

這年頭,“偷人”或許刑法不管你,偷東西偷錢刑法可不慣著你,畢竟“屎難吃,錢難掙”。

你想的是多偷點有錢回家過年,可曾想過觸犯盜竊罪被抓起來,就回不了家,只能在看守所過年了。

法律上的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佔有的財物,數額較大。翻譯成人話,就是偷錢偷東西,偷多了。

生活中的“偷”,法律上為啥叫“竊”?因為學法律的人讀書多,孔乙己早就告訴我們了:讀書人的事,能叫偷嗎?

小偷這一古老行當,講究“賊不走空”,出來做一次不得手點啥,對小偷以後的執業不吉利,哪怕少順走點啥呢。偷多了是盜竊罪,偷少了定不了盜竊罪也不用怕,刑法管不完的,還有治安管理處罰法呢。

而且,即使竊取他人財物數額不大,但有下面幾種情形的,也是盜竊罪。

第一種情形:多次盜竊。

兩年內盜竊三次以上,就會被認定為“多次盜竊”。俗話說的好:事不過三。小時候古文也早就學過了:“三”就是多的意思。

第二種情形: 攜帶凶器盜竊。

偷東西還帶刀,你到底想幹嘛,偷到水果直接削了吃嗎?

第三種情形:扒竊。

在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比如在公交地鐵上偷人手機錢包,就屬於“扒竊”。

第四種情形:入戶盜竊。

到人家裡去偷東西,被發現瞭如果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直接認定為入戶搶劫。這就是在告訴我們,無論偷東西還是偷人,到人家裡去偷都是大忌。

本來犯的是盜竊罪,如果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也直接從盜竊罪轉化為搶劫罪,升級了。不光罪名升級了,刑罰還升級了呢,從盜竊罪的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直接升級到搶劫罪的最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完這條法律 就知道人為啥喜歡“殺熟”了

一般的盜竊,數額較大才有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數額較大”的標準減半,也就是說本來盜竊一千塊錢算數額較大,有下面幾個情形之一,盜竊五百塊錢就算數額較大:

第一類情形: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

這叫“屢教不改”。

第二類情形: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

孩子王可不是那麼好當的,大人掙錢給孩子花,不要緊;孩子偷錢給大人花,不要臉。

第三類情形:各種災害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 盜竊救災、搶險、防汛、扶貧、救濟款物的。

這叫趁火打劫、自砸招牌,連小偷同行都會瞧不起你。

第四類情形: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

弱者的錢也要偷,說好的盜亦有道呢?

還有幾種特殊的盜竊情形:

偷開別人的機動車,最後就算自己沒要,如果把車搞丟,定盜竊罪。

偷人錢包,發現裡邊有信用卡,拿出來使用的,定盜竊罪。

不過,偷偷拿家人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盜竊罪,即使要追究刑事責任,也會酌情從寬。

順著這個思路,現在你知道朋友圈那些騙子為啥都喜歡“殺熟”了吧?

即使盜竊沒成功沒偷到東西,如果以數額巨大的財物或珍貴文物為盜竊目標的,也是盜竊罪,畢竟勇氣和夢想可嘉。

看完這條法律 就知道人為啥喜歡“殺熟”了

所以,各位大俠,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大冬天的,手不要往別人兜裡伸,自己的手,還是放自己兜裡暖和。

今天的蛋就先扯到這,你遇到什麼蛋疼的法律問題,可以給“蝦扯蛋哥(xiachedange)”留言評論,這事兒真的不扯蛋,咱們下期接著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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