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無數國人無視孫楊曾經給國家帶來得榮譽,對孫楊落井下石?

智慧巛


反興奮劑組織的飛檢明顯存在問題,一個與孫楊有過節的主檢拼湊一個草臺班子就可以,即使在聽證會上制定規則的官員做出可笑的證詞,認為抽血的護士和監督採集尿樣的人不需要資格證,這種表態明顯是不擇手段打壓孫楊。這個代表國際反興奮劑組織良心的官員他的證詞恰恰故意疏忽了這樣一個草臺班子成員之間根本沒有最起碼的監督制度,一切就憑主檢官員的所謂職業素質,而這絕對是制度漏洞,哪怕你來了兩個主檢官組織出一個草臺班子,我也就無話可說,至少你們有了最起碼的相互監督,不會被收買!

說到這裡,聰明的人就應該明白是怎麼回事了。只有愚蠢的人才會跟著起鬨,說什麼你孫楊平時這麼高調純屬活該!

孫楊的辯護團隊應該針對上次作證的那個官員可笑的說辭進行辯護。


三碗過岡


說起孫楊,讓我想起另一箇中國運動員,劉翔。

劉翔在08年奧運會的110米欄冠軍,厲不厲害?

黃種人、奧運會、田徑、奪冠,這些詞加在一起,所釋放出來的榮譽光環,比孫楊的游泳冠軍要閃亮的多吧?

我記得那時候,劉翔不僅是中國的英雄,也是亞洲的英雄,風光一時無兩。

時間到了12年倫敦奧運會,劉翔因傷退賽,然後呢?

然後就沒了。

按理說,劉翔沒有用興奮劑,只是因傷退賽,到如今,誰還記得他呢?

網民們只負責享受勝利,不負責安慰失敗,尤其是對曾經的“英雄”。

看了劉翔的故事,你再看孫楊。孫楊到底有沒有使用興奮劑,真相暫時不知道,但我知道,大概率孫楊也是完了,我指的是他的名氣和榮譽。

這裡面有一個事情值得玩味,運動員與“為國爭光”應該是什麼關係?

要是以前,我是沒有懷疑的,運動員嘛,當然是為國爭光的,但現在,我覺得這是一個薛定諤的問題,我拿不準。

除了國內媒體的倒戈相向,孫楊在國際上,一直也沒有得到好臉色。

眾所周知,外國的媒體是植根在肥厚的歧視與偏見的土壤上,對於國人一向是“另眼相看”,何況是孫楊這樣的優秀運動員?惡語之花隨時開放,雙標這種操作,比比皆是,隨處可見。

所以,你要問為什麼孫楊落得如此,我只能嘆一聲,

世界熙熙,皆為利來,世界攘攘,皆為利往。


菌塵


為什麼無數國人無視孫楊曾經給國家帶來的榮譽,對孫楊落井下石呢?

先說孫楊在比賽中代表誰?國人一定會毫不猶豫地說:代表中國!那麼一切問題就好解決了。

在孫楊“出事”之前,因孫楊,五星紅國一次次升起在國際舞臺。國人歡呼、激動,為孫楊加油;各家報紙、電臺爭相報道……全國人民大多知道孫楊好樣的,為國爭了光。

孫楊“出事”之後,國外某些國家和人,國內某些媒體人和社會人員,把“怒火”全噴向孫楊。一夜之間把孫楊打入十八層地獄。之前孫楊一些鮮為人知的“私聞”,也紛紛揚揚傳開,用“滿城風雨”毫不為過。

國人納悶了:既然孫楊比賽代表國家,孫楊也是有單位或組織的人,孫楊的對錯,國家應按制度和法律處理。為什麼某一些人,捷足先登,唯恐天下不亂,置之孫楊死地面後快?

請問,孫楊嗑藥了嗎?採血過程合手續嗎?等等,誰能給中國人一個公正合理的交待?!

俺一個老百姓,距孫楊十萬八千里,不知孫楊何許人也。只知孫楊為國爭了不少榮譽,在泳壇赫赫有名。

由孫楊事件,不僅想起一些老話:樹大招風!落井下石……用在孫楊身毫不為過!

人不能護短,更不能抑長!

正是:

當今泳壇亂哄哄,孫楊能有哪吒功?

誰能為國護上將,勿使江水空向東!

又有:

國人抗疫捷報傳,誰知閒悶閒愁間。

拋卻心頭無限事,為國爭光人當先!


小曲三百


三十年河東河西,有些人活成逗比。

1990年,陳佩斯、朱時茂的《主角與配角》,有一句臺詞火得一塌糊塗:“我原來一直以為,只有我陳佩斯這模樣的能叛變。沒想到啊沒想到 ,你朱時茂這濃眉大眼的傢伙也叛變革命了。”江湖的人設,說的很清楚:濃眉大眼的人,聽到敵人招降,必須義正辭嚴拒絕。只有賊眉鼠眼的人,才會麻溜地跑過去說“隊長,別開槍,是我,皇軍託我給您帶個話....”



大河在線


誰也想不到,在短短的幾天之內,號稱“中國速度”的孫楊就成為了千夫所指的對象,是什麼讓他身敗名裂?又是什麼讓許多人對這位奧運冠軍落井下石?這一切都得追溯到那件砸尿檢試劑的事情說起,一天夜裡,自稱WADA也就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找到了孫楊。當時和孫楊站著一起的還有他的母親,對於這位“不速之客”,孫楊到並不是很意外。

雙方約定好了在同一時間見面,並準備按著流程進行,可是正當WADA準備將試劑盒帶走的時候,孫楊這邊卻產生了疑心。因為對方其中一人的舉動太過反常,於是孫楊開始向對方提供官方的證件說明,可是對方並沒有拿出了,於是情急之下,雙方產生的衝突。

在得到電話的確認之後,孫楊更加確信不能讓試劑盒給他們帶走,於是便銷燬了試劑盒。也就是這一砸,讓孫楊成為了wada的重點懷疑目標,經過了雙方各種博弈。從上訴國際泳聯到國際仲裁,勝利原本靠著在孫楊一方的天平發生了傾斜。當所有真相全部浮出水面的時候,輿論也發生了改向。

不能確定孫楊是否食用興奮劑,但卻能確定一個事實,孫楊暴力抗檢,這個事情的嚴重性相信每個運動員來說都一清二楚。而原本禁賽四年的處罰加上之前有過先例,所以再次翻倍,禁賽八年對於孫楊來說,就是等同職業生涯的報銷。即使他還能繼續上訴,但顯然已經沒有翻盤的餘地。對於國人來說,我們需要能夠為國家取得無數榮譽的運動員,但前提是遵循大規則的情況下。


家鄉體育


感謝您的提問!

大家好我是一位影視愛好者以下是我的分享與建議,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1:眾所周知,外國的媒體是植根在肥厚的歧視與偏見的土壤上,對於國人一向是“另眼相看”,何況是孫楊這樣的優秀運動員?

惡語之花隨時開放,雙標這種操作,比比皆是,隨處可見。

所以,你要問為什麼孫楊落得如此,我只能嘆一聲,世界熙熙,皆為利來,世界攘攘,皆為利往。

2:在得到電話的確認之後,孫楊更加確信不能讓試劑盒給他們帶走,於是便銷燬了試劑盒。也就是這一砸。

讓孫楊成為了wada的重點懷疑目標,經過了雙方各種博弈。從上訴國際泳聯到國際仲裁,勝利原本靠著在孫楊一方的天平發生了傾斜。

當所有真相全部浮出水面的時候,輿論也發生了改向。

3:請問,孫楊嗑藥了嗎?採血過程合手續嗎?等等,誰能給中國人一個公正合理的交待?!

俺一個老百姓,距孫楊十萬八千里,不知孫楊何許人也。只知孫楊為國爭了不少榮譽,在泳壇赫赫有名。

由孫楊事件,不僅想起一些老話:樹大招風!落井下石……用在孫楊身毫不為過!人不能護短,更不能抑長!

4:說起孫楊,不得不肯定的是,他是中國泳壇一哥!他的成就著實讓人驚歎:奧運會400米自由泳冠軍。

1500米自由泳冠軍,200米自由泳冠軍,世界上唯一的男子400米自由泳世錦賽4連冠得主,自由泳單項金牌數居世界第一,綜合成就甚至超越了美國“飛魚”菲爾普斯。

5:為就拿今天來看孫楊,也是中國游泳隊的佼佼者,他的地位可以說是無人能夠取代的。

既然過往為國家創造了很多榮譽,那麼這些榮譽我認為是不應該否定的。

因為畢竟都是孫楊的個人榮譽,而且都是為國爭光,所以說這些榮譽真的是不應該否定。

但同時孫楊如果真的是違反了興奮劑的這樣的一種約束,那麼我認為應該得到應有的懲罰。

以上是我的分享與個人意見,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球壇笑笑分析師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跟大家講一個故事——當年恆大在亞冠決賽之前,將胸前的中日合資汽車品牌廣告拿下,換上了自己的品牌。當時就有人為恆大叫好,理由是“我自己的地盤,我拿下小日本的廣告應該”。可是多數人都站在了契約精神一邊,給予恆大批評。可是有些人就不同意,還去批評者的留言下面去罵——你們不愛國!哎,這都哪是哪啊?多數人明白了我們應該站在契約一邊。這不是一個不平等條約,你簽了字就得接受。孫楊的粉絲多,但多為純粹粉絲。

為什麼和他接觸的記者幾乎沒有人說他好話?因為他做得太不佔理了。你60次都沒有拒絕的事情,為什麼在第61次提出了質疑?你質疑也可以,為什麼要銷燬血樣(事實上並未銷燬,而只是砸破了保護裝置)?


就憑藉我為祖國爭得了榮譽?金牌不是免死令牌!中國人早已經不是那個得了一個奧運金牌全民狂歡的時候了。2008年奧運會我們得到的金牌是50+啊!其實,你再看看孫明媽媽的朋友圈,你就知道了,為什麼有人不喜歡孫楊。

不喜歡孫楊的人是看不慣孫楊的做派,例如雅加達亞運會拒絕穿代表團領獎服,穿自己贊助的個人品牌,你說為什麼?


球哄哄


落井下石?不存在!因為群眾的眼光其實是雪亮的!

說起孫楊,不得不肯定的是,他是中國泳壇一哥!他的成就著實讓人驚歎:奧運會400米自由泳冠軍,1500米自由泳冠軍,200米自由泳冠軍,世界上唯一的男子400米自由泳世錦賽4連冠得主,自由泳單項金牌數居世界第一,綜合成就甚至超越了美國“飛魚”菲爾普斯。

說起孫楊的名氣和影響力,不由讓人聯想到中國體壇上其他幾位耀眼的明星,譬如姚明和劉翔!

姚明:休斯頓火箭用狀元籤選中了來自中國的姚明,姚明被視為NBA歷史上首位外籍狀元。姚明的榮譽:6次打進季後賽,8次NBA全明星,ESPN全球最有潛力運動員、勞倫斯世界最佳新秀獎、中國籃球傑出貢獻獎。2011年NBA退役,2016年入選NBA名人堂,2017年當選中國籃協主席。

劉翔:號稱中國飛人,是中國體育田徑史上、也是亞洲田徑史上第一個集奧運會、室內室外世錦賽、國際田聯大獎賽總決賽冠軍和世界紀錄保持者多項榮譽於一身的運動員。2008年奧運會因傷退賽。

同樣是體壇名人,為什麼有人能一直獲得讚譽,有人卻獲炮轟無數?

當然,這跟一部分人的陋習有很大關係“見你成功,鮮花相擁;見你失敗,譏笑嘲諷”。不過,這畢竟是極少數的一部分人。

就孫楊被競賽來說,主要原因是孫楊通過“毀壞檢測的樣本”這種方式進行暴力抗檢!這是孫楊不成熟、不理智的體現!

我們再分析下孫楊獲得的獎項,自打被禁賽後,孫楊的獎項是否遭到剝奪?獎牌是否收回了?獎金是否罰沒了?好像都還沒有,這也說明了暫時是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孫楊使用了興奮劑!

就事論事,國家發現孫楊、培養孫楊成為泳壇猛將,沒有錯!孫楊通過自己刻苦訓練,得到這麼多獎項,其中艱辛,值得尊敬!孫楊個人因為一些成功,在生活中,在平時訓練中,對他人顯現的不夠尊重,這是其個人不成熟的表現。

金無赤金,人無完人,該褒獎的就要褒獎,該批評教育的就得教育。沒有所謂的“落井下石”!


帶你去海邊


關於孫楊抗檢事件,且莫把板子打在孫楊一個人的屁股上!


雖然我知道,一個普通的讀者人微言輕,但是我有些疑問,還是要說出來。因為,看著鋪天蓋地的輿情,看著一些人對孫楊的謾罵與指責,我一直覺得對於孫楊來說並不公平。

孫楊是一名運動員,一名只想著努力讓水池裡的浪花更加美麗的運動員,一名優秀的運動員,雖然他有性格方面的弱點,但他絕對不是一個有心計的人,尤其是在所謂的抗檢問題上,我個人認為,他不僅是一個受害者,而且淪為了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的工具。

現在我們就事論事。

按照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公佈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聽證會”的裁決書,孫楊由於無視規則,暴力抗檢和威脅證人被處以“極刑”,禁賽8年。一位知名的體育記者發文稱“孫楊禁賽沒有任何冤情”,似乎給孫楊抗檢裁決蓋棺定論,事實果真如此嗎?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沒有權利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公佈的裁決指手畫腳,但是我可以提出自己的疑問:

第一、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主檢官盡到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了嗎?她與孫楊一方鑑定的協議是不是對運動員是一種誤導?是不是孫楊抗檢事件的“始作俑者”?

我認為,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相關規則規定,對運動員進行檢測“主檢官應出示授權書、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明,血檢官需出示護士證,尿檢官只出示身份證”,但是這個規定未必所有的運動員都非常清楚。因此,作為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主檢官,當運動員對其檢測團隊的人員資質提出疑問和異議時,主檢管有責任和義務認真負責地對運動員進行解釋和說明,同時指出不接受檢測的風險並堅持原則。然而,事件發生的整個過程中,我並沒有看到類似的說明和報道,這也有可能說明主檢官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相關規定並不熟悉,所以她並沒有堅持原則,而是在請示上級後與孫楊簽訂了一份協議,承認此次檢查無效並同意不帶走已經採集到的血樣。

就是這份協議給孫楊挖了一個大“坑”。

當時如果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主檢官堅持原則,說明理由,不與孫楊簽訂此份協議,就不會對孫楊和他的團隊形成誤導,也不會有隨後的抗檢事件發生。也就是說,如果沒有這份協議,孫楊一般情況下就不會撕碎已經填好的表格,保安也不會因為主檢官要帶走外包裝而砸掉血檢瓶。問題很簡單,孫楊和他的團隊認為問題已經解決,表格沒有必要保存,同時要配合主檢官的工作,這才有了事件此後的走向。從這個角度上講,主檢官一系列行為才是孫楊抗檢事件的“始作俑者”。

在這個問題上,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應該有個說法,說明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的主檢官在事件的整個過程中是否有失當行為,需要負什麼樣的責任?因為主檢官代表抽樣不是個人,而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她與孫楊簽訂的協議不應該只是一張白紙。

也就是說,既然主檢官與反興奮劑機構(WADA)理解與尊重規則,那為什麼不堅持原則,為什麼要與孫楊簽訂相關協議,自己掌自己的臉!

第二、孫楊真的是無視規則嗎?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庭審官對孫楊的質疑也提出了質疑,“你作為經歷過一百多次藥檢的運動員,以前藥檢官拿出的授權書和個人身份證明都和這次一樣,為什麼前面你從來沒有提出質疑,偏偏這次就作出暴力抗檢的行為。”有人認為,庭審官的這個問題徹底擊中了孫楊團隊的軟肋,然而這或許是一個偽命題。

我認為,孫楊在這個問題上沒有撒謊,他確實並不清楚興奮劑檢測的相關規定,尤其是檢查人員方面的相關規定。在整個事件過程中,孫楊一開始是像往常一樣積極配合檢查,填表,抽血,檢查過程進行的比較順利,但是檢查人員的隨意拍照攝像、衣衫不整等一系列反常行為引起了孫楊的注意,加上該主檢官以前曾經被自己投訴過,這才引起了孫楊的懷疑並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和證明文件,因果關係一目瞭然。令人遺憾的是,所有的這一切都被忽略了,人們的目光只集中到孫楊的抗檢行為上,而對這些事實選擇無視,得出“孫楊頭頂光環,可以超越於規則之外,所以這個案件中,孫楊從頭至尾都沒產生應有的危機感”的結論。我不明白的是,他們為什麼不換個角度想一想,這是不是運動員,尤其是優秀的運動員出於本能對自己的保護行為,運動員努力保護自己免於被傷害何錯之有。

第三、孫楊及其團隊威脅證人了嗎?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舉行的“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案聽證會,三個檢查人員再次沒有出現在聽證會現場,也就是說,受威脅的主要當事人都沒有到場,最後得出的孫楊威脅證人的結論是不是值得商榷。

第四、到底應該是誰為孫楊抗檢事件我負責?

是孫楊嗎?他只是一名運動員,最大的任務是日常訓練,他個人不可能左右事件的走向,尤其是孫楊發現檢查人員的異常後,先後打過多個電話諮詢請示,並非個人獨斷專行,在這個過程中,他到底有多大的錯?是孫楊的團隊嗎?在抗檢問題上他們肯定有法律方面的認識不足和處理問題的缺陷,但是他們有最終的決定權嗎?是參與訴訟的律師嗎?他們對規則的理解與辯論的技巧是個問題,但是不是主要問題?那麼到底還有誰應該對孫楊抗檢事件負責,相信肯定自有公論。

牆倒眾人推,破鼓萬人捶,孫楊是一名運動員,不是法律專家,在這個問題上一味苛求孫楊,沒有任何意義,也於事無補,最好的辦法是教會和孫楊一樣的運動員如何保護自已,在法律框架下努力維護運動員的合法權益!

一句話,在這個被炒的紛紛揚揚的事件中,將板子不分青紅皂白的打在了孫楊個人的屁股上既不合理,也不公平,更不道德!


快樂體育智慧生活


準確地說並不是無數,近來確實有部分國人無視孫揚曾經數次為祖國爭得的榮譽,無視孫揚為此所付出的努力,各種善意或惡意的批評,甚至是冷嘲熱諷和責難的聲音充斥於網絡和媒體。當孫揚的體育生涯面臨危機,困難重重的時刻,這些人對孫揚的各種責難,無異於給孫揚落井下石,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

當自己國家的優秀運動員面臨困難的時刻,儘管他或有對錯,而我們耍做的應該是給與更多的幫助和支持,而不是緊咬不放,窮追猛打,挖苦和責難,甚至是落井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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