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摩托车不算酒驾?
别抱侥幸心理了!
摩托车作为机动车的一种
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和驾驶汽车的处罚是一样的
可总有人把摩托车不当机动车
3月6日晚
赵某醉酒驾驶摩托车
被澄城交警立案调查
澄城交警在城区巡查时,在青正街五路东商业街,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后载一男子)在街道曲线呈“S”行驶,交警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走进摩托闻到两人浑身酒气。
经检测,摩托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70mg/100ml,确属醉驾。经查驾驶人姓赵,男,37岁,持C1驾驶证,澄城县城关镇人,当日与朋友一起在其家喝酒,随后驾驶摩托车送朋友回家。
目前,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
渭南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酒是安全驾驶的大敌,酒驾伤人害己误终生,切勿心存侥幸,不顾生死安危。请互相提醒:酒后莫开车,开车莫饮酒!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閱讀更多 渭南政法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