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使用现金支付工资税局不认可,是真的吗?


听说使用现金支付工资税局不认可,是真的吗?

不能使用现金支付工资吗?

企业给员工支付工资,有的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有的使用现金支付。由此说来,企业给员工支付公司能否使用现金,本不应该是个问题。

无风不起浪。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近来频频听到同事说“税务局不认可现金支付工资的做法”,要求必须使用银行转账支付工资才认可。

我想,税务局或许有这样的要求。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目的在于方便查证企业支付工资薪金的真实性,倒也情有可原。但税务局这样的要求,是否合法、合理呢?下面我们来看看相关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听说使用现金支付工资税局不认可,是真的吗?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这一条明确规定,单位可使用现金发放工资、津贴等。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条件的银行应当接受开户单位的委托,开展代发工资、转存储蓄业务。这一条是说单位可委托具体条件的银行代发工资,但没有强制要求单位必须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并且指明,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上述规定,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未提及是否需要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才予以认可等内容。

听说使用现金支付工资税局不认可,是真的吗?

结论:使用现金发放工资,请放心!

由此可见,相关的行政法规均未说明支付工资只认可银行转账支付,不认可现金支付。企业大可放心使用现金支付工资,不必过虑。

当然了,企业所支付的工资薪金,必须真实、合理,并且依照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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