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治安之利器、又是朝廷心腹之患,明代土司兵为何是把双刃剑?

既是治安之利器、又是朝廷心腹之患,明代土司兵为何是把双刃剑?

土司制度中国古代针对地方人民的一种独特的政治制度。它有点类似于俄国的农奴制,中央朝廷亲封的土司首领拥有绝对的地方大权,同时也具有世袭的性质。“世官、世土、世民”是土司制度的重要特点

同时它是中国封建王朝制度中的一把双刃剑,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土司制度一方面是中央王朝追求的“以夷制夷”,借助遵循土司制度的土司头领们压迫云南广西等地的少数民族人民,其实是一种非常残酷的民族剥削和压迫。同时也非常容易导致地方叛乱,土司首领经常会自立为王影响国家统一。但在另一方面,土司制度也是当地土司首领帮助明代中央权力机构治理云南广西等偏远地方,同时建立和巩固一个统一的王朝。有利于保境安民,它是一柄长治久安的利器。

一、土司制度的来源发展及其本质

1、土司制度的来源与发展

土司制度承袭于唐宋的羁縻制度,形成于元朝,兴盛于明朝而衰落与清朝。它是明代中央为了解决所属疆域过大,少数民族地区经常叛乱而形成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地方政治体制。宋代的羁縻制度是土司制度的雏形。

既是治安之利器、又是朝廷心腹之患,明代土司兵为何是把双刃剑?

根据清朝同治年间的《来凤县志》记载:“宋室既微,诸司擅治其土,遍设官吏,威福自恣。”

这是关于宋代治理地方所使用的羁縻制度的文献记载,与土司制度有相似的思想。这两种制度的核心就是“以夷制夷”,让地方的少数民族首领去管理地方,这种方式在中央王朝非常强盛之时是很有效的方式,但是一旦中央衰落,地方土司就会失去控制,形成极大的叛乱影响国家的和平统一。然而重文轻武的宋代对此问题并没有什么好办法去解决。一直到元朝时期,中央政府军事非常强势,国家疆域明显扩大,在地方管制上有所不足。土司制度就成了中央官员和地方大族的一种互相妥协。

因为元代的土司制度对于地方的治理有比较明显的优势,并且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环境比较恶劣,不适宜汉族人民在当地生活与发展。因此,在明朝立国之后,明太祖朱元璋并没有对广西云南等地的少数民族进行彻底的消灭清除,仍然采用了元代遗留下来的土司制度。

并且在当地设立了卫所进行监督和辅助管理。同时还设立了一整套土司朝贡,授职等方面的规定,务必要让土司“供我驱使”。

2、土司制度的本质——中央与地方的互相妥协、利用和防备

明代土司制度的核心规定在于:第一、土司头领由中央赐封并拥有世袭的权利。第二、土司头领在保证忠于朝廷的前提之下拥有管制地方的绝对权利。不论是军事还是政治上,在效忠中央的前提之下,土司头领都是最大的领袖。

这样的土司制度使得土司拥有对地方的绝对管理权,在通常情况下,为了更好的享受自身特权并且剥削和压迫民众。长期的对地方进行管理。土司首领往往会组建一支拥有较强战斗力的土司军。而这支土司军是中央政府与地方土司的矛盾焦点所在。只要这支军队还存在一天,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就会多一天不能消解。

既是治安之利器、又是朝廷心腹之患,明代土司兵为何是把双刃剑?

《明经世文编》中记载了一段正德年间的重要朝臣杨一清对于明朝初年朱元璋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所设置的土司制度的规定的论述。这段论述展现了中央政府对土司制度所持的观点和态度。充分表达了了这种地方政治制度的本质。“太祖高皇帝始命西平侯沐英克服之,又以诸夷杂处,易动难驯,故因其酋长有功者设立为土官,各令统其所部夷人,子孙世袭,而命西平侯子孙今袭龄国公者世镇其地,以控制之。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凡所调遣,莫敢不服。”

这段话很清晰的为我们展现了土司制度的本质,它是地方大族与中央王朝之间的矛盾融合点,是一种互相妥协的政治制度。它将中央政府视为一场比赛中的裁判,将各个少数民族视为比赛选手。确保了中央政府的权利不受侵害。

一方面这是因为各个少数民族混居,非常容易产生暴乱和反叛,朝廷要借助地方首领管理地方各个民族的人民,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转化为各个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使其互相斗争,保证中央政府始终高高在上,确保国家统一。

在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又是对土司首领饱含戒心,要求西平侯子孙代表中央镇守地方,以此来控制土司首领。不使其过分膨胀,反噬中央政府。

二、以夷制夷,平息叛乱;面对倭寇、一致对外。

1、“以夷制夷、以蛮攻蛮、平息叛乱”

《明经世文编》卷487记载:“云贵省处处皆设土司”,“广西全省唯苍梧一道无土司。”《明史·职官五》中也有记述:“洪武七年,西南诸蛮夷朝贡,多因元官授之,稍与约束,定征徭差之法”“或土或流,皆因其俗,使之附辑诸蛮,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

既是治安之利器、又是朝廷心腹之患,明代土司兵为何是把双刃剑?

从这两段话中我们可以很明确的发现这样一个事实,明代的军事力量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地方的土司首领所带领的土兵构成。这些土兵承担着定期朝贡、接受中央征调、平息地方叛乱、打击外敌以及维护国家统一的职责。

明朝中后期中央政府力量衰微,地方土兵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军事力量,他们不仅是地方土司首领手中的利刃,同时还是帮助朝廷平息地方叛乱的尖刀。当这些土兵把握在土司首领的手上,这些土司首领就有可能因为看到中央军事力量的衰落,从而产生叛乱。拒绝接受明朝统治,分裂国家。在这个有地方土司叛乱的关键时刻,其他地区的土司部族就要听从中央政府的征调前往平叛,土兵成为了中央掌控地方的一柄利刃。

《续文献通考》中记载:万历二十七年,四川播州土司杨应龙叛乱,兵部下令:“‘议行广西抚臣,于南丹、东兰、泗城诸土司,每州选三千人,合之得万人。“

许之”征调广西地区的土兵上万人出征播州,很快就获得了胜利,出征的土司各部族都获得了朝廷的封赏。

这只是明代朝廷利用土兵平叛的众多事件中的一例。类似的事迹还有很多,有时候仅仅是在一个皇帝的在位时间之内,叛乱就能发生多次。这次同样是万历年间,四十七年时,川黔一带又一次发生了叛乱。川黔之地的土司首领奢崇明,安邦彦发动叛乱,朝廷军队难以控制局面。直到后期四川秀山杨氏土司站出来“挑选精兵,自备行粮,随官军征讨。”接受朝廷征调,最终才平息了这场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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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抗击倭寇,保家卫国

土兵不仅是地方土司之间互相厮杀对抗的工具,同时也是明代政府抗击外敌的重要力量。中国人一直有一个在外人看来很奇怪的地方,那就是两个明明互相对决生死的敌人,会因为一个外来的敌人一起站出来抗击外敌。这种中国人的特性,在土司部族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明朝嘉靖年间,倭寇大肆侵犯我国东南沿海边境,中央政府积极抗倭,调动了大批官军,花费众多人力物力,仍然效果不显。在这样艰难的情形之下众多地区的土兵接受中央政府的征调选出大量精锐土兵与朝廷官军协同作战,共同抗倭。

根据《明史》记载:“永保土司,世序富强,每遇征战,辄愿荷戈为前驱。”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永顺土司和保靖土司非常富裕而且实力强大,每次遇到朝廷征战都会积极出兵,请求充当先锋。

这次他们也不例外。永顺土司和保靖土司本位同一个祖先,后来分化成两个土司部族,两族之间经常会发生矛盾冲突,少有共同语言。但在这一次朝廷抗击倭寇的征召之下。这两个土司部族放下了仇怨,同时选择了大量精壮的土兵,接受朝廷征调联手共抗外敌。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广西壮族土兵和湖广永顺、保靖土兵显得尤为英勇,他们秉持着“有死之心,无生之气”的坚定信念,终于大败倭寇,与官军一起取得了“王江泾大捷”,赢得了东南沿海的第一大战功。为自己和国家赢得了胜利。

无论是怎样的矛盾,中央政府和地方土司土兵们始终是互相依靠的。即使会互相防备互相利用,但在真正的民族问题上面,这些官军和土兵们所代表的的中国人始终还是一致对外的。像永顺土司和保靖土司这样,自己在家里不管是打成什么样子。在面对外敌时,他们两个土司部落还是愿意放下两族之间的私怨,最终还是选择站在同一个立场上,为了维护祖国统一这个伟大的目标共同努力。这一点体现的是传统中国人的爱国情怀,从古至今,一如既往。

既是治安之利器、又是朝廷心腹之患,明代土司兵为何是把双刃剑?

三、总结

明代土司制度是中央朝廷和地方大族之间的互相妥协,土司和土兵与朝廷之间是处于一种互相利用而又互相防备的关系。土兵是明代中央政府的重要军事力量,不论中央和地方有多少矛盾,在面对外敌时他们还是站在同一个立场上,共同抵御外敌。

但有些时候也会产生叛乱。

总的来说,土兵的存在不仅是明代朝廷的依靠还是一种威胁,让中央政府时刻保持着警惕。它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就能保证海清河晏,国泰民安。一旦失控,就会直接影响中央,使国家分崩离析。究竟是好是坏,还是要看个人自己的态度了。

参考文献:

1、《来凤县志》

2、《明经世文编》

3、《明史·职官五》

4、《续文献通考》

5、《随园诗话·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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