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兰中山同志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念、不懈奋斗、无私奉献,近日,经中共隆安县委员会决定,追授兰中山同志“隆安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县开展向兰中山同志学习活动。

用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追记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兰中山同志

兰中山,男,瑶族,广西隆安县人,1977年10月出生,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二级警督。2015年9月至2018年3月派驻南圩镇望朝村任扶贫专干,2018年4月派驻古潭乡马村任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2019年7月任马村党组织第一书记。2020年1月23日,兰中山同志连续多日入户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劳累过度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不幸因公牺牲,年仅42岁。


用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追记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兰中山同志

兰中山同志生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最高位置,是“两个维护”的表率。


他热爱司法警察事业,公正执法,恪尽职守。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荣获市、县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所在的司法警察大队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授予200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他心系党的事业,主动投身脱贫攻坚大局,不畏艰难,敢于担当。2018年3月担任南圩镇望朝村扶贫专干服务期满后,他主动请缨到单位挂点联系的古潭乡马村担任扶贫工作队员。驻村以后,他顾不上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一心扑在脱贫攻坚工作上。围绕建强村级党组织,带领马村实现了由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向“三星级党组织”的转变提升。


他主动作为,争取后盾单位及社会各界资金支持,改善马村基础设施建设。他因村施策,带领村“两委”班子探索多元化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200多万元,贫困发生率从2017年底7.6%下降到0.23%。


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心系贫困群众,想方设法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赢得群众的一致好评。2017年至2019年,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


兰中山同志为脱贫攻坚事业倾注了毕生心血和汗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用实际行动诠释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追记隆安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兰中山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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