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东西厂如何管理?——侧面解读厂卫制度是一把“双刃剑”

锦衣卫、东西厂如何管理?——侧面解读厂卫制度是一把“双刃剑”

锦衣卫


明朝时期,由于政治方面进行高度中央集权和封建君主专制,为了稳固皇权,厂卫制度应运而生。厂卫组织是明朝特有的特务机构组织。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中,厂卫制度的设立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无论是其职能还是地位,都没有其他时期的相似组织能比拟。

而这种特有的特务组织虽然有效的促进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激化了社会矛盾,加速了明朝的腐化程度,间接促使了明朝的灭亡。

一、锦衣卫、东西厂起到了什么作用?厂卫制度又是如何产生的?

锦衣卫原称仪鸾司,其职责是帮助君主管理仪仗。1382 年,明政府撤销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设置“锦衣卫亲军都指挥使司”,锦衣卫制度正式产生。关于它的建立,《明实录》中曾记载:“洪武十五年四月,改仪鸾司为锦衣卫,秩从三品”。

他们是君主的私有军队,直接听命于皇帝,是皇帝的心腹。而对于东厂的建立,具体时间上没有明确记载,只记载东厂设立之后不断扩大,1477年又添增了西厂。东西厂的主要职能是缉拿谋逆造反,妖言奸恶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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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

1. 政治斗争的需要

洪武九年,空印案诛杀官员数百名,连坐数万人。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爆发,皇帝因此而废掉中书省及丞相制度,胡惟庸被杀,十年后又以“胡党”为由,旧事重提,杀3万余人。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与洪武二十六年的蓝玉案牵连杀戮者数万人。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夺取皇权后,又以各种理由诛杀开国功臣或敌对臣子,从此可以看出,明朝皇帝巩固君主权利的手段是从酷吏政治及大屠杀中实现的。

在不断发生的政治斗争案件中,皇帝发现由于这些案件牵涉人员甚广,且有大量朝廷重臣牵涉其中,普通的刑罚与监察机关没有办法完全,有效的处理,因此需要一个直接隶属于皇帝亲自负责的机构来进行缉捕,审查,囚禁。

厂卫组织也由此产生。

2. 监视大臣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由于其独特的出身和其特殊的成长经历,建国后,并不信任身边的大臣,担心大臣权力过大而威胁皇朝统治。为了对大臣进行监督,朱元璋设立了锦衣卫及东西厂。

朱元璋出身贫寒,自幼因元朝的昏暗统治,父母双亡,流离失所,做过和尚,参加过起义军,最终推翻蒙元统治,建立了最后一个由汉民族统治的皇朝——明朝。当其称帝时,南方的一些地主和平民由于他出身低微不承认他的地位。同时他年少时亲眼目睹了地主阶级的残暴,对地主阶级由此产生一种厌恶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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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当王朝统治秩序稳定下来后,过度的猜忌和疑心使他认为功臣是他及其后代统治的最大威胁,为此他设立锦衣卫,严密监视功臣贵族,以各种借口惩办他们,“胡蓝之狱”便是有力证明,史料记载“独至明祖,藉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尽举取天下之人而尽杀之,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而其年幼时的惨痛经历使其非常憎恶贪官污吏,登基后对贪污惩治的手段可以用残暴来形容。

贪污60两就要斩首,如果贪污数量更多,便是凌迟,剥皮,抽肠,夷族等等手段。著名的空印案及郭桓案便是贪污案的代表。经历两次大案后,朱元璋对朝廷官员越发不信任,因此便利用厂卫组织对朝中大臣进行监督。

3. 相互挟制

由于不相信大臣,但又需要亲信为自己办事,便设立了锦衣卫,朱元璋十分精明,他深知重用亲信的后果,因此便由锦衣卫来审理与朝中大臣相关的案件。既可以重用亲信,又可挟制了他们的发展。但锦衣卫作为皇帝亲军,在为皇上办差的同时,自己的势力也在不断壮大,朱棣即位后,锦衣卫虽作为皇帝亲军,但毕竟为外臣,且锦衣卫势力的不断扩大,多疑的朱棣为了挟制锦衣卫独大,接连设置了东厂以及西厂,由此,明朝的厂卫制度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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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厂卫制度对明朝来说是一把“双刃剑”

厂卫制度的建立对明朝的政治,司法等方方面面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对明朝的腐化与灭亡都要起到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可以说,厂卫制度,深刻影响了明朝的发展。

1. 促进了君主专制的发展

厂卫制度作为特务机关的存在,虽然最终导致了明朝的腐化与灭亡。但其对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顶峰也是起到了积极作用。厂卫制度具有极高的办事效率,由于直接对皇帝负责,因此少了诸多繁文缛节的束缚,极强的侦查效率,在厂卫制度确立前期确实起到了有效的反腐效果。明初的政治风气与办事效率的良好发展,在一定基础上,体现了厂卫机构的工作效率。

厂卫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

权利分衡的思想,锦衣卫监察百官,东西厂监察锦衣卫,东西厂之间的相互监察,相互之间的监督体现了分权制衡的政治制度。朝廷的有效权利分衡,促进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发展

2. 维护社会秩序,保证国家稳定

明初京城地方秩序十分混乱,流民以及方士和僧道的非法活动猖獗。锦衣卫的职责便是对这些人进行侦查逮捕,严格限制他们的非法活动,这对于保证京城及其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明朝时期,民间“妖书”流传广泛,“妖贼”活动频繁,对地方稳定危害巨大。所谓的“妖书”,主要指在民间传播邪教的书籍。而所谓的“妖贼”,便是指传播邪教迷信的人或民间秘密结社组织。

锦衣卫一方面查禁妖书以禁止其在民间流传,另一方面又捉拿妖贼,对于有功者,政府会予丰厚的奖赏,如 1466 年锦衣卫统领安顺等人由于“屡获妖贼并妖书,乞依例升用,命顺为正千户”。因此,

无论是都城社会秩序,还是民间社会秩序,锦衣卫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从整体上保证了国家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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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改善吏治,抑制腐败

明初,明太祖朱元璋本来建立了监察制度和司法审判制度,虽然严密,但是程序过于繁杂,办事效率低下,而且有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中饱私囊,接受贿赂,趁机打击自己的政敌,公报私仇,这使

明朝初年的吏治十分腐败和黑暗。锦衣卫设立后,直接对皇帝负责,锦衣卫承办各地的案件都可以直接向皇帝汇报,减少了中间繁杂的环节,便于皇帝及时的处理,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

此外,锦衣卫还可以参与监察和司法审判过程,对所有官吏的工作进行监督,有效避免了官吏从中谋取私利。同时锦衣卫的秘密侦查和逮捕,以及残酷的刑法对所有官吏形成了一种震慑,使官吏们不敢轻易违法,由此遏制了腐败,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明史》中曾记载,“明太祖惩元季吏治纵弛,民生凋敝,重绳贪吏,置之严典。……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不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4. 破坏了朝廷的司法监察系统

厂卫有自己单独的法庭,自己侦缉的案件可单独审判。

与此同时,对于三法司审理的案件也可监督,甚至是干涉,因而便形成了厂卫单独侦缉案件,其他机构不能过问,而厂卫与三法司会同审理案件时则由厂卫主导。这种情况的出现严重干预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秩序。

同时也破坏社会法制,厂卫制度的设置在明代并非依据传统礼制,但因为厂卫组织得到皇权专宠而萌生,而萌生之后的结果便是厂卫凭借皇权干预支配司法。“天下之刑狱,先东厂而后司法”便是当时的真实写照。

当时官僚虽然对于厂卫干预司法行为极为抵制,但却最后不仅得不到公平对待,甚至会被下罪或者革职。例如隆庆年间时,舒化曾两次上谏厂卫越权之事,最后却反而被治罪。虽然官僚机构对厂卫组织的抵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消弱了统治阶级的力量,但从另一方面看,这种斗争的结果却是保护国家机构运行的法制力量从内部消弱,厂卫组织非但没有维护统治秩序,反而加速了封建法制的崩溃。

锦衣卫、东西厂如何管理?——侧面解读厂卫制度是一把“双刃剑”

5. 激化社会矛盾,最终导致明朝的灭亡

明朝中后期,社会矛盾逐渐显现。而这种局面的出现,厂卫组织的残酷统治则是起到了催化作用。因为厂卫组织构建的特务网络上抵官员下抵庶民,监察官民言行为其重要职责,

但其高压残酷统治下,官民对当朝稍有不满,便可能引来杀身之祸,在这种大环境下,臣民不敢妄谈时事。“无论民间重足侧目,而士大夫无一夕敢舒眉欢宴,坐谈间无一言稍及时事”厂卫组织的横行,将官民禁锢在封建枷锁之中,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激化,这些矛盾的出现加速了大明王朝的灭亡。

三、 总结

综上所述,明朝的厂卫制度对于明朝的发展及衰落,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明朝初年的政治清明与办事效率高效有赖于厂卫制度的工作效率极高的因素,但与此同时,明朝中后期政治黑暗,统治腐化,则和厂卫组织擅权,职责泛滥又脱不开的干系,厂卫组织对于大明王朝可谓是“成也萧何败萧何”,明朝的强盛和厂卫制度的发展密不可分,而明朝最后的灭亡,则也是因为厂卫制度的黑暗统治,酷吏发展所导致的。

参考文献:

1. 《明代特务机构制度——厂卫制度的产生及影响》

2. 《论明朝锦衣卫制度》

3. 《浅谈明代特务监察制度》

4. 《明代的厂卫对司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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