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縣政協原主席劉某某涉嫌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被逮捕

近日,桂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桂林市監察委員會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決定逮捕。

永福縣政協原主席劉某某(正處級)涉嫌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一案是桂林市監察委自成立以來移送的首例職務犯罪案件,在監察委調查終結前,市院公訴二科受邀派員提前熟悉案情,就補充、固定、完善證據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在受理該案後進行了認真審查,於當天即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逮捕決定。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涉嫌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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