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容易,協商婚嫁很難,為什麼在協商婚嫁的時候鬧得很不愉快呢

張麗和李勇,戀愛已經三年了,彼此感情也非常的好,雙方年紀也不小了,對於結婚來說,雙方也有了心理準備。年底前,雙方各自也向父母報備了,利用年假的機會,回到老家,協商結婚。原本以為會一切順利,哪成想,雙方家庭因為嫁妝、聘禮、婚宴等事情產生了許多的不愉快。這些不愉快,張麗和李勇彼此埋怨,這段感情也岌岌可危。張麗、李勇怎麼也不明白,事情為什麼到了這個地步,結婚為什麼就這麼難?


相愛容易,協商婚嫁很難,為什麼在協商婚嫁的時候鬧得很不愉快呢


聘禮,在很多地方,不僅僅代表著財物,還有其他更多的象徵意義。比如,男方對姑娘下的聘禮的額度越高,就越顯示出男方家庭對女方的重視,也顯出女方的優秀,也更顯示男方對這婚事的重視。而,女方也會把聘禮當做是對男方的考驗,即使知道男方的家庭經濟條件達不到,依然也會堅持,就想看看對方,能為這個婚姻努力到哪個程度。

但是,很多時候,男方面對女方的這種要求是很接受的,並且會一下子激起男方的內心防禦,因為女方在明明知道自己的經濟能力情況下,還依然如此的危難和逼迫,使得男方開始懷疑這段感情。張麗和李勇也是這樣,張麗認為李勇不夠努力,而李勇責怪張麗明知道自己家的狀況,還獅子大開口,於是各不相讓。

做父母的,總是替自己孩子考慮得多一些,婚姻還沒有達成,就已經為子女離婚後的生活盤算了。張麗的父母就是如此。

張麗的父母考慮的是,現在要結婚了,那萬一以後李勇變心了,離婚了怎麼辦,多一些錢,以後張麗的生活可以有所保障。

而李勇父母同樣是這麼想的,以後張麗變心了,離婚了,到時候就人財兩空了。

結婚,本來應該力往一塊兒使,促成婚姻的順利進行。可是,基於其它的原因,現在兩方的家長都開始去保護自己的孩子,以期保護自己孩子離婚以後的權利保障。本來應該是往一塊兒合的,還沒有合呢,就已經在考慮他們分開了以後怎麼辦!

這一個力量是合,一個力量是分,當然會引發矛盾。

這個矛盾當中誰的態度佔據主導位置?當然是兩個年輕人。

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女生往往很難做出有利於夫妻雙方的抉擇。因為是父母,因為父母是為她好,是在保護她的權利,在這種情境情景之下,社會大環境之下,也只有我們的父母才會真正為自己的將來考慮。所以,即使在知道男方不可能有這樣的經濟條件,女方也依然會那樣去做。同時也把這件事情當做考驗對方的一個砝碼,看他到底有沒有對這個婚姻在努力。張麗也不例外,就是這樣的心理。

但對於李勇來說,很難接受。他會看到的是,明明是兩個人的問題,為什麼只有自己一個人在努力,張麗明知道自己家庭的條件,你還要逼迫。李勇對張麗的愛情,在這種狀況下動搖了。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而兩個家庭的結合,需要各自的犧牲,這樣才能融合成一個新的家庭。如果雙方都各執己見,都不可退縮,都要把那個婚嫁的條件,定得特別高,超出了雙方都能承受的範圍的話,那這個婚姻的基石就不穩了。

在這個婚姻這種過程當中,就算達成了協議,最後結婚了,那在事後,這對新夫妻也會因為這個問題付出高昂的代價。

如果婚嫁過程是很順利的,雙方是比較滿意的,那麼雙方回想起來的時候,會充滿溫馨和幸福。如果不順利,婚後一吵架,就想到了原來在結婚過程就非常的不好,雙方就會把以後的問題擴大化,然後夫妻矛盾就會加劇。

在協商婚嫁事宜過程當中,父母能保護自己的孩子的利益,這是非常的好的,但是要在一個度的範圍內。在保護自己孩子的利益的時候,儘量的不要損害另一個家庭的來單獨的保護自己的孩子,儘量為孩子們的婚姻,創造一個比較好的基礎,有了這個好的基礎,才能陪伴他們,度過以後婚姻中的風風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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