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太嬌縱:軟硬不吃,家長如何管教才更有效

有些被嬌縱大的孩子總覺得世界虧欠他們太多,他們從小就被學會想盡辦法絞盡腦汁的用哭鬧等各種方法去讓家長大人滿足自己的每一個要求,甚至他們犯了錯誤也想著怎麼讓這個麻煩與自己沒有關係,而不是想著自己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

很多家長一直認為嚴厲的懲罰是很有作用的管教方式,當然不可否認懲罰是有一定作用的,至少從短期來看,可以立刻停止孩子的不合理行為。

但是,從長期來看,懲罰真的會對孩子有有效的管教作用嗎?真的會對孩子的成長有益嗎?

孩子太嬌縱:軟硬不吃,家長如何管教才更有效

一、為什麼懲罰長期不可行呢?

1、管教不等於懲罰

可能很多家長朋友都以為,嬌縱就是因為沒有對孩子管太多和沒有懲罰之後的不良後果,找到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之後,有些家長就自然而然的認為改掉孩子的驕縱毛病最好的方式就是要對症下藥:嚴厲的懲罰孩子保證他再也不犯這樣的缺點。

這樣他們覺得自己對孩子實行了管教,這就是為什麼"管教"這個詞經常被誤用,很多家長把"管教"和"懲罰"當成一樣的概念,狹隘地認為懲罰是有助於獲得管教目的的一種方法。

"管教"這個詞最初出現在拉丁語裡,意思是遵守正確的規範,約束自己的行為,孩子們要學會遵循真理和原則,他們的動力需要來自自己的內心力量。

也就是說,他們要靠自己的自律,而不論懲罰還是溺愛,都是來自於家長外在的控制與約束,只是一種輔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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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懲罰的負面效果

很多家長都被懲罰對於孩子的短期效果給欺騙了,可是家長們一定要弄清楚懲罰的長期效果是怎麼樣負面的。

懲罰的長期效果是孩子往往會產生憤怒仇恨、產生報復的種子、與家長對著幹、想著辦法瞞著父母或者不相信自己的想法,憤恨就是孩子對父母的懲罰非常的生氣導致他們覺得自己不能相信大人,這就產生了孩子與家長的"信任危機"了。

報復就是有些孩子們覺得家長這次用暴力取得"勝利",那麼下次我一定要用別的方式報復回來;反叛就是孩子覺得我就是要和父母對著幹,他們讓我做什麼我偏要用相反的方式去做,這樣很容易產生嚴重的叛逆心理。

退縮就是自己要隱藏起自己的行為不讓父母發現了,絕對不能讓他們抓住自己的把柄;自卑就是孩子一直認為自己是個不是個招人喜歡的壞孩子,得不到別人的認可與尊重。

當然孩子們可能並不知道自己在面對父母的咆哮時自己的腦中會有這些想法,然而,這些想法會影響到他們之後的做法。

比如說,一個孩子長時間覺得自己是一個沒人喜歡的糟糕角色,那就自己自暴自棄我行我素就行了;而另一個也覺得自己很差經的孩子則可能自己只能做到別人期盼的才能讓別人重視,因此總是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同。因此,家長們更需要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什麼樣的長期結果,而不要只注重當時是否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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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長的誤區

家長們到底是從哪裡得到這麼一個無厘頭的觀念,認定如果要讓孩子做得更好,就得先要讓他感覺更糟糕呢?

想想自己最近一次被嚴肅批評或時的心理活動,你當時願意改變自己嗎?想要要改善自己的行為了嗎?再去想想類似讓自己難堪的場景,細細的回想自己所發生的事情以及你的感受。

仔細考慮你是怎麼看待自己的,又是怎麼看待別人的,你認為自己因為批評就要把每一件事做到完美嗎?

有相關研究結果表示,經常被家長懲罰批評的孩子,性格更傾向於變成非常目中無人或者更加自卑抑鬱的極端情況。

孩子太嬌縱:軟硬不吃,家長如何管教才更有效

二、作為家長,我們該如何進行有效管教呢?

1、放棄懲罰與溺愛的極端管教方式。

有效的管教一方面不採取任何批評、言語中傷或帶來憤怒的方式作為約束孩子行為的方式,另一方面,也不要對孩子過於溺愛滿足一切合理的要求。

有的家長可能覺得自己對孩子的懲罰太過於專橫殘忍,為了彌補孩子的心理創傷和與孩子的關係,滿足孩子一切的要求,其實這樣會讓孩子更加驕縱,而且會產生一種不正常的過度"行為依賴",也就是孩子什麼事都要聽家長的指示,而不是自己判斷是非對錯。

當家長們用暴力懲罰的方式來管教孩子時,孩子們會潛意識裡逐漸適應這種外在的約束,是大人始終在為孩子的行為負責,孩子要按照家長的標準去做事,那麼,當家長不再給孩子提供建議又該怎麼辦呢?孩子們沒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的能力。

相反,這時候會有一些家長責罵自己的孩子沒有責任心,不會獨立的處理事情,而沒有認識到正是他們的控制行為造成孩子們不會自己處理問題。

有效管教是一種放棄暴力與溺愛的教育方式,這種方式對孩子和大人都不造成困擾,以相互尊重與聯合為前提,在教孩子學會自己判斷是非的基礎上,培養孩子的各項獨立處理問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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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測有效管教的幾個標準

對於認識有效管教來說,非常需要注意的一點是:

孩子們更喜歡遵守他們有自己想法的準則

也就是說當孩子們試著為家庭、班級和社會貢獻價值時,他們就會嘗試著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去做決定,約束自己的做法,這是有效管教想得到的重要的效果。

家長要怎麼知道自己的管教是有效的呢?

有效管教的第一個標準是是否給孩子一定的尊重和鼓勵,尊重和鼓勵會讓孩子更加勇敢和信心堅定自己能否自己做好自己;

第二個標準是這種方式是否有助於孩子感受到強烈的成就感和價值感,這是孩子與家長之間信任的心靈紐帶;

第三點是這種方式是否長期有效,雖然說懲罰在短期有效,但在長期有難以估計的負面效果;

第四個標準是這種方式是否能教給孩子有價值的獨立面對生活的技能,培養孩子的良好品質與性格,孩子是否平等對待別人,是否可以獨立解決和理性的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是不是有團體的意識。

這就是為什麼懲罰不是一個有效方式,因為它不滿足上述任何一條標準。

孩子太嬌縱:軟硬不吃,家長如何管教才更有效

改變孩子的驕縱在於有效的管教,而不是極端的懲罰方式,有效管教的目標是為了獲得正面的長期效果以及養成孩子的獨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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