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这74家单位 可线下无理由退货

为持续激发传统市场消费潜力活力,市消委会积极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记者昨日获悉,74家单位入选首批“福州市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示范单位”,其中包括东百集团、天虹百货、沃尔玛、新华都、永辉超市等门店(详细名单可扫描文后二维码了解)。

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州市线下零售企业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退货时限一般不少于7日。消费者提出无理由退货的有效期限,自经营者出具消费凭证次日起计算。鼓励经营者作出更有利于提升消费体验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指引要求,线下无理由退货细则应醒目明示。经营者应将承诺具体内容、“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以及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流程和相关说明,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为消费者提供指引。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应特别显著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由于各个商家无理由退货商品并不一致,消费者购买前可详细查看公示牌或询问商场工作人员。”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指引明确经营者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消费投诉,建立无理由退货台账,鼓励经营者设立无理由退货保证金。同时,也明确了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不损不污,不影响二次销售。

对于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自身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

指引规定,经营者应当将其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向经营场所所在区消委会备案,不履行承诺或停止营业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将予以撤销并公布,并停止使用统一标志标识。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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