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時房價是8500元一平方,但合同上寫的是7500元一平方,是怎麼回事?

手機用戶17468891167


那你肯定是通過渠道分銷導客成交的,7500元/㎡是開發商既是合同的價格,也是開發商實收的價格。那多餘的每平方1000塊錢是被渠道公司收取的前傭部分。你的最終購房款的組成部分是合同價+每平方1000元的差價款,你可以翻閱一下你的所有購房收據是不是有一部分錢的收據上面蓋的公章不是開發商的或者這個收據上面就沒有蓋任何的公章。但當你去問銷售為什麼合同價和最終成交價不一樣時,銷售一般都是這麼跟你講①幫你合理避稅②我們這是合同網籤備案價是我們幾年前備的案,期間是不可以改的。③這幾年房價不斷上漲開發商不可能按照原來的價格賣的。

其實真正的原因就是開發商為了快速去化房源與渠道公司達成協議,只要是渠道公司帶訪的客戶都以協議價格銷售,至於房源溢價的部分由渠道公司收取這就是前傭。渠道公司的操作流程就是整合市場上面的中介公司門店給合作樓盤帶訪客戶。中介公司對外宣稱新房客戶看房不收任何費用,其實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ClearSky


購房時房價是8500元一平方,但合同上寫的是7500元一平方,這應該是因為備案價限制。

其實,這就是開發商與政府的博弈。因為中央多次重申“房住不炒”,樓市調控趨緊,各地紛紛出臺限價政策。開發商本來可以賣10000,現在只能賣9000,覺得虧了就使了盤外招,這種陰陽合同就屬於這一類,常見的還有捆綁裝修包、捆綁車位,更直接的就是認購“茶水費”。

本地一小開發商開發的樓盤因為配套、位置都不錯,成為爆款,本來要賣到12000一平,但是趕上限價,政府說你這拿地早只能按當時的備案價來,不能擅自提價,所以只能按9000來賣。開發商也委屈,這不是要“賠本”嗎?於是,來認購的客戶都需要額外繳納一筆20萬的“茶水費”。這些都是違規操作,但是買房的不得不接受,因為不交買不到。

這樣的做法對於買房群體來說,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在於,稅收是按合同價來計算,買房可以少交點稅,省了一筆錢。壞處呢,貸款的時候首付要更多一些,因為貸款同樣是按合同價去申請,隱藏的房款部分只能多準備寫現金了。另外,當你轉手賣出的時候,可能需要為這個差價交納更多的稅,這個費用甚至可能高於前期剩下稅費,這也需要考慮清楚。


玉魚與瑜


作為專業的地產工作人員,幫您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這種情況發生有以下幾點原因:

1、你所購買的房子屬於二次銷售房源!

舉個例子:甲是開發商大客戶(或甲是開發商的頂帳方或包銷方),跟開發商以7500元/平談的價格,然後甲經售樓處允許,以8500元的價格賣個了你,因為一套房子只能有一個備案價格——7500元,所以會出現1000元的差價以其他名義收取!

2、你所買的房子被限制了銷售價格!

這種情況一般是房產局對每個樓盤都有限制的價格,最低不能低於多少錢,最高不能高於多少錢。比如最高不能超過7500元/平,但是當下的市場熱度已經高於這個價格了,賣家到了8500元/平,那麼多出來那1000元開發商將會以其他名義收取(服務費、諮詢費等),而且如果你要求,可以開發票(有的比較強勢,不給開發票)


iM房產小門


買房時合同價低於實際成交價這種事情是很常見的,用開發商的話說這叫做合理避稅,是雙贏的事情。當然不合法的避稅肯定會就有相應的風險,但是風險不是特別高,所以你要權衡以後再做決定。當然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下面老亮就來和你具體說一說。

1.合理避稅



所謂合理避稅這種事情不僅僅在房地產行業有,在很多價值較高的商品交易中都有可能存在。比如在買車的時候,在交錢的時候收費人員就有可能跟你說是否可以少寫幾萬,這樣你也可以少交一些費用,很多人就會為了少交一些費用,而同意在發票上少寫幾萬。

2.銷售價高於限價



房間開發商在申請預售之前,價格主管部門會對房子的銷售價格做一個銷售區間的規定。開發商在銷售商品房時,是不允許超過最高限價和低於最低限價的。如果在房屋價格暴漲的時候,你的實際成交價和合同上的價格差別特別大的時候,還有可能就是因為限價造成的。不過這種情況很少發生,因為開發商可以通過申請調整銷售價格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3.風險和後續問題



既然是避稅,就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風險,不過只要後續不出現爭議,這種風險還是非常低的。後續的主要問題是如果你在五年之內出售這套房產,由於差價給你帶來的二次出售費用可能會遠遠高於你現在所省下的費用,這一點是需要你認真考慮的,如果五年內不轉讓這套房子那就沒有問題。

總之,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在享受優惠的同時就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喜歡老亮的解答請在方便的時候給老亮點一個贊或者關注一下老亮。


老亮說房


這就是所謂的“陰陽合同”。說直白點,就是偷稅漏稅專用合同。

類似於最近娛樂圈鬧得沸沸揚揚的“陰陽合同”,只是沒得娛樂圈那麼厲害,這個還是交了稅的,但仔細一想也是,不是開發商有多好,沒有完全偷稅漏稅,而是你稅都沒交,房子怎麼賣出去的,怎麼給房子備案呢。特別是前面幾年,一套房子,三分合同,一份真合同,用於開發商和購房者的真實買賣合同;一份總價提高了不少的假合同,用於購房者在銀行貸款,可以多貸錢;還有一份總價降低了的假合同,用於開發商登記交稅,起到少交稅的目的。這就是所謂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吧。但是,現在還想這樣就不行了,我們的郭嘉已經發現了這個漏洞,並且出臺了相應的措施進行管理。

現在出現你這種情況,你一定要保管好相關證據,特別是交款回執單,如果有什麼不對勁的,可以拿出證據去告發對方。


新渝城


大家還是要注意規避這類風險,我的一個朋友,買了一個進口的奔馳汽車,4s店也給他少寫了十多萬的購車款,但是幾個月後,發生了車禍報廢,保險公司只能按你的發票價格賠償,損失了不少錢,所以看似避了一點稅,後面的事誰又說得準呢?另外,別人買這個二手房的時候,是可以衝抵原來購房稅的,這個少交的一千元一平米的稅還的補交。


永恆的喜馬拉雅山


我是松哥我來回答!

這種很多是為了少繳稅!

二手房更多價格,未來趨勢三價合一

1: 售價/合同價

2: 銀行評估價

3: 契稅價



松哥看房產


兩種情況,一種是為了避稅,第二可能是備案價本身就是7500元每平!

避稅這種,少寫1000元,如果100平的話,一般是避交少部分契稅,契稅稅率是1%到3%之間(大戶型和商業房高),少寫10萬,少說可以避掉最少1000元的契稅。

第二種可能性也有,就是該房屋本身備案銷售價就7500元每平,寫高了不容易網籤,然後現實操作中賣8500,合同寫7500!後期所有的稅票都是按7500元每平開據!

基本就這兩種情況,供參考!


陽光侃房


用中介公司行話說你這多出來的一千一平是議價部分,被渠道公司和開發商內部的人給瓜分了


和美馨家


少交稅唄。賣了190萬房子,買方中介上報150萬,另外40不上報就不稅,房管所看這價。寧波房價是不偏低啦。事實上寧波房價不低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