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們,結婚前該不該去查對方徵信,你怎麼看?

董師爺說


當然要,衝動是魔鬼,帶著太多問題的婚姻將來不會幸福,也很難會長久,就象現在的婚前身體檢查一樣,已經列入了常規,要拿到結婚證,就要經過這一關。以後說不定徵信問題,也可能會成為雙方必須瞭解的一項了。

從去年開始,個人的徵信越來越重要了,會影響到你生活的方方面面:1.各種金融貸款,如房貸、車貸等等;2.各種出行,如出國、坐飛機、外地住宿等等;3.生活中的各種繳費,如電費、水費、房租等等。如果個人徵信不良,都會受到多多少少的影響。

既然是要結婚,這就不能是衝動的事情了,除了你們感情已經很紮實外,那雙方的其他方面都要理性的去了解,互相說清楚,就不會影響到你們將來的感情。徵信重要,畢竟以後會涉及到買房,買車等等具體的事情,還是先說清楚好一點。

如果雙方的徵信都良好,那大家皆大歡喜,這只不過是給對方一個放心的承諾,也是將最好、最真實的自己展示給對方,能得到相互的信任不是更好嗎?

如果你在徵信方面有過不良記錄,或現在依然不好。那你應該好好的解釋給對方聽,原因或是沒有留意而造成的,即使是有問題,後面一定將不良記錄消去,承諾不會影響到婚後的生活。如果是對方,你也要弄清楚原因,問題的大小,畢竟一個誠信極壞的人,那對你的情感也很難說就會那麼忠誠。

總之,男女在結婚前非常有必要去查看雙方的徵信,這對雙方都負責。





咖啡不加糖


以前從來沒有考慮過這樣的問題,直到貸款買車,才第一次接觸徵信這個詞。

正是因為信用卡兩張還反了,才出現了徵信問題,費了好大勁,才終於弄好了。

去年因為買房,查徵信又因為車貸卡有二十來塊錢的徵信問題,又費了好大勁!

所以,一定要查!


大唐盛世的唐


這個問題本身就很新鮮。能夠考慮到在婚前查對方的徵信的人,可以說一定是有文化、有知識、有頭腦的人,考慮問題比較周全。

的確,婚姻大事不能馬虎。能夠知道對方在婚前的徵信狀況,對是否還繼續與對方保持戀愛關係甚至結婚有很大的參考作用。所以說,婚前查查對方的徵信,還真有必要。

一個徵信狀況很差的人,誠信是最大的問題,是有“前科”的人。這種人的人品、道德都不會好到哪裡去。當然,個人徵信負面記錄可以恢復、消除,但給人總有“汙點”的印象。

一個惡意欠帳不還、逃廢債務、欺詐、拐騙、違約等等,這樣失信的人,社會是不歡迎的,徵信系統會記錄他們的“汙點”。人們也不願意與他們做生意,與他們交朋友,他們的生活會處處受限。在戀愛婚姻的道路上,也不會有人青睞,人們唯恐避之不及。

國民老公王思聰,這麼有錢的人,居然成了老賴,並被列入徵信系統,成為反面人物,路人皆知,對他造成的影響可以說是無法換回的。人們一旦列入了徵信黑名單,今後的道路就更加艱難,就業、貸款、消費、經濟合同,直到戀愛婚姻,都會受到直接影響。

對婚姻慎重考慮,不妨查查他(她)的徵信記錄。


妙手物語


所謂的婚前查徵信,好聽點是查徵信,難聽點是查家底,奔著別人的錢去享福的,而不是真愛。我只想問嫁人是嫁錢,還是嫁人!若是嫁人,有愛情,在能力承受的範圍內,那一點債務不算什麼,如果從男人的角度,那這個女人就是隻能共苷,不能同苦,那誰保證將來的日子一定都是甜沒有苦嗎,那有苦這個女人是不是叫離開我?我是男的這種女的我也堅決不娶。

從另一方面,既然都走到談婚論嫁的地步,難道男的有幾斤幾兩,他的家庭背景你竟然不知道,那你對自己太不負責任,對你的對象也是同樣不負責任,你把人生當兒戲嗎?這樣的人能配擁有愛情嗎?適合結婚嗎?


等等躍昱


應當查一下對方的徵信,以免結婚後掉入債務的漩渦。

我就曾碰到過這樣的一個例子:一個男子在結婚前好逸惡勞,也可以說到處是騙吃騙喝。借了很大一筆債務,貸銀行貸款也沒有還,徵信非常差。但是他在結婚前卻隱瞞著女方,花言巧語,騙取了女方的信任,與女方結婚。

兩個人結婚後不久,一些債主就找上門來,要求男方還錢。該男子嚇得不敢在家,到處躲著。家中只留一下一個女孩,可是債主們卻不講究這些,三天兩頭來要賬,讓該女孩不勝其煩。債主們並說兩個人結婚了,其丈夫欠的錢,妻子有權償還。

女孩百般解釋,沒有任何作用。並有的債主到法院起訴他們倆人,要求夫妻共同償還。

最後女孩實在沒有辦法了,只得提出與男方離婚,並分清各自的債權債務。

所以說,男女雙方在結婚之前,如果不是太瞭解的話。應當先查一查對方的徵信,防止對方有不良的貸款記錄,影響以後的生活。

不論怎麼說?結婚是人生的大事,相對謹慎一些,沒有什麼不好。


法重情深


婚前要不要查一下個人徵信?我的看法是這個答案與雙方的看法有關。

兩個人都願意查徵信,或者兩個人都不想查徵信,這類人大多能意一起過得下去;但如果其中一個人要查而另一個不想查,那麼我建議直接分手算了。為什麼?三觀不合,即使在一起也不長。

都願意查徵信的人,比較理智。他們把婚姻看成是合股經營,誰也不願意莫名其妙揹債,所以雙方價值觀一致。

都不願意查徵信的人,比較感性。他們認為感情遠比錢重要,願意替對方分擔責任。查徵信是對感情的一種侮辱,誰也不想破壞那種互相信任的氛圍。

所以查和不查,關鍵在於雙方的價值觀是否一致。想查的人說服不了不願查的人,不想查的人也未必能說服想查的人。若說對錯,這裡根本不可能分清。

我是空谷財譚,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財譚


現在人無論是購房、購車、還是購其他物品,都要貨比三家,比質量、比價格,看一看物品有無瑕疵。不好的,有“毛病”的也可以隨時退貨,有的廠家還實行七日內無理由退貨。

找對象是人的終生大事,不但要了解對方個人方方面面的情況,而且還要了解對方家庭的社會背景,其中也包括個人的徵信情況,其主要原因,還是為了今後生活上,怕因“徵信”的問題,受到其他的限制。只有全面瞭解清楚了,才能將個人的終身託付給對方,生活上才能過的舒心。

當然,如果是自由戀愛,且對對方瞭如指掌,就沒有必要再調查啦。如果是通過媒人介紹的,我認為調查一下“徵信”還是很有必要的,免得婚後個人受連累。


天老大11


必須查啊,尤其是姑娘家,婚前查一查徵信可以有效地避免被渣男騙,畢竟被渣男騙的姑娘還是蠻多的。


平時在新聞中最常見的案子是某個姑娘沉浸在花前月下中甜蜜著,憧憬著婚姻生活的幸福,但一結婚之後就發現落入了圈套,另一方有幾十萬的外債,或者有一大堆小額貸款沒有還。沒有辦法,如果不想離婚的話,就只能夠和另一半一起還款。

結婚前查一查徵信,其實和結婚前強制婚檢是一個道理。既然打算結婚,打算共同生活好幾十年,那麼查一查對方的身體很重要,通過徵信查一查對方的人品也很重要。畢竟這社會存在著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情況。


在法律上,雖然另外一方未經妻子同意的債務,不會被視為家庭共同債務,但是除了錢之外結婚畢竟意味著把自己的身體也交給了對方,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都還是要慎重一點的好,免得跳進了火坑出不來。


律師獨角獸


要看,要看,真的要看(重要的事情必須說3遍)。現在你敢說知根知底的有幾個。事前調查清楚總比你事後後悔來的實在。一旦結婚你們就是一根繩上的螞蚱,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查徵信可以看對方是否有負債,還能看對方的消費觀,價值觀。量入為出,開源節流這些真的是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體現,一個對自己沒有清楚認識的人,是無法對自己有定位和未來規劃的。跟了這樣的人,只會讓自己陷入很多不確定的因素裡。

現在年輕人好多是“精緻窮”,稍放縱一點購物慾,虛榮心,就不僅僅是“精緻窮”那麼簡單!


長頸鹿有錢途


徵信是依法採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信用信息,並對外提供信用報告、信用評估、信用信息諮詢等服務,幫助客戶判斷、控制信用風險,進行信用管理的活動。該詞源於《左傳·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其中,"信而有徵"即為可驗證其言為信實,或徵求、驗證信用。

徵信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採集、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並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一種活動,它為專業化的授信機構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臺。

婚前該不該查詢對方徵信,我覺得不應該。婚姻是愛情的昇華。能到談婚論嫁的階段,說明感情已經到了一定程度。經歷過相識、相知、相愛,到準備步入婚姻的殿堂,相互之間的瞭解不可謂不深,如果這個時候查詢對方的徵信,可以說是對自己即將的另一半不信任,會深深的傷害對方。

再說個人徵信記錄並不能真實、客觀的反應一個人的人品,只是反應一個時期以來個人的信貸財務狀況。婚姻需要物質基礎,但不是投資項目,不能以一個時期的財務狀況來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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