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被迫簽訂那麼多條約,哪個對國家傷害最大?

在清朝晚期,落後的國力,被世界列強欺負的不成樣。先後和外國簽訂了許多不平等條約,總共高達27個條約。這些條約的簽訂,深深刺痛了中華民族的自尊心,也使得清廷喪失了大片領土和無數白銀。條約的簽訂,是一個個恥辱壓在廣大人民的身上,使當時的人們活的很低下,沒有自信,沒有自尊心,沒有話語權,更在一些租界地區寫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這是對國人的諷刺。明明是我們的領土,卻要受這一番侮辱,只因那時的清朝懦弱,沒有相應實力,只能被欺負。

清朝被迫簽訂那麼多條約,哪個對國家傷害最大?

在那麼多不平等條約中,哪個才是對我們的傷害最大的?條約的不同,性質也是不同的,如有的條約是以賠償為主,有的是割讓領土為主。在這些情況下,對我們傷害最大是《中俄北京條約》,此條約還包括《璦琿條約》,只因1858年,俄羅斯帝國逼迫黑龍江將軍奕山簽訂《璦琿條約》,但清政府並不承認,直到1860年,中俄簽訂的《北京條約》,使得《璦琿條約》被迫接受。為什麼說《中俄北京條約》是對我國傷害最大的?

清朝被迫簽訂那麼多條約,哪個對國家傷害最大?

1:割讓的領土之多。條約的簽訂,導致兩個條約變成現實,《璦琿條約》割讓了6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加上《中俄北京條約》規定的,割讓烏蘇里江以東的領土,約40萬平方公里,也就是說,《中俄北京條約》,實際上造成了100萬領土的喪失,100萬的領土,對許多國家來說,那是多麼渴望的土地啊,也不知道歷經多少代,也難以達到如此的地步,而沙俄輕而易舉就獲得了這些。

清朝被迫簽訂那麼多條約,哪個對國家傷害最大?

2:領土無價。在清朝晚期,即使賠多少錢,也比不上失去的領土更讓我們心痛。因為領土是無價的,如今還想開疆拓土,真的難上加難,能守住就不錯了,畢竟現代不是古代。現代的民族主義興起,領土是一個民族的生存空間,沒有哪個民族願意放棄自己的領土,出售給其他國家。如果這一百萬領土還在我們手裡,太有用處了。在許多朝代中,還是清朝的版圖最讓人喜歡。

3:東北的出海口。曾幾何時,富饒的黑土上,向東可以通往大海,進行遠洋貿易。如今被俄羅斯和朝鮮給扼制住了,站在中土內,向東看去,都可以看到大海,卻沒有出海口,更可氣的是,俄羅斯和朝鮮在江上修了一座橋,意在攔住。失去出海口的吉林,物流只能運送到遼寧這邊走海運。如果有出海口在,經濟會更上一層樓,如今只能惋惜。

清朝被迫簽訂那麼多條約,哪個對國家傷害最大?

通過以上的原因,《中俄北京條約》成了對中國傷害最大的,而且是永久的,除非我們能收回這些領土,不然一直會是我們的痛。當然條約遠不止這些,條約還規定了西北的邊界線,配上1864年的《勘分西北界約記》,西北又被划走了44萬平方公里的領土。無數領土的丟失,才是我們最難以忘記的恥辱。或許是我們這個民族對領土渴望吧,畢竟先輩們的開疆拓土,留下偌大的一個國家,怎麼能丟失呢?

還有沒有收回這些領土的可能性?

想要收回這些領土,並不容易,其中外東北才是我們最想要收回的。談到領土的收回,這是和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有關,只有強大起來,才會有可能,畢竟實力的強大,在世界才有話語權。一個半死不活的沙俄才是我們需要的,在復興的道路上,還需要點時間,還需要他拖住西方國家,我國不能仇恨全拉,需要有人當擋箭牌,而俄羅斯就是最好的擋箭牌。

完成復興,利用手段,讓他再次解體,在各種因素和權力的推動下,解體也不是沒有可能,一解體,機會就來了,(以上個人假象 見解)不喜勿噴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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