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违法经营还逃逸 这辆“黑车”司机将受严厉处罚

私家车违法经营本不该,遇到执法人员检查还逃逸。3月3日,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立案查处当事人姜某违法经营逃逸案。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姜某将受到严厉处罚。

“黑车”从事违法经营不仅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而且给乘客生命财产带来很大隐患。特别是,在当前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的态势下,“黑车”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给防疫抗疫工作也带来很大危害——从哪儿来、到哪儿去、载什么人等等,都是不确定因素。因此,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一手抓疫情防控的同时 ,始终没有放松对“黑车”的查处。

疫情期间违法经营还逃逸 这辆“黑车”司机将受严厉处罚

3月2号下午,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火车站内外进行巡查。16:30许,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车号为苏F28XXX小型轿车在火车站二楼平台上放下一名乘客,疑似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就上前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谁知,该车驾驶员见到执法人员出示证件,急忙猛加油门,不顾执法人员安危,强行冲出驶离现场。执法人员灵活、敏捷地避开车辆冲撞后,见当事车辆慌忙逃逸,立即兵分两组——一组对刚才下车的乘客进行询问调查;另一组乘坐一辆出租车悄悄尾随、跟踪在逃逸车辆后面。当逃逸车辆至永兴大道与幸福大道路口红绿灯处等红灯时,执法人员立即下车再次表明身份,并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然而,该车司机抗拒检查,一直拒绝打开车门。在多次严厉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随即调来另一组执法人员增援,继续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在这样的情况下,驾驶员终于同意接受调查。

经初步调查,该车驾驶员姜某某的车辆没有从事经营资格。当天下午,他开车从通州开沙岛接到一位男性乘客,目的地是到南通火车站。他已经和乘客谈妥付130元钱车费(开价150,乘客还价130),并且乘客已经通过微信支付方式支付给了他。姜某某对自己驾车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教育,其对自己在疫情期间非法载客的危害性也有所认识,后悔不已。

目前,该案已经开始正式进入行政处罚程序。执法人员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有个部门从严过细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合法经营、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健康、文明、和谐、幸福的社会环境。 (记者 倪敏 通讯员 马建斌 包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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